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上还燃起了黑灰火焰。
脑袋没有了,身体就没有了主宰。在那怨毒之火的烧灼下,那个纤细修长的女人身体,渐渐融化。
“因为爱她,我拼命地往她的世界挤!”
金花娘的身体挤进了那个女人修长的身体里,在吸收她,却又被她给感染。
“我曾经以为自己百毒不侵,不曾想却对她上了瘾!”
金花娘的那张脸也慢慢变得犹如白纸板一样,表情也开始变得只有痛苦、麻木。
“花开花落自有时,
树非树影惹人思。
红尘苦海情难制,
花与花苦谁人知?”
“你脑袋不好吧?”
看着她那泪流满面、自爱自怜的模样,孙圣忍不住骂道:
“你是脑子有问题吗?”
“你说的是什么?”
“你又想表达什么意思?”
金花娘说的话,让孙圣听得头疼。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女人又是吟诗唱词,又是痛哭流涕,是在干什么。
纤细女人若是你的好姐妹、好闺蜜、好朋友,你们两个情深义厚,那你为何说,想要杀她?
你都想杀她了!
甚至,你连她的尸体都没有放过,吸收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可以说,你占有了她的全部了。
那你为何又说,你爱她,你对她的爱,情难自禁?
这是完全相反的感情吧?
鬼,都没有你的思想混乱吧?
孙圣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金花娘。
金花娘却也以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然后,嘴里吐出了三个清晰的字:
“你!”
“不!”
“懂!”
孙圣的嘴角抽了抽:“什么我不懂?我不懂你的疯?”
“你不懂我的情!”
“你不懂我的爱!”
“你不懂我的心!”
“你不懂我对她的感觉!”
金花娘的眼神空洞而遥远,仿佛穿透了时空,试图在虚无中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凡俗之间的词,已经不能描述,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眼神在一片虚无捕捉到了一点东西之后,她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若不看那现在还依然四条腿着地、像是白色的马一样的身体,金花娘确实算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的笑,仿佛是春日里最绚烂的花朵,每一瞥都藏着无尽的风情与故事。
“我们曾共骑风月!”
“我们曾同经风雨!”
“我们曾笑对人生!”
“我们心灵相通,是一对骏马,驰骋于人间荒漠,看那红尘烟火!”
“我们心意相合,如同清晨露珠在花瓣之上,滑动,触摸,融合!”
“我的心,早就是她的了,而她,也成了我的影!”
“却不曾想!”
“命运给我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她从花瓣的边缘,骤然跌落!”
金花娘的笑容收敛了。
泪水在她精致的脸庞上缓缓流淌,每一滴似乎都承载着难以言喻的悲痛。
孙圣却对此毫无感觉。
他只是觉得,自己听得浑身发痒,像是突然得了荨麻疹,有点抓耳挠腮的感觉,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离我而去!”
金花娘还在说着。
她的双眸之中,是一片空旷与无尽的哀伤。
“我又如何能够轻易将这份感情放弃?”
金花娘的眼睛,看向了之前的那个大水缸,脸上多了几分凄清与萧瑟,却又有几分释然和快意。
“我还是要和她在一起!”
这水缸是一个盛放尸体的盛尸缸。
之前,金花娘和那个纤细修长的女人身体全都是放在里面的。
生,在一起!
死,也在了一起!
生死,她们都纠缠在一起!
“我去啊!”
孙圣想到自己不久前还曾想过要喝那里面的水,就一阵恶心,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尸水啊!
还是两个女人的!
喝进肚子里,会是什么恐怖的经历?
怕是不吓死,也会恶心死!
“呸呸呸!”
孙圣不由自主地呸了起来。m.χIùmЬ.CǒM
“你呸我?”
金花娘猛然瞪大眼睛,满是愤怒地看着孙圣,质问道:“你恶心我和她的感情?”
“不不不!”
“我不是针对你们!”
“我是实在恶心那尸水,想想都有点受不了!”
孙圣摆了摆手,面带痛苦地说道。
“哼!”
金花娘冷哼一声,满脸不屑地说道:
“你这人,主次不分,连我说的话,都听不懂,就是一个吃饱等死、生殖繁衍的蠢物啊!”
“嗨嗨嗨,你说就说哈,你怎么骂人呢?”孙圣不愿意了。
金花娘反问道:“你有‘十二不知’,难道还不是蠢物?”
孙圣眉头一皱:“什么十二不知?”
金花娘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
不知生,不知死!
不知苦,不知甜!
不知饥,不知饱!
不知主,不知次!
不知好,不知坏!
不知恨,不知爱!”
说完,她还又冷冷地加了一句:
“天命人,你枉为天命,什么也不知道,竟然还想着对抗天命,实在是蠢得可以啊!”
“是吗?”
孙圣的脸也变了,一边伸手摸到自己头顶,开始脱“人皮”,一边说道:
“你听说过,书生造反,三年不成吗?”。
这是孙圣少有的,在没开战之前,就开始解除“变形术”,让自己更强一些。
孙圣早就发现金花娘的实力,超乎了他的想象。
在打烂那白板脸的时候,他就突然感觉到了一股几乎能够威胁到他生命的气息,从金花娘的身上传了出来。
因此,他一直都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借着金花娘说话的时间,在思考应对方式。
本来,孙圣以为金花娘是个“怨鬼”。
“怨鬼”的实力,很多都是来自心中的那口怨气。
听一听怨鬼说的话,用言语消解一下怨鬼的怨气,就能够让怨鬼的实力降一点。
可在金花娘说出“天命人”三个字的时候,孙圣就知道对方不是普通的怨鬼。
“天命人”只有和山珺差不多层次的妖鬼,才能知道。
在胡大寨,之前遇到的大小鬼怪,可从来都没有说过这个“词”。
这一战不但不可避免,而且,还必须分出生死了。
生死之战,孙圣必须全力以赴!
金花娘看到孙圣的人皮掉了,变成了一个胸脯超大的白嫩胖子,就是一愣。
听他说的话,她又是一愣,打量了孙圣一番之后,才冷眼问道:
“什么意思?什么书生造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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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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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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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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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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