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夺婚>第94章 绝户
  崔秀芬的意思很简单。

  沈清静要么去找沈清宁给方志鹏介绍工作。

  要么拿出一千万离婚。

  沈清静这两点都不会答应。

  妹妹有钱那是妹妹的事儿,和她没关系。

  他们贪得无厌,就算给了一千万还会要更多。

  这是无底洞,不能为了自己幸福把妹妹一家牵扯进来。

  大不了玉石俱焚,总之不会妥协。

  方志鹏电话响了,又有人叫他出去喝酒。

  挂电话方志鹏离开,崔秀芬去打麻将。

  沈清静擦去脸上眼泪从地上艰难爬起。

  身上扎了好多针,身子稍微一动就疼。

  还好家里备了止痛药,不然今天难熬。

  吃过止痛药,沈清静又掉起眼泪。

  她后悔,当初那么多追她的人,选来选去竟然选了方志鹏这个畜生。。

  方志鹏追她的时候嘴甜。

  对她恨不得掏心掏肺。

  崔秀芬对她也不错。

  那时候方志鹏爸爸还在世。

  两家家庭条件差不多,也算门当户对,就同意了。

  谁能想到结婚后是这个样子。

  沈清宁和季安安坐了好几个小时的地铁,午饭后,邱忆云让她们去休息。

  家里是三室一厅房子。

  房间经常打扫,被子也经常晒。

  因此可以直接住。

  季安安平时也有午睡的习惯,加上今天早晨起的早,又一路奔波躺床上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

  江云宴以前经常给沈清宁发消息。

  一上午都要收到好多条。

  那还是上班的时候发的。

  今天不上班,竟然一条都没有。

  沈清宁不适应同时还有点疑惑。

  他说过要去见一个人。

  难不成见那人的时候不能和她联系。

  总之他不联系肯定有不联系的原因。

  沈清宁没再多想闭眼休息。

  不管年纪多大,在父母眼里永远是小孩子。

  回到家,沈建章和邱忆云什么都不让她做,完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其实以前在家里也这样,和季川结婚才学会洗衣服做饭照顾人。

  沈清静回来,一家人难得团聚。

  邱忆云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菜了。

  很多人习惯去饭店聚餐。

  邱忆云不喜欢。

  她喜欢在家做上一桌子菜,然后在家围桌而坐,说说笑笑,比在饭店舒服。

  去菜市场时,她还特意戴上了沈清宁给她买的大金镯子。

  她生了两个女儿,外头不少人笑话他们家是绝户。

  当初不少人来介绍赘婿。

  都被她骂了出去。

  那些人背后说她,老了没人养。

  她现在就告诉那些以前看她笑话的人,女儿一样可以养老。

  昨儿沈建章在公园说沈清宁回来的事情后,这事儿就传开了。

  沈清宁找了有钱的老公,都很嫉妒。

  但邱忆云买菜时还是不少人热情和她打招呼。

  背地里说归说,明里还是得巴结。

  买菜的大姐问她。

  “云妹子,你家窗帘店还开着呢吗?”

  邱忆云想做玉米排骨,她挑着鲜嫩的水果玉米回:“开着呢。”

  “你女婿那么有钱,怎么还开店?你呀就是要强。”

  说着,大姐帮邱忆云挑起玉米来,她拿起一根玉米,递到邱忆云面前说道:“妹子,你瞅瞅这根咋样,个头多大!”

  邱忆云对别人帮忙挑选的东西,心里总是觉得没有自己亲自选的满意。

  她轻轻摆了摆手:“大姐,我自己选就行,你不用招呼我。”

  她边挑边解释开窗帘店的事儿:“我这人闲不住,打发时间的同时还能挣点生活费。”

  听到这话卖菜大姐连连点头表示理解。ωωω.χΙυΜЬ.Cǒm

  突然邱忆云手腕上的金镯露出闪了她的眼,兴奋开口问:“我听老孙说你家宁宁回来了?这大金镯子就是她给你买的吧?真好看。”

  老孙经常到卖菜大姐这里买菜。

  两人一来二去熟了,关系有点变味。

  老孙经常来找她。

  有时候天黑了她也会去他的住处。

  因为她老家有老公,小区里的人暗地里蛐蛐,明面儿装什么都不知道。

  早上天气凉,邱忆云穿了外套。

  她扯扯袖子,将金镯子虚盖住。

  “我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女儿非得给我买,我想着总不能寒了孩子的心,就戴上了,我这不算好,她先前给她姐买了支玉镯,比我这个贵多了。”

  邱忆云选了六根玉米。

  一根用来煮玉米,剩下的五根水煮,给闺女还有外孙女儿当零嘴吃着玩儿。

  她拎着袋子问:“姐,这些多少钱?”

  卖菜大姐看了眼道:“我卖的十块钱四根,六根的话是15,咱们这么熟了,我再给你加一根。”

  有些玉米质量不好,会挑出来。

  她给加了一根这种。

  虽然不好,但不要钱。

  邱忆云笑着向她道谢离开。

  她腕上大金镯子实在亮眼,等菜市场逛完,都知道了她女儿给她买镯子的事情。

  到这里来买菜的崔秀芬也知道了。

  她腕上也带着一个,是方志鹏用沈清静带回沈家的彩礼买的,比邱忆云的小一半多,还花了四万。

  这支恐怕得十几万。

  而沈清宁送沈清静的玉镯比这个还贵。

  那岂不是几十万。

  所以沈清静身上有支几十万的玉镯。

  自己和儿子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沈清静嫁到方家就是方家的人。

  她的东西也就是他们的东西。

  崔秀芬菜也不买了转身回家告诉方志鹏这件事。

  邱忆云买菜回来,沈清宁想去帮忙,被她拦住了。

  “你陪安安玩儿,我和你爸忙活就行了。”

  沈建章穿着沈清宁给他买的新衣服从屋里出来,笑着附和:“对,我现在有浑身使不完的劲儿。”

  他转头展开双臂对邱忆云说:“老婆,你看闺女给我买的衣服多好,和量身为我定做的似的。”

  邱忆云在收拾菜,抬起头,上下打量沈建章:“的确好看,这还不是咱闺女眼光好,等下要做菜,你快去换下来,不然会弄脏。”

  沈建章还没稀罕够,拒绝:“我不脱,我这穿的不是衣服,穿的的是闺女对我的爱,等会儿戴上围裙,注意点没事儿。”

  “妈,您让爸爸穿着吧,我再给他买。”

  沈清宁后悔没给沈建章多买两件。

  不过行李箱就那么大,买了也没法放。

  下次倒是可以直接邮过来。

  现在已经十点多。

  沈清静那里离这边不远。

  看着时间应该快过来了。

  父母不让沈清宁帮忙,她带着季安安去小区里接沈清静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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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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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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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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