“他-娘的,一条胳膊找了两天都没找到尸体,还敢请主子帮他们查案,真是一群废物!”
沈兰想起那只屠宰场打捞起来的胳膊,顿时胃口全无。
萱儿不明所以,问:“姐姐怎么不吃了?”
“你接着吃,我出去找大人。”
沈兰走出门,看到随风正在和萧寂说话,时不时骂两句,显然气得不轻。
看到她出来,随风找到了吐槽对象,拉着她说:“沈姑娘来评评理,咱们这个案子本就难破,而且进展也算很快了,结果那窦知府竟然还叫主子查无关紧要的案子,你说气不气人?”
“那胳膊的主人还是没找到吗?不应该啊,那只手有六根手指,这样的人不多见。”
随风眼睛亮了,“他们也许根本没发现这个,我去跟他们说。”
随风跑走了,院子里只有沈兰和萧寂站着。
萧寂伸手摘了一片树上的黄叶,对沈兰说:“今早我去郑王府问过了,那妙娘子要赴京比舞,今日一早已经启程离开了。”
沈兰没想到这么巧。
她有些失落地说:“既然都是要上京,也许我们会在汴京相遇。”
沈兰算计着时间,即使这个案子再拖几天,也是来得及的。
萧寂怕她难过,问:“要不要派人去追一追?她的船肯定还没走远。”
“不用了,也不一定是她。”
沈兰心里也是忐忑的,她对妙娘的记忆还停留在小时候,那张圆鼓鼓的小胖脸,生气的时候像一只河豚。
长大后的她会是什么模样呢?
二虎子变成了小和尚,如果妙娘成了舞姬,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他们说比舞大赛是长公主府办的,这位长公主是怎样的人?”沈兰好奇地问。
她一路上都在想,入京后要投靠哪一方势力才能与刘恩贵博弈。
只靠她一个小小仵作是断然撼动不了这棵大树的。
萧寂从小在汴京长大,听说过许多长公主的事迹,有好也有坏。
“长公主年幼时很受先帝宠爱,咱们圣上能登基有一半的功劳归功于长公主。
因此圣上登基后,对长公主与郑王都很信任,尤其是长公主,哪怕她与皇后不和,皇上依然偏宠她。”
沈兰好奇地问:“长公主与皇上是一母同胞?”
“不是,长公主与郑王都是当今太后所生,这位太后当初只是先帝的贤妃,是后来扶正的,皇上是先帝长子,生母只是身份低微的宫女,后来寄养在贤妃宫中。”
虽只是三言两语,却能看出当年宫廷里的斗争有多惨烈。
如此看来,大羲王朝的这位皇帝也是很厉害的人物。
“长公主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当年先帝驾崩,若不是郑王太年幼,她扶持的就不一定是当今了。”
“那皇上应该很戒备她才是。”包括郑王。
如今这二位还能活得好好的,要么是长公主厉害到让皇上不敢下手,要么是皇上有足够的把握镇压他们。
萧寂讳莫如深地笑笑,“如今朝中权势更重的外戚,所以长公主受宠也是必然的。”
沈兰恍然大悟,皇帝这是要让自己的妻子和妹妹打擂台。
果然,历代帝王都要懂制衡知道,若朝中仅有一支庞大的势力,势必会威胁到皇权。
“好了,这些事情你上京后自会知晓,莫要参与到他们的争斗中。
虽然这几年我不在汴京,但也听说了不少太子党与二皇子党相争的事迹。”
沈兰心念一动,问:“那长公主支持的是二皇子?”
“也许吧。”萧寂还不确定。
“刘恩贵是不是太子一党?”
萧寂瞧着她发亮的双眼,有些后悔告诉她这些。
“你……”他犹豫着提醒沈兰,“二皇子与长公主也不是什么好人,在他们眼中,一个小镇无足轻重,你不要轻易相信他们。”
“我知道,多谢大人提醒。”
到了汴京,她每走一步都要慎重再慎重。
萧寂的好意她当然明白,可是若没有足够的筹码,她连见刘恩贵都难。
只是皇权至上,她不会把任何一个上位者当做救命稻草。m.xiumb.com
“对了,今日我去郑王府还听说了一件事,你也许会感兴趣。”
“什么?”沈兰洗耳恭听。
“付清衍从郑王口中得知,长公主有意设个女衙门,专收各行各业的顶尖人才,且都要女性,若技能出众,可以授予正经官职。”
沈兰从小接触的都是平民百姓,离政治中心太遥远。
她以为大羲王朝与历史上的封建社会是一样的,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
她一路走来,除了一些女掌柜,还从未见过女官。
“女子也可以为官?”
“虽然罕见,但历史上也不是完全没有女官的,长公主有如此安排,想必是要另辟蹊径拉拢助力。”
萧寂怕她不懂,给她解释说:“皇后出自佟家,佟老先生如今是怡山书院的山长,门生遍布朝野,因此天底下的读书人,大多数都是支持正统的。
这个女衙门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至少说明长公主手中也有封官的权利,那些大世家大族们想必很乐意给家中女眷谋个好听的官职。”
“也就是说,到最后这些所谓的女官依旧是出自权贵之家。”
“不可否认,权贵千金们自小读书识字,琴棋书画、骑马射箭皆有涉猎,见识与阅历远非普通女子可比,当然,沈姑娘是例外。”
沈兰身上的秘密不止是她的身世,还有她无师自通的各项本领。
沈兰挑眉,很想说,她前世学了二十几年,没日没夜地上课做题,可比这里的贵女们努力多了。
“若有机会,我会尽力争取的。”
萧寂对她有信心,撇开仵作这一行,她能拿出手的本领也不少。
随风大呼小叫地从外头跑回来。
萧寂惊讶地问:“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大人,找到了!”
“找到什么?”
“那只断臂的主人,属下才一说六指的事,衙门里就有人猜出他的身份,刚才衙役过去查问,才知道那人已经失踪半个月了。”
这不得不说,查案的和验尸的真是缺一不可。
那只断臂被带回衙门,办案的官员一眼都没看,只往外贴了告示。
这样能找到才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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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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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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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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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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