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没有……
但孩子还是不对劲,三岁多的孩子了,这么折腾也不醒,只闭着眼,迷迷糊糊在哼唧着,而一摸头脸皮肤,滚烫。
“孩子病了!”林清屏站在钟晓晓身边,道。
钟晓晓也发现了,很是焦急,抱着孩子就想去医院。
之前抱孩子的男子红着脸,十分局促的样子,搓着手,“已经……已经去过了,医生给开了药,喂她……吃过一次了。”
孩子可能是在钟晓晓怀里感受到了妈妈的气息,这会儿哼唧几声后,就安静下来了。
“你还会给孩子喂药呢?”同来的男子带着些好笑的意味说自己同伴。
成功将人救出来了,钟晓晓也母女团聚,气氛轻松了一些,几个男子都跟着笑。
其中一位道,“他从前喂过猪的,猪生病了,他也是抱着喂药,还抱着睡觉。”
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哪有抱着睡觉?”男子急了,脸更红。
钟晓晓沉重的心在这样的气氛里松弛了些,也跟着笑了笑,想起自己既不认识这些陌生人,也还没跟他们说一声感谢的。
当即抱着孩子在他们面前认认真真鞠了一躬,郑重地表示感谢。
大家纷纷摇手,往后退,让她别这样,他们也只是受人之托。
“顾团交代我的事,我一定会办好的!”其中一名男子道。
钟晓晓认出来了,眼下说话的这位,就是方才救她时腿脚不方便的那位。
她看向林清屏,期待林清屏给她介绍一下救命恩人。
林清屏便道,“这位是顾同志的战友,现在退伍了,姓何。”
何前程,腿被地雷炸过,受伤,导致走路一高一低。
她说完,又看向其他几位,“这些都是何同志的朋友,也都是退伍军人,这位姓卫。”
说的是刚刚给钟晓晓抱孩子那位,卫中华。
另外还有两位,分别是申海和王平安。
都是曾经的英雄,或多或少身上带点伤,何前程腿坏了,申海脸上有一道疤,王平安个子最高大,但听力不太好,因为别人说什么都听不清,所以表情比较凝重,看起来很凶。
只有卫中华,没有伤,而且看起来很和善,才派他去接小孩。
“以后,要教小孩,不能随便跟着人跑,幸好,是遇到我。”卫中华一顿一顿地说,还是很局促。
他是趁孩子落单,在屋后头的水沟旁把孩子接走的。彼时,这孩子正拿着棍子不知道在水沟里戳什么,一身衣服都湿透了,他只用了一块糖,说带她去找妈妈,孩子就跟他走了。
这要遇到坏人可怎么得了!?
钟晓晓听了之后,顿时泪如雨下,将怀里孩子抱得更紧了。
林清屏却知道,这个时候带孩子没有几十年后精细,特别是农村,很多家里孩子都是放养,可能卫中华他们是退伍军人,警惕心格外高一些。
钟晓晓再一次对他们表示感谢,千恩万谢的,说不尽。
何前程却只是摆手,只说是顾团交代的事,不用谢。
林清屏却道,“当然要感谢你们,顾同志只是一句话而已,涉险而行的是你们,真正救她救孩子的也是你们,因为一句话,而信守承诺,不顾生死的更是你们,怎么可以不感谢你们呢?”
“嗐……”何前程被说得黑脸泛红,一个劲摆手。
也就是此时,林清屏才把整个人救钟晓晓的过程告知她知晓。
来到钟晓晓家所在的县城,林清屏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和何辛、云旗的力量,进村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就看县城邻居对刘栋谈及关门的态度,至少证明刘栋这个人很难缠,而且进了村之后,谁知道刘栋家族还有多少人……
所谓知己知彼,他们对村里的情况一概不知。
林清屏只能去想顾钧成的安排是什么。
顾钧成熟悉的,只有部队的人,那他拜托的人只可能跟这方面相关,那范围就缩小了,专业和退伍的。
这时候云旗就能发挥作用了,虽然她看云旗总有种看地主家傻儿子的味道,但单纯有单纯的好。
有云旗出面,要打听和顾钧成同一个地方当过兵的就不难了——顺利找到何前程。
而此时何前程已经受顾钧成委托,把村里情况摸得清清楚楚了。
林清屏本来是想要顾钧成打听一下钟晓晓孩子的情况,她知道钟晓晓要彻底摆脱刘栋这个人和这个家庭,孩子是软肋,一定要把孩子争取到,否则钟晓晓一定会被刘栋用孩子牵着鼻子走。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本她想的是,先摸清楚情况,然后通过法律途经来解决,但谁能想到刘栋是这么个恶魔啊!
于是,跟何前程汇合以后,她觉得救钟晓晓的计划分两步,第一,先把孩子弄出来,第二,再去救钟晓晓。
本来她还担心,孩子不见了,刘栋会不会起疑心,从而加大救钟晓晓的难度。
但何前程他们几个却很有把握,“那也没关系,对我们来说毫无难度。”
林清屏百分之一百地相信他们!
然而,他们却是高估了刘栋的人性,在发现孩子不见了以后,刘家人也扯着喉咙在村里找了一圈,但没找到。
刘栋的娘就说了,“算了算了,就算要偷孩子,也没人偷女娃,谁知道在哪个家里玩,玩忘记了,在别人家里睡着了,明天再挨家去问吧。”
刘栋一听,居然认可了,就此作罢,然后去折磨钟晓晓去了。
林清屏用极其平淡的语气说着,钟晓晓却听得惊心动魄,泪流满面,等林清屏说完,钟晓晓除了流着泪说感谢,真的不知道怎么表达她被强烈冲击的内心。
“我没做什么,不用谢我,我就开了个车,他们都不让我去村里。”林清屏笑道,“而且,车还不是我弄来的,是何大哥他们借的。”
确切地说,是租的,林清屏付了租金。
所有人都不同意她进村涉险,得知她会开车,而且亲眼见了她开得很好,才安排她开车接应。
林清屏的确会开车,而且会开货车,前世,创业初期,什么苦没吃过?从小有盈利到血本无归,再到重新开始,中间什么难关她没闯过?餐馆不景气倒闭期间,正是跑车最赚钱的时候,她也学人去跑车挣钱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片刻的失神之后,她回到现实,不管是她的前世,还是钟晓晓的过往,都过去了,人,只有往前走,不断开启新的起点。
而眼下最重要的是,离这里远远的,回首都去,促成钟晓晓离婚,彻底远离刘栋。
林清屏的意思是,马上就走,就开这辆车走,当然,她就不开了,交给何前程他们几个中的谁,因为,这辆车开去首都以后,还得有人开回来。
申海提出来,“我们几个都去一趟吧,干脆把你们安全送到家,也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继续追来。”
林清屏觉得这个建议可行,而且非常好!她正愁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他们呢!去了首都,她也能好好表达一番谢意。
但何前程却面露难色,笑了笑,“你们几个去吧,我就不去了。”
“为什么呢?”林清屏觉得太可惜了。
“对,他不能去,大哥没法去。”卫中华道。
为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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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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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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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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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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