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官小吏买不起宅子,就携家带口住在这里。
大清早,沈兰就被外头的吵架声吵醒了。
“这明明是我家买的鸡,怎么就成你家的了?”
“呸,这鸡身上又没写名字,怎知是你家买的?我家喂了两只鸡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你家的鸡才两个月大,喂得又瘦又小,我这只是买来老母鸡,你眼瞎吗?”
“少来,我家两只鸡一公一母,公鸡在那边,这只母鸡就是我家的。”
沈兰打开门出来,无视正在争吵的二位,去打了水洗脸。
两名妇人同时朝她看过来,眼中露出惊艳之色。
“这谁家的姑娘?”
“该不会你家男人又纳小妾了吧?”
“你家男人才这么好色,我相公说,你家那位总往青楼跑。”
沈兰端着水回来,那两妇人同时拦下她问:“姑娘,你哪家的啊?”
“借住几日的过客,两位姐姐不必在意。”
“哟,八成是哪家来打秋风的亲戚。”
“这府衙都成贫民窟了。”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把嫌弃写在脸上。
沈兰笑了笑,点头说:“是啊,我也没想到,都是官场中人,竟还有人贪一只鸡,就是市井小民,也没有这样贪婪的。”
谁挨骂谁心里清楚,其中一妇人红了脸,指着她破口大骂:“哪来的贱蹄子,长着一脸勾人相,小小年纪……”
沈兰把手里的一盆水朝她泼了过去。
“嘴巴臭,洗一洗吧,不谢。”
“啊……你……你……”那妇人浑身湿透,也不知是气的还是冷的,浑身发抖。
萧寂过来找沈兰,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他问跟来的马泷:“是谁安排的住所?”
马泷也没想到沈兰这么泼辣,真是人不可貌相。
他哂笑道:“萧大人恕罪,这是贺经历安排的,昨夜时间紧迫,可能没有好好安排,今日我就让人给沈仵作换个房间。”
见那妇人还要发作,马泷赶紧阻止她:“都回屋去,少在这儿丢人现眼!“
这里的住户都认识马泷,但并未给他面子。
“原来是马捕头,怎么?这贱妮子你相好啊?”
沈兰去换了衣服拎着箱子出来,路过妇人身旁时,手掌在她肩膀上捏了捏。
她凑在妇人耳边说:“姐姐不妨低头看一眼,您确定要这副模样站在这儿吗?”
刚才那盆水可是正面泼上去的,湿漉漉的衣裳紧紧贴在肌肤上,饱满的胸脯一览无遗。
那妇人尖叫一声,双手抱胸跑回屋里。
另一名妇人幸灾乐祸,估计她那张嘴很快就会将这件事宣扬出去。
沈兰手指间夹着一枚细针,威胁她说:“要是今日外头有任何流言蜚语,我就把你毒哑!”
那妇人笑容一顿,“你……你当自己是谁?这里可是知府衙门!”
“连小郡王的府里都接二连三的死人,你以为自己很安全?”
眼见对方害怕了,沈兰才走出院子,朝萧寂投去抱歉的眼神。
她也没想和她们起冲突的。
但和嘴碎的人当邻居,要么最后成为吵架的一员,要么一开始就震慑住她们,否则麻烦不断。
萧寂安抚道:“今晚换个住处。”
马泷着实没想到这姑娘心狠手辣,赶紧道歉:“沈仵作放心,稍后就给您换地方。”
他倒不是怕沈兰怎么样,而是怕她生气起来真敢杀人下毒。
“走吧,先去看看之前的验尸笔录。”
这几起案子的卷宗就在衙门里放着,资料齐全,萧寂认真审阅,把疑点一一列出来。
沈兰则在看验尸笔录,但说实话,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为何验尸笔录连最起码的死亡时辰都没写?且死者被何凶器所杀?伤口什么模样?身上还有什么伤,一概没有,这样的笔录有何用?”
马泷一一回答:“人都是刚死没多久就被扔到郡王面前的,至于凶器,以我所见,应该是很锋利的刀子,伤口很平整,至于死因,全是流血过多而死。”
萧寂与沈兰一起探讨,“这人能自由出入福春居,一种可能是轻功了得,另一种是凶手就住在福春居。”
沈兰表示赞同:“按理说,出了人命案后,福春居肯定加强戒备,还能被凶手得逞,我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高。”
马泷也说:“当初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把福春居的下人全撤换了一遍,可凶案还是会发生。”
沈兰疑惑地问:“所有下人都换过了?包括主子身边贴身伺候的?”
“是这样,郡王妃和小小姐早在第一起案子时就搬回王府了,如今福春居只有小郡王一位主子,只留了两位从小伺候小郡王的仆从,其余人都是每次案发就会撤换。”
见他们二人没说话,马泷忙说:“那两人查过很多次了,绝对没问题。”
萧寂不了解那二人,没有轻易下定论。ωωω.χΙυΜЬ.Cǒm
“劳烦马捕头给我一份福春居所有人员的名单。”
“有的,每回的下人都是再三筛选过的,名单也很详尽。”马捕头拿了五份名单摆在萧寂面前。
“福春居有几个门?”沈兰问。
“三个,正门是主子们出入的,后门是倒夜香时才开的,侧门是下人们出入的。”
“出事当天,守门的人可有发现异常?”
“没有。”这一点也是官府查问过的。
听起来,凶手就藏在福春居里。
可这三个月,福春居里里外外不知被翻了多少遍,别说凶手,连尸体残缺的部位都没找到。
“真奇怪,尸体不是普通的东西,时间长了总会有味道,按理来说没那么好藏。
而且从案发到被发现,时间都不长,如果凶手带着尸体离开福春居,那除非他有一条非常通畅隐蔽的道路,否则怎么可能不被发现?”
马泷颓废地摇头:“我们都说,除非凶手能上天遁地,否则怎么能逃脱?”
萧寂把自己列出的问题给沈兰看看,她想问题有时候出人意料,会有不同的看法。
沈兰前世参与过那么多起案件,各式各样的杀人案都见过,看问题确实比较刁专。
“凶器是什么、残缺的尸体藏在哪里,我们不如先从这两个问题入手,找东西总比找人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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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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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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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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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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