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带着众人又扫荡了几个部落,蓝玉将蒙古各部直接犁庭扫穴。
“你还别说,把他们扔火里烤,这烤出来的油,比羊肉还多啊。”
“那是肯定的啊,草原上的羊虽然肥美,但是也没他们这群吃羊的油多啊。”
“难怪这群蛮子把我们中原人当两脚羊随意烧烤烹饪!他妈的必须把他们挫骨扬灰!”
“犁庭扫穴,挫骨扬灰,咱们也筑京观吧?”
“把人头都带着,直接在狼居胥山,筑一个百米高的巨大京观,祭天!”
“百米高?先不说能不能筑成,就说筑得成,那得需要多少人头?”
“人头?草原上这么多人,随取便是,战端一开,最不缺的就是人头!”
“斥候禀报,蒙古各部落向捕鱼儿海靠近,看来是准备和北元联手啊。”
“联手怕什么,我们带这么多人,带这么多炮,做好了一切准备,随他们单挑或群殴。”
“就是,若是单挑,我们单挑他们所有部族,若是群殴,那我们殴打他们一群!”
跟着蓝玉的众将领你一言我一语的道。
此刻正在收割这个部落的战利品,一眼望去全是鲜血和尸体。
众人一边烤着全羊,一边聊天。
此时的捕鱼儿海那边。
北元皇帝也已经知道了情况的严重性,各部落陆续靠拢过来,就足以说明大明的攻势所向披靡。
再分散,只会如一盘散沙一般被逐个击破。
“陛下,各部落迁徙过来的人已经十几万了,现在他们说要见您呢。”官员禀报道。
孛儿只斤·恩克摆摆手,“就跟他们说,朕国事繁忙,让他们先安顿一下,有空自会见他们。”
“陛下,这个理由已经用过了,但是他们不买账啊。”官员颇为无奈。
再晾下去会出事的啊。
“哼!朕就是要杀杀他们的锐气!当年闹独立的时候,不是挺牛逼吗?硕大的蒙古帝国分崩离析,他们就是罪魁祸首!还有那些从我们北元又分裂出去的小部落,现在明军要荡清蒙古了,知道向我们靠拢,寻求帮助了,早干嘛去了!当年若蒙古帝国没有分崩离析,那朕现在就是整个蒙古帝国的共主,此刻还在中原享受大好河山!若是蒙古帝国辉煌依旧,中原还能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可笑!告诉他们,能等就等,不能等就滚,现在知道唇亡齿寒了?晚了!”琇書蛧
孛儿只斤·恩克冷哼一声,压根不把这群部落的首领放在眼里。
现在的局面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跟北元合作,共抗击明军!谁要是想单干,必然被灭。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道理。
这也是孛儿只斤·恩克拿捏他们的资本。
孛儿只斤·恩克知道,那群人不敢走,否则遇上明军了,就得被屠个干净。
这一次明军出人意料的狠。
所过之处,粒米不留!
这也让孛儿只斤·恩克意识到,大明这一次可能是真奔着一举荡平蒙古来的。
孛儿只斤·恩克也在调兵遣将,准备会战明军主力,和明军一战定乾坤!
要么给蒙古打出几十年的和平,要么蒙古就纳入大明版图,从此成为大明的牧场,这是生死存亡之战了。
蒙古现在都没有晴天了,乌云密布,时不时下着小雨,就好似苍天在哭泣。
……
此刻的东瀛。
“说好的十万大军呢,大他马勒戈壁啊,就这么点人,一场冲锋都没结束,人就没了。”
朱棣气得肝疼。
他妈的,以为能捞一网大鱼,谁曾想是条小鱼。
士兵抬着一具尸体来到朱棣面前。
“将军,他叫十万大军,就是他带领的这支军队。”
朱棣瞥了眼,抬脚就往他脸上踩。
“军个屁!一群穿着竹甲和布甲的矮子,也配叫军队?我大明的土匪都比他们厉害!他这身锁子甲一看就是仿造的,质量这么差!”
朱棣踩了十几脚都不泄愤。
“将军,那我们现在去哪杀啊?”士兵询问道。
朱棣抹了把脸上的鲜血,“本王哪知道!倭奴这点人都不够分的!本以为能杀个十万人,结果呢,一万人都不到!传出去本王都丢人!倭奴的皇宫搁哪找到没?”
“还没找到,还在找!主要是咱们不通倭奴的语言。”士兵禀报道。
朱棣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本王饿了,架锅造饭!做个红烧肉、熘肝尖、脏腑一锅烩,再炖个鱼汤。”
“呃……王爷,这里好像没看到猪啊,做不了红烧肉啥的啊。”士兵有些为难。
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啊。
“红烧肉要猪干什么?这地上不是现成的吗?没了张屠夫,本王就得吃带毛猪?没有猪,本王就吃不了红烧肉?”朱棣问道。
明朝,朱元璋并没有因为猪与朱谐音而下旨避讳称呼猪。
所以在明朝,猪可以称猪。
“将军,属下这就去做!”
士兵拱手,所以招呼伙夫做饭。
吃肉咋了,这里面有不少士兵都吃过,小时候自己的爹易子而食,把他们养大,他们的兄弟被别人吃,他们吃别人的兄弟。
元末乱世,易子而食、吃观音土涨死的数不清有多少。
那时候,中原人地位连牛羊都不如。
每每想起,都心酸想哭。
远处的常茂,此刻带兵一阵血屠,直接连屠两城。
城内,连只活的牲畜都没有。
“爹啊,你看着吧,你干过的我要干,你没干过的我也要看,你屠城、杀降、打劫、偷盗,我比你优秀多了,你在下面有知,肯定会欣慰的,俺比老子可厉害多了。”
常茂看着这满城尽染鲜红血,不禁感叹。
常遇春:不错,不愧是老子的种!没给老子丢脸!
“将军,据不完全统计,这两城屠了十五万人,只少不多!”士兵前来禀报总数。
常茂点点头,“把头砍下来带走,本将军的京观还没筑完呢。”
“将军,咱们应该走不了了。”士兵轻咳一声道。
闻言,常茂眼睛一亮,“是不是倭奴有援兵来了?快点兵,本将军带你们继续杀,带你们杀过瘾!”
“不是的,将军,是斥候已经打探到了倭奴皇宫的位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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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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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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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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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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