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灯花看了宋燕燕好一会儿,“啧”了一声,嘟囔道:“昏迷了那么一趟,醒了后倒是比以前想得多了些。难不成,是昏迷的时候长脑子了?”
宋燕燕扁了扁嘴。
她阿娘什么意思呢?
这是说她从前没脑子吗!
她从前虽说没有想起现代时的记忆,但哪里没脑子了啊?
田灯花被女儿气鼓鼓的样子逗笑了,伸手摸了摸宋燕燕的头发,很敷衍的安慰:“傻孩子,你一点也不傻。”
宋燕燕:“……”
娘俩一边烤着火一边说着话,宋星明很快跟着那门房大爷出来了。
宋星明虽说只比宋燕燕大一岁,但人看着却是少年老成,十分沉稳。
不过饶是再少年老成,在看到母亲与妹妹时,还是难掩喜色,大步上前:“娘,燕燕,你们怎么来了?”
宋燕燕也十分欢喜。
她是遗腹子,打从出生就没爹,他们娘要养四个孩子,也是十分吃力,分身乏术。
宋燕燕打从有了记忆,就是两个哥哥轮流带她跟三哥。尤其是只比她大了一岁的三哥,他们年龄相仿,孩提时在一起玩的时间更多。
只是有一日,她三哥偶然经过一所学堂,被里面朗朗读书声吸引,在学堂外头站着听了大半日的课。
她三哥知道家里本就艰难,从未跟田灯花说过什么,只是自己每日翻山越岭去学堂外头偷偷听夫子讲。
直到旁人发现了,闲话传到田灯花耳中,田灯花这才知道,她家老三每天都不见人影,是跑到二十里外听人读书去了。
田灯花咬了咬牙,砸锅卖铁的凑齐了束脩,把宋星明送进了学堂。
宋星明念书极有天分,几乎是过目不忘,学堂里的夫子恐他明珠蒙尘,写了荐信,把宋星明送到了县学里。
只是,县学的束脩比之普通学堂还要更高些,好在宋日升宋月平都大了,除了地里的活计,平时还四处打零工,宋星明又找了个帮书肆抄书的活计,一家子齐心协力,总算是让宋星明有了书读。
宋星明也很争气,学业在县学里一直都是稳稳的头名,平时连旬休都不回家,留在士舍抄书赚钱。
算起来,宋星明也有好些日子没见过家人了,怎能不激动?
“三哥,我们来县里赶集,顺便看看你。”宋燕燕上下左右的绕圈看着宋星明,见她三哥好像又高了些,小姑娘眉开眼笑,刚想说一句又高了的话,脑子里闪过一句影视剧的台词来。
“三阿哥又长高了……”
宋燕燕顿时住了嘴,这可不兴说啊。
她换了另外一个让人高兴的话题:“三哥,大嫂怀孕啦。等明年你就能当三叔了!”
宋星明果然也很高兴,只是他性子老成些,表达喜悦也含蓄些:“以后我教他读书。”
田灯花一想到那个画面,就觉得窝心的很,嘴角都快咧到眼角了。
读书人好,读书人好啊!
田灯花从背后的背篓里摸出一双鞋来:“老三,来,试试看,合不合脚。”
宋星明依言换上新鞋,走动几番,果然舒适极了。
宋星明一脸的钦佩:“娘可真厉害,刚刚好,又暖和又舒服。我一会儿直接穿着回舍监,不脱了。”
这话把田灯花哄得,眉开眼笑的:“好好好。”
宋燕燕又献宝似的把她买的那几块点心捧了出来:“三哥,你看这是什么?”
宋星明眼都亮了,口水也情不自禁的咽了一下。
但他却是很坚决的推辞了:“我不爱吃这个,你们拿回去吃吧。”
宋燕燕呵呵两声。
她这少年老成的三哥还在装,真当她做妹妹的不知道,她这三哥最喜欢的就是甜食!
只是甜食对于她们家来说太过奢侈,偶尔得到,她三哥哪怕再喜欢,也会装作不喜欢的样子,推让给别人。
“三哥,你吃就是了!”宋燕燕把点心塞进宋星明怀中,语速飞快,“三哥你放心,家里发了点小财,我们都吃的可好啦。先前你不在家,还吃了一大锅猪肉白菜炖粉条呢,那香的!可惜你吃不到,老可惜了……还有,你明年的束脩也有着落了,你只管放心读书!点心你拿好!再不吃我要生气了!”
宋燕燕小嘴叭叭叭的说了一通,宋星明先是有些错愕,继而也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含笑看着宋燕燕发挥。
田灯花站在一旁,看着样貌相似的两兄妹一并站在那儿说话的样子,她心里涌起一阵骄傲来。wWW.ΧìǔΜЬ.CǒΜ
宋燕燕生得好,是远近有名的美人坯子,宋星明是她亲哥,自然也是风姿玉貌的翩翩少年。
两人站在一起,简直跟菩萨座下的金童玉女似的。
别说田灯花了,就连门房大爷都看着忍不住有些眼热。
要是自家孙子孙女也生成这样,那他天天回家见着,铁定长命百岁!
……
田灯花跟宋燕燕到家时快要下午了,结果这一到家,就发现气氛不太对劲。
院子里空荡荡,屋子里也静悄悄的。齐莲坐在炕上,在那抹眼泪呢。
宋燕燕赶忙过去:“嫂嫂,怎么啦?谁惹你了?我大哥呢?”
眼下地里没什么活计,天又太冷,田灯花没让宋日升出去做零工,宋日升按理说应当是在家里陪着齐莲才是。
齐莲一听宋燕燕提到宋日升,眼泪流的更厉害了。
田灯花一见,火气上来了:“老大欺负你了?那兔崽子——他人呢!?”
齐莲却只摇头抹泪不说话。
田灯花怒火高炽——自然,这火气不是冲着齐莲去的。
她现在已经在四下找趁手的工具,准备一会儿找到宋日升就给他一个棍棒教育。
田灯花这刚摸到墙角的一个浣衣杵,就听见外头一道含羞带怯的女声传来:“大表哥,你累不累?我帮你擦擦汗吧?”
田灯花愣住了。
齐莲眼圈更红了,她显然不愿意让旁人看到她在哭,背过身去,胡乱抹了几下眼泪,把泪都抹了去。
宋燕燕脑中轰隆隆的,想起了一件差点被她遗忘的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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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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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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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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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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