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月观。
“无忧,有你的一封信!”
这天温姒还在抄着祈福经,外头无苦师姐就一蹦一跳的进来了。
“信?谁写的信?”
温姒疑惑的接过。
“不知道,信封上面就写了个‘林字,反正说是给你的,你肯定认识。”
林?!
温姒心中一跳,她认识的姓林的,除了林子夫以外就只有那人了!
难道是她?
想到许久未见的某人,温姒顿时欣喜不已,放下手中的笔,赶紧打开了那封信。
还没抽出信纸,温姒就已经闻到了一股花香。
再抽出信纸一看,不只是信纸,还有一朵薄薄的干花香签。
看到那干花香签,温姒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笑意。
见她笑成这样,无苦师姐好奇问道:“是谁啊?能让你信都还没看呢,就笑成这样。”
温姒十分喜爱的捻着那干花香签,笑道:“是我出家以前的手帕交,她叫林念慈,以前我们互相写信的时候,就会在信里夹上一朵干花香签,这是我俩特有的暗号。”
“原来如此,难怪这信都还没打开呢,就这么香了。”
温姒将那朵干花香签送给了无苦师姐,答谢对方帮她送来了信。
之后等无苦师姐走了,温姒才小心捧着那信仔细研读起来。
自上辈子一别,她已经好些年都没有见过林念慈了。
回想起以前,温姒的脸上不由得露出思念之情。
林念慈那个家伙,是她唯一一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那时候,她是镇国公府之女,林念慈则是当朝大儒之女。
林家因着兰家的关系,与镇国公府有了走动,所以自她们出生以后也时常见面,一起玩耍。
只是后来林爷爷被调出了京城,林家举家搬迁,林念慈也不得不跟着离开了京城,那之后她俩就很少能够再见面,只能互相写信给对方,信中再夹上一朵对方喜欢的花。
记得上辈子她被抓回镇国公府之前,听说林家被人诬陷与异族勾结,甚至还在家中搜出了证据,最后包括林爷爷林念慈在内,整个林家所有人都被下了大狱。
她本想去找林念慈的,可惜没过多久她也被抓回了镇国公府,所以直到死之前也没能再见林念慈一面。
算算时间,距离林家被诬陷勾结异族应该还有两年半。
原本她打算了结京中之事后再去找林念慈的,没想到对方的信竟先一步来找了她。
只是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并没有收到林念慈的信,是上辈子被温玥他们给她拦了,还是林念慈那边出了事?
心中瞬间不安的温姒赶紧往下看去。
看了大半的时候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原来不是林家出事,而是林念慈半个月前随林爷爷云游归家后才得知了京中消息。
尤其是在知道镇国公府认养回来的竟然是个私生女,而那私生女还和温家人一起将温姒欺负的出家为尼后,林念慈当即就写了信让她不要害怕,并连夜收拾了行李,带着人马就进京来准备帮她找温玥和温家算账。
温姒看着上面句句替她气愤不平的话,她顿时心中暖洋洋的。xǐυmь.℃òm
又看了眼信上说的出发时间,算了算,从林家出发到京城的话就算她紧赶慢赶也要十六天时间,正好就是明天到。
这个时间让温姒一下变得更开心了。
太好了,明天她就见到林念慈那个家伙了!
温姒嘴角再次上扬,她忍不住起身,立刻就想去叫小寒来帮她一起收拾屋子。
她不在镇国公府了,那林念慈肯定会来找她,到时候她们俩就一起住。
反正她俩从小一起睡到大,林念慈肯定是不会嫌她的。
正这么想着,温姒余光扫到自己还未抄完的祈福经,又赶紧盘坐了回去。
等等,还是先把祈福经抄完了再去。
待半个时辰后,温姒这才赶紧收起了今日份的手抄祈福经,然后步伐欢快的往外去。
“小寒,快来帮我收拾一下屋子,明天我去接个人回来。”
正在外头练功的小寒听见这话回头一问,“嗯?是有客人要来吗?”
温姒笑容灿烂道:“不是客人,是我的闺蜜好友。”
第二天——
温姒便天不亮的就早早坐着马车下山,前往京城接人。
本来她以为自己已经有够早了。
结果等她到了京城城门口的时候,从守城的口中得知,有一队从吴州来的车马早就已经进城了。
温姒一听就知道肯定是林念慈带着人到了。
因为林家如今就是在吴州。
等下!
温姒倏地想起什么,脸色一变。
林念慈该不会已经直接去镇国公府找人算账了吧?!
出于对某人的了解,心中瞬间涌起一股不妙预感的温姒赶紧喊了常小寒一声,“小寒,快去镇国公府!林念慈那个家伙她肯定已经打上门去了!”
别的不说,她绝对会去找温子越算账。
因为林念慈和她那“好三哥”之间,可是还有一段儿时婚约的。
如温姒所料一般,林家的马车一进京城果然就直奔镇国公府。
等到了地方后,一名身穿劲装的女子直接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她站在镇国公府的大门外,蓄力片刻后,用跟她那淡雅之名完全不相符的大嗓门猛的一声大吼——
“温子越,你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给老娘滚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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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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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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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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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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