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梨下午睡醒后吃了一小碗厨房特供给她的杂蔬土豆泥,现在不饿,就等着原赫之回来一起吃饭。
她踩着舒服的小羊绒拖鞋,走进玻璃花房剪了三支朱丽叶玫瑰,它的外层是粉白色、内心是鹅黄色,又仙又温柔,正好摆在餐桌上增添氛围感。
听到门厅的响动,姜梨就知道原赫之回来了,她这几天养成了去门口迎接原赫之的习惯。
虽然每次都会被原赫之搂腰亲吻,但姜梨坚持。
这一切都要从那枚价值六千万的心形艳彩蓝色钻石戒指说起……
原赫之站在雅致阔气的门厅,没过几秒就看到了雀跃的小妻子,他熟练地伸出手臂,先是紧紧抱住,再低头亲吻她的额头。
虽然这是家里,但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克己复礼的原大少还不适应众目睽睽之下接吻。
松开姜梨,牵着她的手步入餐厅。
原赫之看到了餐桌上的变化,“朱丽叶玫瑰什么时候开得,很漂亮。”
玻璃花房请了两个花匠,因为里面名贵品种太多,一个人伺候不了那么多花花草草。
姜梨见到他要脱西服外套,连忙搭把手,柔软体贴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它运到家的时候,就是要开不开的状态,第二天就绽放了。我这几天欣赏够了,你又没时间去玻璃花房,所以我就剪了几朵摆在这里,你也能看到。”
她欣赏够了,才剪回来给他欣赏,把自己的需求摆在他之前,还邀功。
真是贪心宝宝。
“谢谢老婆,让我看到这么漂亮的花。”原赫之指腹摩挲着娇嫩肥厚的玫瑰蕊子,他自觉没用什么力气,竟然有几片花瓣掉落了。
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花。
过于娇气。
姜梨:“王叔,上菜吧。”
四菜一汤,原赫之以前晚饭就是这样的规格,如今娶了媳妇,也还是这么吃。
倒不是原赫之舍不得多加几道菜,而是姜梨觉得没必要加菜,要知道她一天吃六顿,晚饭根本吃不了多少。
昨天晚饭有一道石斑鱼,刺很少。今天厨房做了一道黄花鱼,这个鱼的刺就比较多了。
姜梨夹了几筷子鱼肉,把刺挑出来后,有足足半碗鱼肉。xiumb.com
原赫之见她今晚这么爱吃鱼肉,黄花鱼他就动了两筷子,全部留给她。
她爱吃肉是好事,虽然他近来察觉她腰腹又长了一点肉肉,但她的肉又白又嫩很漂亮,原赫之晚上养成了摸着她肉肉睡觉的坏习惯,还想要她再长一点肉。
姜梨把半碗鱼肉推到了原赫之面前,向来冷静持重的男人明显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看向姜梨。
“老婆,你刚才是给我挑鱼刺?”
“对呀,你最近辛苦了,多吃点补补。”
王叔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
如果说,别的女生都把自己当贵气大小姐养,那少夫人就是把自己当公主娇养。
例如,以前少夫人背着大家偷偷点奶茶喝,最近她都是拿大少爷珍藏的大红袍,交给厨房做大红袍牛乳奶茶,只因这样更健康更美味。
原赫之右手牵着姜梨,左手熟练得握着筷子吃鱼肉,不一会儿就吃光了。
姜梨露出满意的眼神,她就知道原赫之喜欢吃鱼!
原赫之不挑食,每道菜他都会吃,且吃的分量都差不多。
一开始姜梨觉得原赫之像皇帝,生怕别人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从菜里动手脚。
但是经过她的仔细分析推理,原赫之不是怕被菜毒死,而是他自我控制能力?极强,会延迟满足自己的喜好。
姜梨又问了王叔,家里以前有没有养狗,王叔说以前家里没人养狗,还说大少爷读初中的时候有过养狗的念头,但不知道为什么过了十几年,大少爷才把心心念念的金毛买回家喂养。
唉。
原赫之这种顶级慎独的君子,他做什么都会成功,特别是经商。
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延迟满足感’,就是他们不会满足于即时偏好,而忽视长远利益。
在姜梨的帮助下,几乎一整条鱼都进了原赫之的肚子,饭后他牵着姜梨的手散步。
月光皎皎。
橘黄色的路灯下,姜梨的脸蛋和手臂是如出一辙的透亮奶白,蓝色蓬松的吊带裙里衬用的是鹅黄色丝缎,仙的冒泡泡。
原赫之绝对尊重姜梨的穿衣自由,颜色和款式是次要,她的喜欢最重要。
但他无意间说过一句,她穿蓝色也很好看,姜梨没有放在心上,但她选购衣服的时候除了粉色,下意识也会注意到蓝色。
姜梨心里想着事,走路就慢了。
原赫之:“是不是累了,要背背吗?”
他是原氏集团的掌权人,要宽厚,更要威严,有时也要隐于幕后成为遮天的一只手,容不得别人越权和挑衅。
姜梨第一次要原赫之‘背背’,也是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她理直气壮且言辞凿凿,在漆黑无人的夜背一背自己老婆怎么就威严扫地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原赫之现在都会主动要求了。
姜梨毫不客气地爬上他的背,歪头靠着他的肩膀,小声娇哝:“如果我们没有婚约,你会追求我吗?”
原赫之不看重情爱,但还是认真思考了一番,才回答姜梨的提问,“我会记得你很久。”
记得,而不是追求。
姜梨‘哦’了一声,没有自取其辱的追问。
但又忍不住想,金毛被他惦记了十几年才领回家,被他惦记的女人是不是也要等上十几年,才能等到他的主动?
厚厚的窗帘完全合并,遮住了月光的窥探,姜梨缩在被窝里,被原赫之吻得泪水直流,不是痛苦的泪水,而是极度欢悦。
她用手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发出那种甜腻污耳的娇吟,黑发黏在雪白湿漉的脸颊,清凌凌的眼眸闪烁着快要破碎的泪光,整个人都要被原赫之吮透了。
“不…不要再亲了,赫之哥哥,我有话…有话要跟你说。”她软绵绵蘸着泪水的手指,无力揪着原赫之的短发,柔情媚语地哄他:“如果我们没有婚约,我会追求你,我会主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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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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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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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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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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