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农门女里正:抱着相公来种田>第121章 今日的晚餐就是这些东西
  东村和西村的里正坐在一起喝着小酒。

  西村里正赵龙举了举杯,笑着看着东村的里正:“你说孤雁村那一个老不死的东西和一个娘们儿,如何能斗得过我们正值壮年的男子?咱们早晚能将他们孤雁村给弄垮。”

  东村的里正田野笑了笑,一脸不屑:“一个娘们儿如何能做里正,不过就是力气大了点!力气大一点,有什么用,就带脑子了吗?脑子才是个好东西。”

  赵龙点了点头,冷笑着道:“孤雁村的人也是可怜,先是一个老东西掌管着孤雁村,现在又换了个娘们掌管着孤雁村……”

  赵龙笑了笑,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吧唧的差不多了,又喝了一口小酒。

  田野拍了拍赵龙的肩膀,认真的道:“只要我们将孤雁村给拉垮,然后向县衙汇报这件事,孤雁村的里正实在是无所作为,让村里的百姓们颗粒无收没有赋税的能力,那我们就趁机把这个孤雁村给瓜分,到时候一半是你们西村的,一半是我们东村的,你看如何?”

  赵龙一脸欢喜:“我正有此意,看来还是田兄知道我心思啊!难怪你我二人能聊到一起,当真是心有灵犀呀!”

  二人说完还碰了一杯酒!

  “里正。”赵龙看了一眼自己村子里的人,笑着问道,“孤雁村那边的人可发现了?”

  “发现了,孤雁村那边的人已经将此事告诉了老里正,那老里正也跑到田里去看了,据说老泪纵横啊!”

  赵龙听见这话哈哈一笑转头看向田野:“田兄,你说这孤雁村的里正能干什么呀?除了哭还是哭,眼光不好,办事能力也差!”

  田野听见这话也笑着嘲讽:“没准那老里正跟那女里正两个人抱头痛哭,他们二人之间还不一定有什么其他的关系呢!”

  “就老里正的腿脚,能满足那娘们吗?要不然让我上!”赵龙说完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好歹弟弟我也是三十来岁,正值壮年的年纪。”

  田野闻言,笑着揶揄:“哥哥我四十岁也正值壮年呀!”

  二人对望一眼都带着几分淫笑!

  团结的力量就是大,孤雁村的女眷们用那些绳子编织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网,那网足够能一口气网住四亩地的大小。

  剩下的绳子,那些女眷们又将村里男人们的木桶上给编织了盖子了,又给一些孩童们编织了网子。

  洛欢儿看着这些东西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道:“大家回去都好好休息一下,明日天一亮我们就开始干活,所以大家要在天亮之前把饭吃好,这样才能有力气干活。

  全村所有的人,只要有力气的都要到,包括女人、孩子。”

  大家听见这话都连忙答应了下来。

  第二日一早,孤雁村的女眷们在洛欢儿的指导下分别将那个巨大的网给罩在了一块约莫四亩地大小的位置。

  女眷们负责按住着网,男人们负责弯着腰进入网底下,从田地里开始抓蝗虫。

  而那些孩子们,拿着编织好的网子去一旁网蝗虫了,网好的蝗虫丢进一旁装了水的木桶里——

  所有的人都在行动,男人们轮流去抓蝗虫,女人们也轮流的按住网子,大家相互配合度非常高。

  不过就是半日的时间,大家就已经抓了上百桶的蝗虫了。

  看着这么多的蝗虫,大家只觉得头皮发麻,可是洛欢儿却看见了银子。

  她招呼了一些女眷过去将蝗虫洗刷干净。

  “里正,这些蝗虫有什么用吗?为什么要洗刷干净呢?”

  洛欢儿笑了笑,轻声道:“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等到了晚上你们就知道了,保准你们都很满意!”

  女眷们听见洛欢儿的话,不疑有她。

  随后,十多个女眷开始专门洗蝗虫。

  按照洛欢儿的做法,不过一日时间蝗虫已经寥寥无几了。

  而整个村子广场中央全是洗的干净的,放在台子上面晒晾的蝗虫。

  看见大家也忙活一整天了,洛欢儿眼瞅着太阳已经下山了,便招呼大家今日就到此为止。

  大家又饿又累,洛欢儿没让大家离开,而是继续全村到村子广场中央集合。

  “这是还有什么事儿吗?”

  “我的天,怎么这么多的蝗虫啊,这些蝗虫打算怎么处理呢?”

  洛欢儿看了一眼正在烧火的洛子渊,问道:“累吗?”

  洛子渊摇了摇头,自己能为村子里的人干点什么还挺开心的。

  火的上面是一口非常非常大的锅,锅里已经加了大半锅的油。

  油被烧热之后,洛欢儿端起一个很大的簸箕,把蝗虫直接倒进了油锅中。

  众人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蝗虫倒进去,这不是浪费油吗?

  难不成里正只是想要好好的惩罚这些蝗虫?

  洛欢儿盯着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将这些蝗虫全都捞出来放在一旁,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将蝗虫丢到锅里。

  “大家抓了一日的蝗虫,也该让蝗虫付出点代价了,今日大家的晚餐就是这些蝗虫!”

  村民们一听见这话,一下子炸开了锅。

  吃着蝗虫那也太恶心了吧,这些蝗虫能吃吗?不会毒死人吧?

  看见村民们有些受了惊吓的模样,洛欢儿拿起一个蝗虫放在嘴里,然后示意一旁的小孩子。

  “很好吃的,这些蝗虫可以补充蛋白质,补充人体所需的氨基酸,是非常有价值的食物,大家都可以尝一尝。”

  小孩子嘴馋,听见洛欢儿的话,在看洛欢儿吃得很香,也学着洛欢儿的样子,拿着蝗虫塞到了嘴里。

  大人还没来得及阻止,小孩子就已经嚼了起来。

  单纯的小孩子吃到蝗虫之后眼睛都亮了起来。

  “好好吃啊!”

  看见这些大人们还是有所顾忌和犹豫,洛欢儿扬声道:“你们应该是相信我的吧,那我今天就来告诉告诉你们,这些蝗虫到底能不能吃!这些蝗虫不但营养非常丰富,口感也很好。m.xiumb.com

  平时在家都不舍得吃肉吧?若是平时不舍得吃肉,那今儿个就不妨来尝试一下,这些蝗虫吃了你们的粮食,难不成你们连吃蝗虫的勇气都没有吗?”

  洛欢儿后边的这两句话,还是让村民们动摇了。

  洛欢儿和小孩子都敢吃,那他们这些大人有什么还犹豫的呢?

  花成义率先上前,拿起蝗虫就往嘴里塞。

  不过,花成义并没有品尝到蝗虫的滋味,就已经吞下去了。

  洛欢儿看见这样子,忍不住的皱眉说道:“你们还真是暴殄天物呀,蛋白质营养这么高的东西就这么吞进去了?好好的嚼一嚼品尝一下呀!”

  李三叔上前,拿起那蝗虫,学着洛欢儿的样子,小口小口的品尝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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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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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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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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