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钱袋子拿出来,放回婆婆怀里。

  婆婆还待强行给她,她一把抱住婆婆,在婆婆肩头撒娇,“我不要钱,我有钱,我只要菜,你都舍不得给我多做点菜,这几罐哪里能放一个月两个月?我一个礼拜就吃完了!”

  她自重生回来后,虽然和婆婆相处融洽,但从来没有这样亲密地抱过她。

  应该说,刘芬这辈子都没跟哪个这样亲昵过。

  顾有莲是大女儿,懂事能干,作为大姐,早早承担起家中责任,与母亲也就早早没有了小女儿撒娇的姿态。

  顾钧成就更别提了,硬邦邦跟石头一样的性子。

  刘芬怎么也没想到,儿媳妇会这样抱着她撒娇,当下就愣住了。

  身后传来老头子的声音,“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几个破咸菜也不多做点,这么点确实不够吃!”

  这是听见林清屏的话,再说婆婆了。

  在林清屏眼里,公公的存在感不高。

  早出晚归干活,回来吃个晚饭,早早歇息。

  好像一年下来也没说几句话,此刻这句却把林清屏逗笑了。

  婆婆也哭笑不得,“什么好东西不成?”然后点着林清屏,“先吃,过阵子我再做。”m.χIùmЬ.CǒM

  “婶婶还要什么?”志远也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拎着两条鱼,一身衣服都湿透了。

  “你这是干什么去了?和鱼打架了吗?赶紧换衣服。”林清屏赶紧道。这一身水,可别又感冒了。

  志远点点头,把鱼交给刘芬,“给婶婶做了吃。”

  说完就进去换衣服了。

  林清屏正想他是什么意思呢,跟在他后面进来的小麦小声说,“舅妈,志远哥是特意给你去抓的,抓了一下午呢,他听说,家里人要去很远的地方,要做一桌好菜送的,家里的鸡鸭都不是他买的,他就去抓鱼了……”

  林清屏笑叹,“这孩子……”

  等志远换了衣服出来,林清屏叫住了他,“志远,明天婶婶就要出发了,你帮婶婶看看,还有什么没带?”

  志远一听,立刻就小大人似的来了。

  还真的认认真真检查她的箱子,看见他自己刻的那块木牌,有点羞涩得红了红脸。

  检查一遍后摇摇头,“没有了,都带了吧?”

  林清屏却笑着道,“有,还有一样。”

  志远不明白了,皱眉,“什么?”

  林清屏走到他面前,突然伸手,把他举了起来。

  志远脸蛋一红,不明白林清屏在干什么。

  林清屏抱着他,站在箱子面前故意皱眉,一副十分为难的样子,“哎呀,要把志远放哪里才装得下啊!”

  志远惊讶地看着她,“婶……婶婶……你说什么?”

  “我说,我还要把志远带走啊!可怎么装呢?”林清屏笑着说。

  “什……什么……”志远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麦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大声说,“舅妈说要把你一起带去首都!”

  “真……真的吗?”志远忽然就哭了。

  “当然是真的!小傻瓜!”林清屏把他放下来,在他鼻子上刮了一下。

  志远站在那里,又是抹眼泪,又是笑。

  小麦小手指着他,“志远哥哥傻了。”

  志远是高兴傻了,不管小麦怎么笑他,他都不会说话了,只是抹着眼泪笑。

  刘芬得知后,也很高兴,好像忽然就吃了定心丸一样,觉得有志远跟着林清屏就不会变心了。

  对于婆婆这样的心理,林清屏没有多理会,第二天,林清屏和二妹就带着志远一起踏上了北上的路。

  公婆和小麦一直把他们送出村。

  林清屏在他们眼里看到了担忧,尤其小麦,一直和志远挥手,很是不舍。

  两个小朋友在一起玩了这么久,已经种下友谊了,突然要分开,尤其志远还是去首都了,不知道小麦心里会怎么想。

  但是,林清屏不可能把小麦带去,毕竟小麦有爹娘的,而且,也许是她自私吧,吃一堑长一智,上辈子给弟弟养孩子,真的没有什么好下场……

  去首都甚至没有直达的火车,林清屏和二妹拎着行李,牵着志远,三天两夜之后到达首都。

  学校还没开学。

  林清屏不着急,带着介绍信在学校附近先找了一家旅社住下。

  三天两夜的火车,连志远这么精力充沛的孩子都受不了,到旅社后洗了个澡,连饭都不想吃就睡着了。

  林清屏洗完澡出来一看,得,干脆大家都先休息吧。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去外面的早点铺子吃早餐,才算是真正见识首都是什么样子。

