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坨泥巴飞成了无数泥点子,铺天盖地朝着自己面门袭来,令人避无可避。
裴玄用手背抹去脸上的泥点子,趁着沈秋秋还没反应过来,丢下手里的锄头朝着沈秋秋追过去。
沈秋秋吓得撒腿就跑,“啊啊啊啊!”
“我错啦!再也不敢啦!”
裴玄几步就追了上去,一条胳膊穿过沈秋秋的腋下把人给提了起来,沈秋秋双脚不沾地,任她两条腿如何扑腾都被裴玄死死禁锢在怀里。
白皙的脸蛋被人毫不留情地抹了一抹黑泥。
沈秋秋撅起嘴,裴玄把她放到地上,在沈秋秋尖叫着追过来之前,裴玄先一步跑走了。
两个人缠斗了几个回合,沈秋秋败下阵来,她怎么会想着和裴玄比谁跑得快。
“不玩了,不玩了。”
沈秋秋扶着机器站着对着裴玄摆摆手,“种地了,种地了。”
裴玄见沈秋秋败下阵来,主动认输,轻轻哼笑一声,转头拿着锄头翻土。
他年轻有力气,又自小习武,这点农活还不如他早上练兵器累呢,裴玄逗完沈秋秋,埋头认真干活儿。xǐυmь.℃òm
沈秋秋休息了一会儿也开始种地。
从前不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沈秋秋如今算是见识了。
春天太阳还没有那么毒辣,微风也还算和煦,但在外面干久了,浑身的汗止不住的往下淌,噼里啪啦都落在了田里。
一双鞋上都是泥巴,露在外面的脚踝和小腿也都是泥巴蹭过的痕迹。
抬眼看去,她预留的玉米地一望无际,一眼都望不到边。
沈秋秋累得跌坐在田埂边的大石头上,她为什么要开垦这么大的一片地,简直是在自讨苦吃。
但其他人可没有这么想,裴玄递来帷帽和纸巾,太阳底下,他的额角也沁出了一层薄汗。
“擦擦汗,歇一会儿,带上帷帽,不然这风吹日晒,你那些胭脂水粉可就白用了。”
沈秋秋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接过了帷帽戴在头上,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汗水还混着黑泥。
裴玄扫了一眼,眼里是抑制不住的笑意,在沈秋秋看过来之前迅速转过了头。
“这块土地肥沃,种这么多的庄稼,秋天定然可以大丰收。”他望着这片土地说道。
沈秋秋点点头,“就是种地太累了。”
“累?”
裴玄垂眸看看沈秋秋,她已经累得直不起来腰了,一想到沈秋秋从小到大,娇生惯养,从来都没有做过农活觉得累也很正常。
“你看看他们。”
沈秋秋抬头看去,只见王大伯和她一样,满头大汗,热到脱了外套,只穿里面一件薄衫,汗水都浸湿了整个后背,阿福干活儿最快,手脚最麻利,袖子裤脚被他挽起来,光脚走在田中,脸上的汗噼里啪啦往下淌,几个闺阁姑娘也顾不得自己素日保持的仪态,干了两个时辰的活儿,发丝散乱,脸蛋热的红扑扑的。
但这些人没有一个愁眉苦脸,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快乐的表情。
“他们都不怕累的吗?”
裴玄坐到了沈秋秋的身边,“怕,当然怕。”
“但是在这深山里,种出来的粮食是自己的。”
沈秋秋扭头看向裴玄。
“什么意思?”
裴玄无奈摇摇头,“沈大小姐自然不懂百姓的苦,我来与你算算。”
“一个农户,春天种田,秋天收获,缴纳完朝廷的赋税,若家里富余还剩下一半,除却来年的种子,一家人一年的粮食,你觉得还能剩多少?像梁家、王家尚且能吃饱饭,但每年剩有余粮,他们是做不到的。”
“而家中孩子多的冯家,几乎每年冬天都要靠沈家的接济才能过冬。”
沈秋秋顿了一会儿,明白过来。
在山外,他们做再多的农活,也还是一样吃不饱穿不暖。
但是在这里,他们干农活,是真的可以吃饱穿暖,并且干的越多,粮食越多,不用缴纳朝廷赋税,不用担心来年没有种子种庄稼,种出来的粮食完完全全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甚至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带来的杂交水稻的种子,转基因玉米的产量早就不是他们这里的水稻庄稼可以比的。
沈秋秋看了一眼她选的这块地,保守估计不算玉米杆子,几百斤的粮食是有了,不光如此,进入夏季以后就能吃上粮食了。
“怪不得……”
裴玄看了沈秋秋一眼,“所以你明白了吧。”
沈秋秋立刻恢复了斗志,“我的庄稼种子一定是最好的!”
笑话!她带来的水稻、玉米、番薯、红薯都是顶顶好的,味道暂且不说怎么样,产量是必须保证的。
“我的这些庄稼若是秋收了,莫说养活这二十八口人一整年,就是养个五六年也不成问题!”
什么保温大棚种蔬菜,那都是小儿科,上天赋予的黑土地才是沈秋秋敢拍板种田的最大底牌。
离得最近的王大伯听到了沈秋秋慷慨激昂的最后一句话,他惊讶地大喊出声。
“什么?大小姐说笑的吧?”
“什么庄稼种一年的份就能养活我们这么多口人五六年,就算是我们的土地很多,也就吃个一年还有些富余吧。”
王大伯刚刚犁地翻土的时候还走偏了,听着沈秋秋说这种叫玉米的庄稼这么高产,瞬间后悔起刚刚没翻好的土地。
“大小姐,您没在骗我吧?”
沈秋秋认真道:“自然没有,玉米真的很高产。”
王大伯赶紧回到刚才没犁好的地方重新开始认真对待这块土地。
其实沈秋秋还种了许多巨型南瓜,准备拿来喂猪,她有点期待他们看到几百斤的大南瓜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了。
王大伯的嘴巴是个没有把门的,他知道了,不出一个时辰,整个山谷里面的人都知道了。
沈忠厚还在大棚里面种稻谷,急得他直拍大腿。
“闺女啊,这庄稼这么高产怎么不早说呢,早说再开垦些土地了!”
“老爷子我老当益壮,我还能干农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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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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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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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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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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