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人都闲着没事,来凑个热闹,看看老林家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在村子里,分家是件大事,为此林碎芳专门请了族里年纪大的长辈,还有村长一起做个见证。
几人围坐在一起,商量分家的事宜。
林荣春是现在林氏一族,活着的人里头辈分最大的,说话很有分量。
当她看到自家侄女分给林秀秀小两口的东西,不禁皱眉,“只给一间老屋,一袋粮食?没田这让他们小两口怎么活?”
林碎芳原本心底就对林秀秀和赵泽有怨,现在又听三伯说这话,立马又气又委屈地反驳,“怎么不能活了,谁不是这样过来的。”
“再说了,如果不是这个死丫头死活不嫁人,自己要找个傻子当赘婿,至于到现在还要我倒贴钱把她分出去吗?!”
如果林秀秀嫁人,她就算陪嫁再好也不过一两银子,把她嫁给地主那个傻儿子,还能白得几十两,逢年过节还能收不少礼。
哪用得着现在这样倒贴房子,粮食,林秀秀没帮上什么忙也就算了,还想从她手中拿田?笑话!没这个可能!
如果不是看在她大孙子的份上,她都不愿意分林秀秀一间屋子。
林荣春有时候真不懂自己这个侄女脑子里在想什么,她爹活着的时候是个屠夫,给她积攒下来不少家业,她手里田都有好几亩。
总归是她亲闺女,亲孙子,又不会便宜了外人。
“碎芳,既然赵泽是入赘到你家,生的孩子也是跟着老林家姓,你既然要分家,怎么说也应该给秀秀一点家产。”
林碎芳却说什么都不愿意,这银子攥在手心里,才是自己的。
如果给出去了,按照林秀秀那白眼狼的性子,哪里还有自己这个娘什么事。
当然面上不能直接这么说。
林碎芳放软了态度,“三伯,我也不是什么都不愿给,而是秀秀年纪还小,赵泽又是个傻的,他们俩哪里能带好孩子。”
“我是不愿分家的,但是架不住秀秀这孩子长大了,心野,一心要分家,我能有什么办法,只能如了孩子的意。”
“不过我放心不下他们,小崽子才多大,他们还不知道会不会带,我就想着手里多攥一些,让他们时常回来,我好贴补一二。”
其他人听了,觉得是这个理。
不过也有眼明心亮的,在心底暗笑,如果今天分出去的是林秀珠,看看林碎芳还会不会是这个态度。
林秀秀听着她娘说这些话,白眼都快翻上天,这些年她每年上交给中公多少银子,用这些银子估计她早就能自己起一个屋子。
还用得着像接受施舍似的,听她现在说这些。
不过为了能顺利分家,林秀秀忍了,只要能分家,管她能得多少,她都认了。
林碎芳话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是林家长辈也不是眼盲心瞎的主,最后还是让她再拿出两块薄田和五两银子给林秀秀。
就这都让林碎芳好一阵心痛,在心底怨恨着林秀秀这个杀千刀的东西。
只能对着林秀秀念叨,“这银子给你可不是让你拿去享福的,你得把我们老林家的孙子给照顾好了!”
林碎芳说实在,还是舍不得孙子。
如果不是她私下问过大夫,大夫笃定林秀珠肚子里也是个儿子,她说什么都不舍得把孙子分出去。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就和宝珠说的那样,这孩子不哭不闹的,也没什么动静,说不准啊,和他爹一样是个傻子。
如此一想,林碎芳也就没有什么好心疼的了,还是多买点补品,给宝珠好好补补才更实在。
回头生个文曲星转世的聪明孙子,才对得起列祖列宗的保佑。
双方相看两厌,林秀秀索性当晚就收拾好行李,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牵着又傻了的赵泽离开林家。
林碎芳分给林秀秀他们一家的那个老宅,地方位于山脚,有些偏,但算不上太破。
这是当初林碎芳的爹,在成为屠户之前住的地方。
比不上林家现在住的屋,但胜在清净,周边没什么人,只住着一户卖豆腐的老夫妇。
林秀秀看着这杂乱无从下手的屋子,再看一眼还在襁褓里的儿子,以及傻愣愣站在原地的赵泽,她强撑着身子起来想要打扫。
她刚想抱着孩子先把床铺打扫出来,就听到门被推开的吱嘎声。
“秀秀,诶呀,你们分出来怎么不和我说句,赶紧坐下赶紧坐下,这月子坐不好可是要留病根的。”
来人赶忙把林秀秀扶着坐下,看了一眼她身边没有动静的赵泽,以及被林秀秀抱在怀里的孩子。
赵丹红红了眼睛,埋怨地拍了拍赵泽的胳膊,“这孩子,还是这傻样,欸,让你受苦了。”
“赵婶…”林秀秀看着她,突然鼻酸。
赵丹红手里还拎着一点专门给他们小两口带来的东西,“你先坐着,婶子去把屋子收拾出来,你们晚上也能凑合着歇息。”
“明天等你叔从镇上回来,我再让他来帮你们把屋子修一修。”
赵丹红和赵泽是一起逃难来的破落户,她命不好在天灾里死了儿子和丈夫,不过来到山南村之后,被林碎山相中。
林碎山和林碎芳一个辈分,山南村林氏是大姓,村里的人基本都姓林,按照辈分说,林秀秀还要叫林碎山一声叔。
林碎山家里穷,娶不起媳妇,做了好多年的工,好不容易存了一点银子,娶了媳妇,结果媳妇还给他戴了绿帽子,卷走他存的银子跟人跑了。
他一把年纪也没个媳妇,也没了再娶的心思,就扎在地里埋头干活。
结果这感情来了挡也挡不住,在赵婶子来村里的第一天,他就看上了对方。
当初赵婶子没了儿子心如死灰,如果不是遇到一个傻子赵泽,恐怕她已经想不开去死了。
但看到眉样像极了她儿子的赵泽,她凭着一股劲,带着赵泽来了山南村落户。
林碎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汉子,嘴笨说不来什么好听的话,看上了人家也只会帮忙干活,还帮着照顾赵泽。
赵泽看出了他的心思,考验一番后知晓这是一个不错的人,也看出赵丹红对他同样有好感。
为了不成为赵丹红的顾虑,所以赵泽答应了林秀秀的提议,成了林秀秀的赘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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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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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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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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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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