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李景隆朱元璋>第三十三章 伯父(1)
  又是一日,李景隆闻鸡而起。

  曹国公府崇礼堂后,花园之中盛开的花卉上,最顶尖的枝叶微微泛黄,在秋风之中轻轻摆荡。

  花瓣黄了,但却不难看,只是有些伤感。

  就像四十岁女子眼角的皱纹,让人感叹容颜易老的同时,又想要伸手抚平。

  唰唰唰!

  花园之中,李景隆一袭白衣迎风而立。

  手中宝刀一抖翻出几许刀花,于姹紫嫣红之中一片寒光阵阵。

  而后辗转腾挪劈砍撩刺,身形进退有度。忽一会勇猛精进如虎啸山林,忽一会犹如蛟龙出水势不可挡,再一会又好似空中飞燕姿态翩翩。

  唰!

  半炷香之后,一套刀法堪堪使完。

  唰的一收刀锋,风吹过,拂动他长发的同时,也带起几片花瓣。

  “少爷好刀法....”

  啪啪啪!

  侍女小桃红站在廊檐下,双手不住的拍着巴掌,眼中满是崇拜。

  “呵!”

  李景隆微微一笑,手掌张开,任凭空中的花瓣落入掌心之中。

  然后抬头,清晨的阳光恰好落在他茁壮的身躯上,这一刻朝阳与少年,完美的结合。

  “少爷,您该梳洗了!”

  小桃红还有几名侍女,端着水盆毛巾等物站在廊檐之下。

  “知道了!”

  李景隆收刀入鞘,而后手臂一抖。ωωω.χΙυΜЬ.Cǒm

  啪的一声,宝刀被边上的李老歪稳稳的接住。

  “公爷,好刀呀!”李老歪赞了一声。

  “我老丈人生前用的宝刀,那还有错?”

  李景隆笑笑,走入崇礼堂中。

  站在镜子前张开手臂,自有侍女上前,轻轻的帮李景隆脱去白色的小衣,露出他线条如雕像一般健美的身体。

  宽厚的肩膀,笔直的脊背,还有层次分明的肌肉,无一不在展示着这具身体的主人,那无尽的活力与力量。

  只是微微碰触一下,几名侍女的眼神就蒙上了一层水汽。

  “今儿不进宫,不坐衙...”

  李景隆缓缓开口,“穿曳撒!”

  曳撒,起源于前朝宫廷。

  与传统汉人宽袍大袖不同,更能展现男行的阳刚之气与力量之美。

  话音落下,小桃红从边上的衣柜之中,郑重的捧出一套,下为褶裙,上身束腰。大红色,后背肩膀绣着盘蟒的袍服出来。

  而后又有侍女选出一条玉带,一只绣金鱼荷包。

  最后,又从一个玉匣之中,拿出一顶红宝石顶大檐笠子帽来。

  待穿戴完毕,原本镜子之中,那俊美的少年身上顿时被无上的贵气和威视所笼罩,仿若阳光一般耀眼。

  “少爷....”

  小桃红等侍女,面色潮红呼吸紧促。

  边上身经百战的李老歪,也是激动得肩膀有些微微颤抖。

  “少爷....”

  李老歪用了许久不曾用过的称呼,“上一次...小人上一次见这身衣服,还是老爷那年执掌大都督府的时候....这都多少年了!”

  “嗯!”

  李景隆矜持的点点头,“走!”

  ~~

  几名亲兵,簇拥着李景隆穿过府中雕梁画栋的游廊,来到后面的马号。

  “上马!”

  早有数十位三四十岁的老兵,一身戎装无声肃立。

  李老歪手臂一挥,那些老兵无声之间翻身上马,整齐划一。

  与李老歪一样,这些老兵的眼神之满是激动神色。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家主,当代曹国公第一天去五军都督府就职的日子。

  对于这些老兵来说,只有代表着大明军权的五军都督府,才配得上他们的家主。

  至于其他官职,那算个鸟!

  曹国公,乃军功豪门!

  我家公爷,将来是要带兵纵横沙场的!

  李景隆接过亲兵递来的马鞭,傲然道,“走,去督军府!”

  ~~

  吱吱吱...

  厚重的大门被推开。

  紧接着哒哒哒,战马的马掌踩着青石板,一队队骑兵昂然而出。

  当先两名骑兵,手中擎着迎风招展的大旗。

  左侧,前军都督佥事。

  右侧,世袭罔国公曹。

  最前方的骑兵纵马在前,手中马鞭对着街巷口过路之人,啪的一声虚甩。

  口中轻喝,“闲杂人等闪开!”

