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崇拜读书人,她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所以,她总爱往他们堆里跑。
他们有什么事,她也特别热心愿意帮忙。
其中,这个于成智是走得最近的。
她不否认,对他有过朦朦胧胧的好感,少女怀春,欲语还休,所以,在他那里跑得特别勤。
怕他在农村伙食不好,从家里偷了鸡蛋出去给他吃,在山上打了野鸡,悄悄炖了给他送;
觉得他是斯文的念书人,他的手那么白那么修长,是天生写字的,怎么干得了粗活呢?而她干活是把好手,一天干完自己的就去给他帮忙,三下五除二就帮他干完了;
后来,他宿舍的卫生她也常常去打扫,到后来发展成给他洗衣服……
一开始他还客气,后来接受以后就变得理所当然,他自己什么都不做了,就等着她来做,也等着她给他带肉蛋来。
那时候她很开心,觉得他这是接受自己了才会让她去帮他做这些事,不然,为什么不让别人来做呢?m.χIùmЬ.CǒM
他有空的时候,会教她读书,给她讲诗里浪漫的意境,把她迷得一天到晚晕陶陶的。
村里好多人笑话她,笑她不要脸,去缠着人家城里学生,可是她不在乎。
那时候的她傻乎乎地把村里人都看扁了,觉得他们又土又俗气,哪里懂得诗里的美好?
她甚至认为,村里的姑娘们嫉妒她!
后来,他要回城了。
她心里充满了不舍,甚至做过会不会把她也带出去的梦。
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她都不知道。
等她和往常一样去他住的地方找他的时候,他人已经走了,所有学生都走了,没留给她只字片语,就好像,他从来没来过。
她,又成了村里的笑话。
毕竟,在回城的消息在村里传开的时候,村里人当着她面或者背地里都在酸不溜丢地说“这下瓶子要跟着去城里享福了”这样的话。
那时候她趾高气昂的,把这些酸话都照单全收,只当他们嫉妒她。
结果,现实给了她一个狠狠的耳光。
即便是这样,她还给他找借口:是不是车来了不等人,他来不及跟她说?他以后是不是一定会回来看她?他刚回城肯定有很多事情忙,不会太快来的……
诸如这样的借口,前世那个傻乎乎的她想了一条又一条,却始终没有等来那人的半点消息,反而等到了她妈定下的她和顾钧成的婚事。
顾钧成。
一个和于成智截然相反的人。
还是她最不喜欢的黑脸汉子!
可想而知,她当时反对得多激烈。
但是,前世的她拗不过她妈,最终憋着一口气嫁了过去,然而开始她在顾家作天作地的日子,一点不顾及顾家人会怎么看她,巴不得他们讨厌她,顾钧成最好主动提离婚!
上辈子,后来她还是见过一回于成智的。
那时候她的饭店已经开到省城了,于成智和几个当年一起下乡的来饭店吃饭,他们在饭店里遇上了。
那一次于成智并不知道她就是老板,见到她惊了一惊,但是很快就和同伴一起进了包厢。
是她,鬼使神差接了服务员的活去给他们点菜,在包厢门口,听见他们在里面哄笑议论,好像还提到她的名字。
“老于,刚刚那个不是你在乡下时的小媳妇吗?”
“别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了?现在久别重逢,你不跟她联络联络感情?没想到啊,她像是没什么变化,除了变得更漂亮时尚了。”
“别胡扯了!”
“胡扯什么?那时候你们在乡下不打得火热?你老实告诉我,你们那时候有没有……嗯?哈哈哈哈?”
“没有!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乡下妞?只不过,她缠得紧,上赶着给我做菜洗衣服,还帮我干活,我不乐得轻松吗?”
包厢那一道门,林清屏最终没有推开,叫来服务员,自己开车离开了店里。
其实多年过去,青春里那些事早已经时过境迁,她在顾钧成去世后一心扑在事业上,基本就没再想起过这个人,但那时听见这些话,还是觉得恶心。
而后来,于成智竟然真的来找她,话里话外要叙旧的意思,林清屏只觉得讽刺,自然也没有好脸色给他,烈属的身份成了她最好的挡箭牌,拿出来义正词严,任何人都别想靠近她。
后来,便没再见过这个人了,没想到,重生以后,竟然在大学校园里再次见到他,而且,听这人说话的意思,好像还认为是她打听到他考上首都大学的信息,追到首都来了!
想什么屁!
林清屏把这人抛到脑后,跟二妹拎着东西回了宿舍。
女生宿舍是八人间,已经差不多都来齐了,室友来自不同的省,说着带口音的普通话,有两位直接说的方言。
林清屏在上铺,她的下铺是个淳朴的女孩,微胖,但很热情,从行李袋里把大包小包的特产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除了一个穿着打扮看起来十分优越的女孩疏冷地说“谢谢,我不吃”以外,其她人都热热闹闹地吃开了。
不管哪个时代,女孩子们的友谊都可以从美食开始。
一轮吃下来,大家对彼此都有了初步的认识,林清屏下铺的微胖女孩叫卢小雪,还有个林清屏的老乡,来自同一个省,叫贾芳芳,至于那个不愿意一起吃东西的女孩,床上贴着她的名字,叫谢薇,还有几个女孩,林清屏将她们的名字都记在了心里。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还没有课,林清屏不打算待在学校,主要担心志远第一天正式入园,怕他有什么不适应,于是在把学校的事情都安排好以后,她就准备回家了。
谢薇也要回家,这让室友们都很惊讶。
因为室友们知道谢薇是本地人,可林清屏不是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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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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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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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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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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