  林清屏上辈子常常来首都,但那都是多年以后了,这个时候的首都还是和十年后二十年后大不相同的。

  走出旅社,就看见外面全是骑自行车的人赶着去上班。

  两节的公交电车缓慢地行驶着,在公交站台停下,车里本就满满一车人,还有人拼命往上挤。

  志远有些呆。

  省城他一点不觉得稀奇,但首都是真的跟省城不一样。

  林清屏找了一家早点铺子,先吃早餐。

  都是志远没吃过的。

  而且三天三夜没好好吃东西,大家都饿了。

  志远看见什么都想吃。

  林清屏便点了一大堆,糖火烧、卤煮、油条、油饼、包子、豆浆……

  看到有人在喝豆汁儿,林清屏起了促狭之心,也给志远要了一碗。

  小家伙以为是豆浆,端起来就喝……

  林清屏等着他变脸呢,结果,这家伙面不改色,一口气喝了半碗。

  ???

  林清屏不敢相信,“这……好喝?”

  志远摇摇头。

  “那你怎么……”眉头都不皱一下?

  志远也迷惑了,“怎么?渴了,当水喝啊!”

  林清屏:???

  她没听错吧?有人把豆汁儿当水喝?

  “这跟水的味道一样吗?”

  志远思索了一下,“酸一些,不甜,其它不都一样?”

  林清屏:???

  她俩的对话,二妹都好奇了,“这是什么味儿啊?”

  “你也想试?”林清屏问。

  二妹点点头。

  林清屏只好问志远,“等下二姨喝不下去,你还能再喝一碗不?”

  志远一脸“为什么不能”,点头,“当水喝啊!”

  ……

  好吧。

  结果,二妹只用勺舀了一小口试,就开始对着一旁空地要呕。

  林清屏:对嘛!这个才是对的反应啊!志远是什么小怪物!

  志远“你们才是怪物”的眼神,默默把二妹这碗又喝了。

  林清屏和二妹服了,尤其二妹,疯狂吃别的东西要把那个味道压下去。

  三人吃得饱饱的,林清屏把钱一付,“回旅社拿点东西,然后我们就上街看看去!”

  今天有个重要任务要完成。

  然而林清屏回到旅社的时候,旅社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有人找她。

  “谁啊?”林清屏以为是梅丽,但梅丽不是在工厂吗?

  “哦,就是他,来了!”服务员一指楼梯。

  林清屏抬头一看,手里的小包啪嗒掉在了地上。

  居然是顾钧成!

  怎么可能是顾钧成!

  “怎么傻了?”顾钧成从楼梯处朝他们走来。

  一句话换醒梦中人!

  林清屏如梦初醒,叫了一声“顾钧成”,便朝他飞奔而去,结结实实抱了他满怀。

  顾钧成有些不自在。

  即便在首都,大庭广众一下这样男女紧紧抱在一起的,也不常见。

  顾钧成已经看到服务员不好意思地移开了眼。

  最逗的是志远,两手一捂,把眼睛遮住了,还对二妹示意,要她也捂住。

  把二妹乐得:就你懂得多。

  林清屏才不管别人的眼光,此刻注意力全在顾钧成身上,眼里也没别人,只抱着顾钧成惊喜不已地问,“你怎么来了?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的脚好了没有?”

  顾钧成知她性子,也知道,她只这样抱着已经算收敛了,虽然不自在,但也没推开她,先回答她最后一个问题,“好了,完全好了。”

  “那太好了!”林清屏绕着他转了一圈很是欢喜,欢喜到忘了继续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首都,反而转到另一个问题上去了,“你怎么知道我们住这里?”

  “猜的,你们肯定住学校附近。”顾钧成目光看向后面站着的两个人,低头对林清屏说,“我们上去说话吧,别站这了。”

  “哦对!我都高兴糊涂了。”林清屏拉着顾钧成,叫上二妹和志远,回房间去了。

  回房间以后,志远问他,顾叔为什么来首都?是来看我们的吗?

  林清屏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问题没答案呢!

  她觉得肯定不是专程来看他们的,毕竟他那么忙,然而,顾钧成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你说啥?真的吗?”

  “嗯!”顾钧成眼里淡淡的笑,“没错,是真的,我也是来上学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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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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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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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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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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