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静要么去找沈清宁给方志鹏介绍工作。
要么拿出一千万离婚。
沈清静这两点都不会答应。
妹妹有钱那是妹妹的事儿,和她没关系。
他们贪得无厌,就算给了一千万还会要更多。
这是无底洞,不能为了自己幸福把妹妹一家牵扯进来。
大不了玉石俱焚,总之不会妥协。
方志鹏电话响了,又有人叫他出去喝酒。
挂电话方志鹏离开,崔秀芬去打麻将。
沈清静擦去脸上眼泪从地上艰难爬起。
身上扎了好多针,身子稍微一动就疼。
还好家里备了止痛药,不然今天难熬。
吃过止痛药,沈清静又掉起眼泪。
她后悔,当初那么多追她的人,选来选去竟然选了方志鹏这个畜生。。
方志鹏追她的时候嘴甜。
对她恨不得掏心掏肺。
崔秀芬对她也不错。
那时候方志鹏爸爸还在世。
两家家庭条件差不多,也算门当户对,就同意了。
谁能想到结婚后是这个样子。
沈清宁和季安安坐了好几个小时的地铁,午饭后,邱忆云让她们去休息。
家里是三室一厅房子。
房间经常打扫,被子也经常晒。
因此可以直接住。
季安安平时也有午睡的习惯,加上今天早晨起的早,又一路奔波躺床上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
江云宴以前经常给沈清宁发消息。
一上午都要收到好多条。
那还是上班的时候发的。
今天不上班,竟然一条都没有。
沈清宁不适应同时还有点疑惑。
他说过要去见一个人。
难不成见那人的时候不能和她联系。
总之他不联系肯定有不联系的原因。
沈清宁没再多想闭眼休息。
不管年纪多大,在父母眼里永远是小孩子。
回到家,沈建章和邱忆云什么都不让她做,完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其实以前在家里也这样,和季川结婚才学会洗衣服做饭照顾人。
沈清静回来,一家人难得团聚。
邱忆云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菜了。
很多人习惯去饭店聚餐。
邱忆云不喜欢。
她喜欢在家做上一桌子菜,然后在家围桌而坐,说说笑笑,比在饭店舒服。
去菜市场时,她还特意戴上了沈清宁给她买的大金镯子。
她生了两个女儿,外头不少人笑话他们家是绝户。
当初不少人来介绍赘婿。
都被她骂了出去。
那些人背后说她,老了没人养。
她现在就告诉那些以前看她笑话的人,女儿一样可以养老。
昨儿沈建章在公园说沈清宁回来的事情后,这事儿就传开了。
沈清宁找了有钱的老公,都很嫉妒。
但邱忆云买菜时还是不少人热情和她打招呼。
背地里说归说,明里还是得巴结。
买菜的大姐问她。
“云妹子,你家窗帘店还开着呢吗?”
邱忆云想做玉米排骨,她挑着鲜嫩的水果玉米回:“开着呢。”
“你女婿那么有钱,怎么还开店?你呀就是要强。”
说着,大姐帮邱忆云挑起玉米来,她拿起一根玉米,递到邱忆云面前说道:“妹子,你瞅瞅这根咋样,个头多大!”
邱忆云对别人帮忙挑选的东西,心里总是觉得没有自己亲自选的满意。
她轻轻摆了摆手:“大姐,我自己选就行,你不用招呼我。”
她边挑边解释开窗帘店的事儿:“我这人闲不住,打发时间的同时还能挣点生活费。”
听到这话卖菜大姐连连点头表示理解。ωωω.χΙυΜЬ.Cǒm
突然邱忆云手腕上的金镯露出闪了她的眼,兴奋开口问:“我听老孙说你家宁宁回来了?这大金镯子就是她给你买的吧?真好看。”
老孙经常到卖菜大姐这里买菜。
两人一来二去熟了,关系有点变味。
老孙经常来找她。
有时候天黑了她也会去他的住处。
因为她老家有老公,小区里的人暗地里蛐蛐,明面儿装什么都不知道。
早上天气凉,邱忆云穿了外套。
她扯扯袖子,将金镯子虚盖住。
“我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女儿非得给我买,我想着总不能寒了孩子的心,就戴上了,我这不算好,她先前给她姐买了支玉镯,比我这个贵多了。”
邱忆云选了六根玉米。
一根用来煮玉米,剩下的五根水煮,给闺女还有外孙女儿当零嘴吃着玩儿。
她拎着袋子问:“姐,这些多少钱?”
卖菜大姐看了眼道:“我卖的十块钱四根,六根的话是15,咱们这么熟了,我再给你加一根。”
有些玉米质量不好,会挑出来。
她给加了一根这种。
虽然不好,但不要钱。
邱忆云笑着向她道谢离开。
她腕上大金镯子实在亮眼,等菜市场逛完,都知道了她女儿给她买镯子的事情。
到这里来买菜的崔秀芬也知道了。
她腕上也带着一个,是方志鹏用沈清静带回沈家的彩礼买的,比邱忆云的小一半多,还花了四万。
这支恐怕得十几万。
而沈清宁送沈清静的玉镯比这个还贵。
那岂不是几十万。
所以沈清静身上有支几十万的玉镯。
自己和儿子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沈清静嫁到方家就是方家的人。
她的东西也就是他们的东西。
崔秀芬菜也不买了转身回家告诉方志鹏这件事。
邱忆云买菜回来,沈清宁想去帮忙,被她拦住了。
“你陪安安玩儿,我和你爸忙活就行了。”
沈建章穿着沈清宁给他买的新衣服从屋里出来,笑着附和:“对,我现在有浑身使不完的劲儿。”
他转头展开双臂对邱忆云说:“老婆,你看闺女给我买的衣服多好,和量身为我定做的似的。”
邱忆云在收拾菜,抬起头,上下打量沈建章:“的确好看,这还不是咱闺女眼光好,等下要做菜,你快去换下来,不然会弄脏。”
沈建章还没稀罕够,拒绝:“我不脱,我这穿的不是衣服,穿的的是闺女对我的爱,等会儿戴上围裙,注意点没事儿。”
“妈,您让爸爸穿着吧,我再给他买。”
沈清宁后悔没给沈建章多买两件。
不过行李箱就那么大,买了也没法放。
下次倒是可以直接邮过来。
现在已经十点多。
沈清静那里离这边不远。
看着时间应该快过来了。
父母不让沈清宁帮忙,她带着季安安去小区里接沈清静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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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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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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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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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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