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沈逸则是祁国公府的独子,将来必定承担支撑起祁国公府的责任,他这一辈子,就应该在盛唐安安稳稳地过他的富足日子。
而自己呢,温毓瑶知道,她在盛唐待不久了,她迟早要去北离的。血雨腥风,充满杀戮的战场才是她的归宿,她知道,自己要么踩着许多人的尸体,登上那皇位,要么死在半路,不留全尸。
不论是哪一种,似乎都更适合一个人走。过于血腥、过于凶残、过于不体面,这些都和沈逸则没什么关系。
温毓瑶甚至觉得,若是因为要拉着沈逸则一起走,而弄脏了他的衣袍,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
沈逸则就适合饮饮酒,下下棋,困了就睡,醒了就去校场习习武,骑骑马,一辈子潇洒肆意,一辈子目中无人的嚣张,所有人都对他恭敬无比。这才是沈逸则该过的日子。
沈逸则见温毓瑶出神,伸手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你想什么呢?”
温毓瑶回过神来,她犹豫一二,还是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告诉了沈逸则。
她喜欢有话直说,若是因为支支吾吾的隐瞒,造成了误会,那才是终身的遗憾。
沈逸则听完就笑了,“温毓瑶,你以为我是什么人?”
“我们相处了这么久,你是真的一点也没有在我身上用过心啊。吾听了你说的话可真伤心。”沈逸则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不过他此刻却是高兴的。
起码,温毓瑶拒绝他,并不是因为不喜欢他,而是顾惜他,怜惜他。
“温毓瑶,你以为我是那些披着长衫只会死读书的书生吗?”
“还是你以为,我是身娇体弱的白面小生?”
“你别忘了,那三十万大军是我一人组建起来的,养兵用的钱也是我一人挣得到的,能做成这种事情的人,你觉得我会是什么好心肠?”wWW.ΧìǔΜЬ.CǒΜ
“那些穷凶之徒,如果不是我有雷霆手段,难道是因为我的菩萨心肠而听话的?那些金银财宝,如果不是因为我撇下良心什么生意都做,难道是因为我每日求财神爷保佑而赚到的?”
“温毓瑶,我见过你杀人,我见过你行凶的狠厉,我了解,你为何不多想想我呢?”
“若我真的如你所说,早在看见你打李诚节的时候,就被吓跑了。”
温毓瑶被沈逸则说得笑出声来,“沈小公爷,可是你不知道我的计划。”
“我是要走的。”
“我不能一直待在祁国公府,不能一直待在盛唐。”
“你要去哪里?”沈逸则的面上终于有了严肃的神色,他很害怕温毓瑶离开,这是他之前从未想过的事情。
他没有想过,温毓瑶会离开他,会离开盛唐,会有朝一日,再也见不到她。
“我会去北离。”
“盛唐与北离关系敏感,你是盛唐之人,未来之事谁都无法预测,若你我成亲,待我离开,与盛唐成了敌人,你该如何自处?”
“沈小公爷,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对你而言,我就是那桅樯。”
“沈姑娘是个不错的人。她也是你父亲故交之女,对你也是真心实意,沈小公爷不妨接受她。”
温毓瑶说的话让沈逸则心中一痛,“你当真这么想?”
“那是自然。”温毓瑶咬牙将违心的话说了出来,她的心也很痛。
“今日与沈小公爷说话,我很有收获,我也该考虑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了。”
“沈小公爷,告辞。”
温毓瑶转身便走,沈逸则拉住她的手,“你不能走!温府不安全。”
沈逸则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很强的不安,仿佛若是今日他让温毓瑶走了,他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是啊。可若是沈小公爷不向我求婚,我或许还能待在沈府,可若是沈小公爷对我抱着这样的心思,那我非走不可了。”
沈逸则第一次责备自己太过冲动,早知如此,他就不把自己的心意表明了。起码等温毓瑶在沈府先住下,过了风头再说。
温毓瑶总是给他这样强烈的不安全感,她就像一只泥沙里的泥鳅,一眨眼就不知道钻到了哪里,又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老鹰,整个天空都是她的地盘,她想去哪里,无人能够拦住,可是,若想要和她一起,却也只能站在地面上,抬头仰望,哪怕尽力奔跑,却也只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终究是可望不可及。
“温毓瑶,今日你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再见吗?”
温毓瑶回头,眼睛弯弯,“当然。我暂时还不会走。”
沈逸则突然想到:“还记得结缘树下的那个老道吗?”
“记得。”
“他有话给你我。我准备去登州一趟,将他的话带回来给你,你不要走好吗?”
“好。我等你。”温毓瑶笑着答应。
沈逸则见她做了承诺,心中也略微放下心来。
温毓瑶见沈逸则不再阻拦,便往外走,刚好遇到在客房打军体拳的长安。
长安早已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不过手上的动作还非常标准有力。
温毓瑶看了一眼沈逸则,“这是你罚的?”
沈逸则点点头。
“为什么?他在这里打了多久了?”
沈逸则看向长安,长安手里的动作没有停,却十分恭敬地回答道:“回夫人,打了三天了。”
沈逸则补充道:“你也昏迷了三天。”
温毓瑶有些吃惊,“三天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在打?”
长安点点头,笑道,语气中还带着些气喘,“回夫人,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意思,都是基本功,跟着主子混,体力耐力必须得跟得上。”
温毓瑶探究地看向沈逸则,“你也能做到吗?”
这话问得正经,可是落到长安的耳朵里就不正经了。
沈逸则说,“我当然能够做到。”
长安在心里非议:主子的身体明明很好,这样的军体拳,主子能做到连着打五天不停,怎么那天晚上那么快就……
不过这一次,他只敢在心里想想,不敢说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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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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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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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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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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