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捕头带着一队人马往卢亚轩的老家去寻人,知府衙门也往各县发了通缉令。
如此强大的搜捕网下,只要卢亚轩不是藏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要逃跑很难。
这日一早,萧寂带着随从去赌坊,正是将罗家大公子逼上绝路的那家赌坊。
沈兰没有跟去,她一个人雇了一辆马车出了城。
“我说小姑娘,你亲戚挺有本事啊,那山庄可是前任知府名下的。”车夫一路上和沈兰套近乎。
沈兰也顺便问了一些刘恩贵的事情,可惜对方只是平民百姓,知道的不多。
“到了,前面那气派的大门就是了,不过你可别傻乎乎地去敲大门,得去侧门问知道吧?”
沈兰谢过他的好意,付了车钱下车。
眼前的山庄确实很大,据说这里住着上百户佃农,管理着刘家大片的良田和山地。
这可比普通的村子还大了。
沈兰要混进去找人,事先也是做好准备的。
她敲开了侧门,往守门婆子怀里塞了一串铜钱,娇声说:“阿婆,我想找人。”
看在好处的份上,那婆子态度还算客气,问:“姑娘找谁?”
“我有个远房表姐,听说在这庄子上做丫鬟,我……我老家亲人都不在了,想来问问,这里还缺人不?”
婆子看她穿着普通,但长相上乘,动了一点小心思。
“你表姐叫什么名字?也许我认识。”
“她在家里的名字叫二丫,现在不知道改名了没有。”
“呵,这庄子里一喊二丫,得跑出来十几个,既然是伺候主子的,那肯定改名了。”
“这可怎么办?”沈兰皱起眉头,拘谨地抓着小手。
婆子抓着她的小手,摸到她指头间有老茧,便知道这确实是个贫苦人家的姑娘。
她笑着说:“要不我带你去见管事,他若肯收下你,你来日再慢慢寻你表姐。”
沈兰眼睛一亮,笑着点头,“多谢阿婆,您真是个大好人!”
婆子笑眯了眼,带着她进门,东拐西绕地走了许久。
沈兰趁机问道:“阿婆,这庄上现在谁主事啊?”
“当然是刘庄头啊,他可是刘大人的亲戚。”
“刘大人那么厉害,怎么他亲戚还用当庄头?”
“这话说的,亲戚也有亲疏远近,能当个庄头已经很好了,管着上千号人呢,光小妾都纳了十几个了。”
沈兰忙捂着嘴,小声问:“那……那他不会……我没想当人妾室的。”说完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娇羞来。
婆子高兴地说:“放心,我保准给你找个正头娘子的人家。”
沈兰梳着姑娘家的双髻,这年纪一看就是没成亲的,给自家做个孙媳妇正好。
这种孤身一人的小娘子,最是好拿捏了。
“我听说刘大人也有好多姨娘,城里出了一个大案子,死的就是刘大人姨娘的娘家人。”
“你是说吴氏吧,她就住在前面的小院里,咱们离远些。”
“为什么?”
“晦气!”婆子不肯多说,沈兰也就闭上嘴不问了。
路过一座假山时,她突然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呀,肚子好疼……”
婆子吓了一跳,急忙问:“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肚子疼……”沈兰按压着怀里的气囊,发出一连串“放屁”的声音。
婆子后退一步,捏着鼻子说:“你真是……罢了罢了,前头右拐就有茅房,你快去快回,我在这儿等你。”
沈兰点点头,抱着肚子跑开。
等转了弯,她轻快地跑向吴氏的院子,从墙头翻了进去。
吴氏住的院子有些荒凉,杂草都没人收拾,一路也没看到下人。琇書蛧
沈兰直接推开正房的门,看到一名女子披散着头发背对着她坐着。
她走过去,轻声喊道:“娇娇,吴娇娇?”
吴氏没有回头,正低头雕刻着木雕,弄的满手是血。
她仿佛察觉不到疼痛,也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这一刻,沈兰似乎明白了婆子那句“晦气”是什么意思。
吴氏果然疯了。
看来她今日要无功而返了。
看不下去她自残的行为,沈兰拿掉她手里的刻刀和木雕。
见吴氏并无太大反应,她又找来一块棉布,撕成一条一条的,把伤口绑上布条止血。
等做完这些,才发现对方正呆愣地看着自己。
沈兰也愣住了。
这张脸……
她转身推开窗户,让光线打进来,然后仔细端详着吴氏的面容。
对方却在她转身之际迅速捂住了脸,大叫:“月华快跑!快跑……”
沈兰浑身僵硬。
月华是她娘亲的名字。
她也终于想起自己小时候见过吴氏,她是母亲的好友,还曾送过自己一对珠钗。
她让母亲快跑,难道她果然知道那场灾祸?
沈兰用力拉下她的手,让她直视着自己,“娇娇,你还记得我对吗?”
吴氏闺名娇娇,这是沈兰从案卷中看到的。
“月华,你是月华。”
沈兰这张脸和母亲不敢说一模一样,但确实像了七分。
“娇娇,你对得起我吗?”
“月华……我……我有叫他通知你的,是他骗了我!吴忠锦骗了我!月华,你还活着?”
沈兰心下一咯噔,吴忠锦果然知道那件事。
她想起来了,小镇爆发瘟疫之前,吴忠锦曾上门做客。
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爹那次发了大火,把客人赶出家门。
他爹是个温和的人,很少会发这么大的脾气。
如果不是吴氏说了这句话,她肯定不会想起来这件事。
难道是因为那次争吵,让吴忠锦记恨上了沈家,所以才不愿意替吴氏传话?
又或者是吴忠锦怕得罪刘恩贵,不敢让消息外泄,所以故意敷衍他妹妹。
沈兰露出一道狰狞的笑容,眼里带着嘲讽,阴恻恻地说:“不啊,我死了,我是来带你走的。”
吴氏居然松了口气,痴痴地笑了起来。
“好啊,带我走吧。”
她伸手握住了沈兰的双手,那双手冰凉刺骨,露出的胳膊骨瘦如柴。
沈兰又问:“是刘恩贵下令屠杀古里镇居民的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吴氏用力摇头,眼里落下泪来,却什么也没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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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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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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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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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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