  于是,沿路之人纷纷闪避。

  街边林立的商铺之中,更有许多人悄悄探头。

  暗中既羡慕又带着几分畏惧的看着,被数十名亲兵簇拥着的,马背上的曹国公李景隆。

  而后,心中不约而同的感叹。

  “真尼玛烧包.....”

  “呸,不就是投胎好吗?威风什么?”

  “咋不摔死你狗日的!”

  ~~

  李景隆的队伍穿过前门大街,过太常寺,即将到达五军都督府所在的白虎街。

  有别于京师之中其他繁华嘈杂的街道,白虎街因有督军府这样的军国重地,所以一片肃杀。

  远远的就有骑兵来回游弋巡视,更有数队重甲步兵来回巡逻。

  “今儿是我第一天去大都督府就职的日子.....”

  李景隆在马背上微微转身,对落后自己半个马头的李老歪说道,“一会你去通知千金楼那边,把顶楼丙字号雅间留出来,我晚点要宴请同僚!”

  “另外郑国公,申国公,宣宁侯东平侯那边也要知会到,你亲自去请!”

  “是!”

  李老歪毫不犹豫的答应,然后刚要说话,整个人却陡然定格了。

  “你看什么呢?”

  李景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见挨着白虎街的街边,一处早点摊子上,一个嘴里嚼着烙饼的汉子,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那汉子看着身形不高,也不是很魁梧,面容也是中人之姿,短须圆脸,看着就跟邻家大叔似的和善。

  但坐在那不动如山,隐隐有威势流露。

  在他身边同样有几名汉子,也是看着淳朴至极,但举手投足之间满是行伍作风。

  “这人....”

  李景隆看着那人,沉思道,“有些面熟呀?”

  确实是面熟,但他绞尽脑汁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那.....”

  李老歪嘴唇动动,“公爷,那...那是您大爷!”

  “我大爷?”

  李景隆一怔,而后大呼一声,“停!”

  说着,翻身下马,嗖嗖嗖的跑过去。

  远远的就对着那汉子鞠躬行礼,“伯父,您何时回来的?”

  那汉子把嘴里的卷饼塞进去,然后毫不在意的在膝盖上擦擦手,站起身来嘟囔道,“你小子威风呀?排场比老子还大?”

  说着,大笑道,“滚过来!”

  李景隆赶紧颠颠的上前,行礼道,“伯父....”

  大明朝可以称得上是他伯父的只有一人。

  洪武皇帝与马皇后第一养子,镇守云南的西平侯,沐英。

  沐英乱世失亲,八岁时于濠州,被朱元璋还有马皇后所收养,待之如亲子。

  与朱文正李文忠等一块长大,一块从军,一起为国厮杀!

  而大明近三百年江山,最终沦丧之时,也只有沐家子弟做到了与国同休!

  “侄儿前几日还打听您来着,说您还有几日才能到京呢!怎么这么快您就回来了!”

  李景隆忙道,“早知道您回来侄儿就去接您了!您进宫见了老爷子和太子爷没有?”

  沐英面色含笑,“昨晚上半夜到的,下午再去!”

  说着,斜眼瞅瞅李景隆身后的亲卫们,“你爹当年,可没这么张扬啊?”

  “这..呵呵!”

  李景隆笑笑,“侄儿这不是第一天去都督府任职吗?所以出门多带了点人!平日侄儿出来,简单的很!”

  ~~

  “你....虽继承了你爹的爵位!”

  沐英看着李景隆的眼睛,“但你毕竟寸功未立,你要记住,你是仗着父祖的功劳,皇上和太子的宠爱才能身居高位!”

  “虽说少年人要有朝气,但少年人亦不能...”

  说着,沐英一指李景隆身后那些亲卫们,“太过张扬!如此招摇过市,成何体统?”

  “还他娘的举着大旗,什么前军都督佥事?老子不比你厉害?还不就带了这么几个人,鸟悄的出门?”

  李景隆面上一窘,“您说的是!是侄儿...鲁莽了!”

  “老子说的,是为你好!”

  沐英说着,粗短的手指点点李景隆的脑门,“你也别在乎,太张扬不是好事!”

  “侄儿明白!”

  李景隆抬头道,“只有您这样的至亲,才会如此跟侄儿说话!”

  “呵!”

  沐英咧嘴笑道,“行!是个聪明娃儿!”

  说着,拍拍李景隆头上的宝石顶,“与这你正好了,抓你的差,跟我去办点事!”

  “好嘞!”

  李景隆起身,对李老歪等人道,“你们回去吧!今儿我不去督军府了!”

  随后转头对沐英道,“伯父,咱们去哪儿?”

  沐英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叹口气,“跟我去给你舅奶上坟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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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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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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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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