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六零饥荒年:我靠团购娇养冷面知青>第69章 翻墙贼抓到了!
  何立轩原本都已经走到院门口了,听到这句话再也迈不开步子。

  而沈飞翼也被拾月的话给臊得够呛。

  他立刻说:“不不不,我晚上不住这里,让队长随便给我找个地方猫一夜,我明天一早就得赶回去。”

  正是因为知道飞翼哥明天一早要走拾月才提出让他住在家里。

  拾月能不知道?

  全大队居住条件最好的可能就属她家了。

  虽然说两个人都是单身男女,但在她心里沈家兄姐就像是亲人一样,让她生不出什么警惕之心。

  再加上飞翼哥是军人,对待军人社员们会有一种天然的敬畏,也不敢胡乱猜想。wWW.ΧìǔΜЬ.CǒΜ

  而她又和初夏住一屋……

  拾月觉得这样安排没有问题。

  反正只要内心坦荡,就不畏惧那些混人的胡言乱语。

  可不管拾月的想法如何好,沈飞翼是坚决不肯住在这个院子里。

  最后还是何立轩说:“沈哥你去我们那儿挤一晚上吧。我和江栋把床拼在一起,咱仨凑合一宿。”

  孙永福倒是想给这位外来的军官安排一个好住处,可他们大队的条件就这样,他就是想也有心无力。

  听了何立轩的话,也连忙点头:“对对对,就去我家凑合一宿,凑合一宿。”

  沈飞翼自然没有意见。

  一群男同志走了,院里就只剩下了拾月、于初夏还有孙小红。

  很明显,这几天下来于初夏和孙小红关系处得很好,两个人看上去很亲密的样子。

  知道拾月还没有吃饭,孙小红主动下厨,很快就给她端来了一碗面糊糊汤,用的是于初夏所剩无几的一点玉米面。

  汤里还飘着几根野菜。

  拾月很香甜的几口就把面糊糊给吃得一干二净。

  虽然有了团购群,她也吃了一些好东西,可这样的饭食吃下去还是会给她一种踏实感。

  让她觉得这是回家了。

  虽然天色已晚,早已经过了前进大队平时人们入睡的时间。

  可因为亢奋,那俩姑娘完全没有一点睡意,全都拉着拾月问东问西。

  特别是孙小红,更是有一肚子话要问。

  毕竟拾月可是他们大队第一个去过省城的人呢!

  拾月捡能说的跟她们说了一些。

  对于大学校园的那些描述于初夏不感兴趣。

  她妈,她大姨还有姨夫都是大学老师,她从小就是在大学校园中长大的。

  拾月说的那些都是她曾经天天见的,完全没有一点新鲜感。

  她倒是对拾月说的和纺织厂女工换瑕疵布的事情兴趣很大。

  “你说用两斤挂面换了两块布?什么布,拿出来我们看看。”于初夏说。

  眼睛亮闪闪的,一副很激动的样子。

  孙小红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

  虽然她也羡慕得要命,但她心里清楚,自己家也没有在城里的富亲戚,更没人会给她挂面让她去换布。

  别说挂面了,之前拾月给她的那种糖,她也是从来没有见过呢!

  拾月在于初夏的催促下,从包里翻出了那两块布。

  她想了想,又回屋拿出来了两包棉花,将布和棉花都交给孙小红。

  “小红你手巧,帮我做件棉袄吧?剩下的碎布头不用还,都给你。”

  拾月心里很明白,剩下的布头能用的不多,想要做个大件是不可能,但手紧一点也能凑齐糊一双鞋底的。

  孙小红一听说剩下的布头都给自己,当即就答应了。

  然后她打开了装着棉花的袋子,顿时惊讶极了!

  “你从哪儿买的这么好的棉花?这么白?绒还这么长啊!”她羡慕地用手在棉花上摸了摸。

  拾月笑了下,没有应声。

  可在场的两个人全都认为这一定也是沈家送拾月的。

  于初夏没有太大感觉,主要是她家里条件不错,吃穿用在同龄人里都是最好的那一批。

  就算是来下乡,爸妈也把能给她想到的全给置办齐了。

  棉袄棉裤棉鞋,包括军大衣,她一样都不少。

  虽然她也觉得那棉花不错,但也心无波澜,并没有孙小红那样的艳羡。

  而孙小红虽然羡慕,却也并不会嫉妒。

  她家条件也不差,虽然和知青们没法比,可她的穿戴在队里也是数得着的。

  虽然拾月现在拿出来的东西很好,但论条件,她和自家还是没法比的。

  所以孙小红也就是念叨了两句就把东西放下了。

  拾月也正是知道孙小红这一点,才对她不太设防,愿意向她稍微展露一点东西。

  吃过饭,三个人一起回了屋。

  拾月原本想着趁睡觉的时候可以回小屋看看,顺便也把沈伯伯给她的那些书整理一下。

  可没想到那俩人硬是跟着她一起回了她的卧房。

  进门后于初夏直接说:“拾月,有件事刚才忘了跟你说,你不知道,前两天那个贼又来了!”

  听到那个贼又来了,拾月止住了原本想要撵她们走的话,转而问道:“什么时候?抓住人了没?”

  “就前天,抓到了,是红旗大队的二赖子。”孙小红说。

  “二赖子?”拾月皱了皱眉。

  红旗大队的二赖子拾月知道,毕竟这年头管得严,小偷流氓二流子也比前些年少了很多。

  有限的几个也是恨不得周遭的人全都认识。

  红旗大队的这个是个孤儿,父母之前都饿死了,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

  可他不学好,从小偷鸡摸狗,好逸恶劳,没人待见。

  但因为他自小身体亏得厉害,所以个头没长起来,拾月记得他还没自己高。

  又干又瘦,二十来岁的人还跟个小鸡崽子似的。

  说二赖子扒了谁家的鸡窝,或者钻了哪家的柴火堆这拾月信,可说他翻墙想来自家偷东西,这个拾月还真不相信。

  主要是,拾月觉得如果二赖子来,根本用不着何立轩出手,她都能把这人给打趴下。

  而且之前何立轩也说了,那人比他稍微矮一点,长得很壮实,这描述跟二赖子也不吻合。

  看出拾月的不相信,孙小红说:“确实是他,当时巡逻队发现他的时候,他就趴在你家后墙那儿,往里面张望呢。结果让巡逻队的人给抓了个正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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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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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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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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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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