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大河守望>第七十四章 打篮球也是好样的
  芦根儿仿佛在这一刻暂时忘却了腊梅,但那份深深的思念如同河底暗流,虽不见波澜,却始终涌动。他知道,自己无法永远将腊梅从心中抹去,至少,在一段时间里,他得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她。腊梅在他心中,早已是未过门的媳妇,这份情感,岂是说断就能断的?他之所以感到憋闷,无非是因为腊梅迟迟没有回信,但这份失落感终会过去,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对腊梅更深的思念。他又怎会知道,这一切都是扁豆儿出于好意,却又不免有些恶作剧成分的捉弄呢?琇書蛧

  在这份复杂的情感交织中,芦根儿突然发现自己开始怀念起学校那些打篮球的男同学们。每当无聊至极,或是在黄河边守望得心烦意乱时,他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投向学堂的方向,思绪仿佛插上了翅膀,越过广袤的草滩、郁郁葱葱的树林,以及那坚实的河堤,最终落在学堂那片充满欢声笑语的操场上。在那里,一群生龙活虎的男同学正在阳光下挥洒汗水,他们的身影在芦根儿的脑海中变得异常清晰:“接球!三大步!投篮!”这些熟悉的口号仿佛就在耳边回荡。

  芦根儿在学校虽是个听话的老实学生,但内心深处却藏着对体育的无限热爱,尤其是打篮球。在那个简陋却充满活力的学堂篮球队里,他凭借着出色的投篮技巧,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力中锋。每当回忆起那些与同学们并肩作战的日子,他的脸上总会不自觉地浮现出笑容。

  有一次,他对黄河的守望达到了忍耐的极限,心烦意乱之下,他突发奇想,用粘胶泥包上青草,做成了一个沉重的泥巴篮球。他双手托着这个“篮球”,在河岸上跑来跑去,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篮球赛。最后,他大喊一声“上篮!投球!”,然后用力将泥巴篮球投向了黄河。只听“扑通”一声,泥巴篮球沉入水中,激起一片浪花,随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芦根儿呆望着那片逐渐平静的河面,心中五味杂陈。

  而在他望着黄河出神的时候,那些关于学校篮球场上的记忆如同电影画面一般,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

  学校里靠近围墙的操场,虽然简陋,却承载着他们无数的欢声笑语。操场两边各有一个用木头搭建的篮球架,两根木桩深深地埋在夯实的黄土里,仿佛是大地的守护者。篮球架上固定着一块被风雨侵蚀得发灰的方木板,木板上孤零零地挂着一个缺少网兜的铁质篮球框。尽管条件艰苦,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篮球的热爱。

  每当体育课来临,体育老师就会充当裁判,一群小伙伴们被分成两队,在坑坑洼洼、尘土飞扬的篮球场上展开激烈的争夺。他们争抢着篮球,奔跑着、呼喊着,互不相让,整个操场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石头儿,别闷着投球!快把球传给我!”芦根儿在篮下焦急地叫喊着。他深知,团队的力量永远大于个人,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取得胜利。

  “耗子,你快去截住对方的运球!”喜来沙哑着喉咙喊道。他的声音虽然有些沙哑,但却充满了力量和决心。

  “你们快到篮下!我投远球啦……”砖头举起篮球,远远地瞄准着篮筐喊道。他的投篮姿势虽然不够标准,但那份自信和勇气却让人敬佩。

  然而,篮球并没有如他所愿飞入篮筐,而是“哐”的一声砸在了篮筐的铁圈上,随后反弹出界。小伙伴们顿时感到一阵沮丧,纷纷调笑道:“你这砖头儿,投球不是扔砖头,就爱逞能!”虽然话语中带着几分戏谑,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他们之间的友情和默契。

  “野猫,快发球!”芦根儿急切地叫道。野猫迅速将篮球甩给芦根儿,芦根儿接过球后,巧妙地越过对方两名防守队员,三大步窜到篮下,高高跃起,将篮球稳稳地投进了筐里。那一刻,整个操场都沸腾了,欢呼声、掌声此起彼伏。

  除了体育课上的欢乐时光,节假日里学堂还会举办班级与班级之间的篮球比赛。每当这个时候,芦根儿总是被老师选中为参赛队员。男女同学们都围在场边,为本班级的球队加油助威。在比赛中,芦根儿依然担任中锋的角色,他凭借着出色的身体素质和投篮技巧,在场上屡建奇功。每当他投进一个球时,场边都会响起腊梅那最响亮的尖叫和鼓掌声。芦根儿一听到腊梅的声音,就仿佛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上步的速度和投篮的命中率都明显提高了不少。因此,每次比赛结束后,芦根儿的班级总是赢得最多的胜利。

  记得有一次比赛异常激烈,双方比分一直咬得很紧。在最后关头,芦根儿接到了队友的传球,他带球突破,面对对方高大的中锋毫不畏惧。他巧妙地运用脚步移动和假动作晃开了对方的防守,然后高高跃起,将篮球投进了筐里。那一刻,整个学堂都沸腾了,同学们欢呼雀跃,连老师们也忍不住为他们鼓掌。而腊梅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紧紧握着拳头,为芦根儿加油助威的声音响彻云霄。

  比赛结束后,芦根儿和队友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他们知道,这场胜利不仅仅属于他们个人,更属于整个班级和学堂。而芦根儿也深深地感激腊梅的支持和鼓励,他知道,正是有了腊梅的存在,他才能够在赛场上如此勇敢地拼搏和奋斗。

  如今,虽然芦根儿已经离开了学堂,但那些关于打篮球的记忆却永远铭刻在他的心中。每当他感到迷茫和失落时,那些美好的回忆就会像一股暖流般涌上心头,给他带来无尽的力量和勇气。而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身处何地、面对何种困难,只要心中有梦想和信念,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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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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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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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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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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