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营地十分简陋,只在外围圈了些鹿柴等物。
显然,他们根本不认为大宗军队会来攻击。
军营中央的一座巨型蒙包内,四周点了十数支火把,照得整个包内一片通明。
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粗壮汉子,倚坐在一张垫了虎皮的巨大椅子上。
他的前面站了两排身穿各色甲胄的雄壮汉子。
此人便是统领四万铁真骑兵,入侵大宗的首领,金甲骑士,完颜擎天。
他阴沉的双目盯着站在身前的几个将领。
“谁能告诉我,兀里图去了哪里?”
众人都沉默着。
“没人知道吗?一个铜甲消失了多日,你们竟然没人知道?”
他的语气严厉起来。
一个身穿银甲的长身汉子垂头低声回禀。
“王爷,据下人来报,兀里图带人去了胡西那边。”
“然后呢?”
“到现在没回来。”
“他去做什么?”
“呃…据说是被人劫了物资。”
完颜擎天冷笑一声。
“一群废物,那兀里图的脑袋已经被摆在了崔永的案子上!”
蒙包内的人一起惊讶地抬头看着完颜擎天。
“据线报,兀里图是被一个叫宋奇的百夫长所杀,本王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十日之内,本王要看到那宋奇的脑袋!”
完颜擎天瞪着众人。
“这是铁真骑士的耻辱!”
银甲长身汉子叫温迪罕,是仅次于完颜擎天的军团二号人物。
闻听老大如此说,立刻转身对一个身材雄壮的汉子喝道。
“术雄,此事由你负责,见不到那宋奇的人头,你也不用回来了。”
身穿铜甲的术雄往前踏了一步。
“雄鹰岂能让兔子放肆,七日内,俺必提来宋奇的人头。”
说完转身大步出了蒙包。
这些天,林丰正在制作一款手弩。
他借助前世的记忆,搜集材料,开始炮制。
因为鞑子的身体素质超强,自从与鞑子铜甲正面对敌之后,林丰觉得自己这副身体还差了不少。
短时间内,身体强度不可能赶上人家,那就与对方玩技术。
手弩就是缩小了的弓箭,携带方便,发射快捷,隐蔽性强。
是巷战中的利器,它也会成为鞑子的噩梦。
他把缴获鞑子的弓箭拆开,取其材料,再经过自己的精心加工。
一把小巧精致的手弩,经过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制作成功。
这个玩意儿可以挂在腰上,也可以绑在手臂上。
十步以内,林丰可以把苍蝇钉在墙上。
林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嘴角露出微笑。
若再次遇到铜甲鞑子,不再费那劲了,只需轻轻扣动扳机,便可让他饮恨西北。
白静一直守在林丰的身边,伺候他的起居。
林丰对这个俊俏且聪明的女子,渐生好感。
几乎所有事情都不避她。
此刻,她正惊奇地看着眼前的手弩,大大的眼睛里闪动着崇敬的光芒。
眼前这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带给她太多的惊讶,用神奇两字形容,再贴切不过。
白静见过世面,内心是高傲的,她虽沦落至此,却并不将周围的人放在眼里。
可林丰不同,他屡次让白静陷入深思。
这个男子太神秘了,几乎无所不能。
而对她这样一个落魄的弱女子,却保持了足够的尊重。ωωω.χΙυΜЬ.Cǒm
正当两人沉浸在静谧且有些暧昧的氛围里,忽然听到门外有咳嗽声。
“咳咳咳,老大,在吗?”
林丰知道是王前。
这个家伙自从被鞑子射中了肺部后,虽然被林丰救回了性命,却留下咳嗽的后遗症。
王前推门进来,看到白静也在,咳得有些潮红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老大,外面有人找。”
“什么人?”
王前扭捏着。
“有事说事,婆婆妈妈的。”
林丰不耐烦。
“呃,是村里的人,姓林,好像叫…什么民的。”
白静一听,脸色泛白,本来红润的神采,瞬间变得暗淡无光。
她起身就往外走,却被林丰一把拉住。
相处这么多时日,就算白静从不说她的身世,林丰也能从其所作所为中,看出端倪。
示意她待在屋子里,林丰随王前出门来到营栅上,探头往外看。
壕沟外,站了三个人,一个老头,一个老太太,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
那汉子手里拉了一个木排,上面盘坐了一个瘦弱的男子,正阴沉沉地看着营栅发呆。
老头见林丰探出头来,咳嗽一声。
“可是林甲正当前?”
林丰对这老头依稀有些印象,应该是岭兜子村的最长者。
“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看这架势,林丰并未给老头好颜色。
“林甲正,这位是咱村的林兆民,他婆娘林白氏,已经多日不见,听人说他婆娘在烽火营里,今日便央老汉带他过来寻找。”
老头满是皱纹的脸上,带了不满。
“军营之中如何会有妇女滞留,你们还是去别处寻找吧。”
果断拒绝让老头没了话,一时愣在那里。
岭兜子村以他为长,向来受村民尊重。
没想到一个小后生,竟然如此不敬。
“林甲正,有人亲眼看到俺婆娘就在营中,你可让俺入内相认。”
林兆民双腿已废,身体有病,眼神却十分狠厉。
他见老头不好使,便阴恻恻地说。
“我说没有便是没有,军营之中岂是你们想进就能进的。”
“丰子,林茂见到俺也得称一声爷爷,你不但没有称谓,还敢拒俺于门外,成何体统!”
老头怒声呵斥。
“现在是战时,谁敢轻易开营,怡误军机都担不起责任,诸位还是请回吧。”
林兆民见老头压不住林丰,愤怒地挥舞着拳头。
“小子,敢霸人妻女,欺负俺是残疾,天理不容!”
林丰冷笑:“林兆民,你早年做土匪,手里有人命吧,乡里乡亲的,可是给你留了面子。”
“放屁,你爹也是残疾,难道也是土匪!”
林丰眼神冷下来。
老头此时也愤然道。
“丰子,你小子当了个甲正就不认祖宗了?告诉你,你就是当了大将军,也得先拜祖宗。”
老太太也用手指点着林丰。
“丰子,你还不得指望老娘给你拉媒说媳妇,你原来订的亲,人家嫌你傻,要退亲,还不是老娘好说歹说才保下的,这就不认俺了?”
林丰顿时一愣,我靠,还有这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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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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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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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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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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