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离石游记>第483章 人间道!
  弹的、唱的见不得多好听,但调子和腔调都非常古怪,歌词和歌意简单、直白,只要不是傻子就能听明白。

  而且全是大白话,非常的接地气,宴会中除了十几个乐师和民间卖小吃的外,都是北秦的人。

  现在抛开好不好听,只要是他们的大王放个屁,他们也会说那是香的。m.xiumb.com

  何况大王愿意为他们表演节目,这绝对是无上的荣耀。

  而且大王的腔调就是秦人独有的腔调,他们听着就非常的舒坦,一个个乐的直傻笑。

  春花上前说:

  公子,来个有深度的,这个小曲一听就让奴家想起陇西郡里憨小子。

  公子!奴奴想听有深度的,最好能鼓励奴奴的歌,好不好~嘛!

  离石无奈的把三弦换成了二胡,重新开始调音,然后开始吼道:

  我要走穿这条命去看雪兰花

  我要踏破这双鞋光脚平风沙

  我要白日见云霞夜里举火把

  我要这朗朗乾坤下事事有王法

  苦雨江头风波恶做人一生坎坷多

  兄弟我心头上有件事儿啊!不见孟婆不得过

  自古黑白分颜色别扯放下就成佛

  好人都未必能有好报啊!那坏人凭啥享安乐?

  为一口气!为一个理!为一场祭!老子走到底!

  我要出了门的人!再晚也归家:

  我要天上落的雨!又回到天上!

  我要吃这一口饭!守这一野荒!

  我要这人间所有道!都在青天下!

  嫩草怕霜霜怕日!恶人还需恶人磨!

  我是你杀生得来的报啊!也是你重生的因果!

  为一口气!为一个理!为一场祭!老子走到底!

  我要走穿这条命!去看雪兰花!

  我要踏破这双鞋!光脚平风沙!

  我要白日见云霞!夜里举火把!

  我要这朗朗乾坤下事事有王法!

  我要出了门的人!再晚也归家!

  我要天上落的雨又回到天上!

  我要吃这一口饭守这一野荒!

  我要这人间所有道都在青天下!

  我要凿过井的人!兜里有盐巴!

  我要那亏过心的鬼目中有王法!

  唱着唱着场中居然有人哭泣了起来,离石只见是黄娘子搂着瘦小的女儿在轻声哭泣,虽然声音很小,也没有影响到别人,但是还是让离石听到了。

  其他的,像是北秦人,他们的感触不深,虽然北秦现在做不到人人公平,但人人平等,基本上已经做到了。

  有大秦律法在,又有执法非常较真的法犬在执法,滥杀和残酷肉刑,基本上已经废除了。

  现在北秦最重的处罚,也不过是流放海外,当然杀人除外,这对北秦人来说,已经最大的幸运了。

  特别是南朝大量灾民的涌入,拉高了北秦人的幸福度,与以前在南朝当庶民相比,也让新秦人的幸福感爆棚。

  所以,他们对这首歌里面蕴含的意思感触不深,只是觉得北秦人有责任让南朝人也过上与他们一样的日子,有王法的日子。

  乐师和小贩们则是已经放弃追求有王法日子的奢求,王法是斗不过世家豪门的规矩的。

  只有黄娘子,她的生活前后对比差距太大,她落魄以后尝尽了人间冷暖、人情凉薄,对这首歌里的意思特别有感触。

  离石把乐器还给乐师,拉着还在沉思的春花,一边走向黄娘子,一边问东方不败:

  不败!黄娘子的良人去请了吗?

  东方不败躬身说:

  奴婢已经派人去请,估计一会就到。

  奴婢听回报的特工说:黄娘子的良子是桓氏的庶子,在五服之内,主上你…

  离石说:

  我们北秦律法,不搞诛连,这个姓桓的若是查不出手上沾染人命,就放他们一马。

  唉!这年头!手上没沾染人命,就算是天性纯良之辈啦!

  好人的要求太低,而恶人又太多了。

  离石不善于劝女子,就把小女孩喃喃拉着去小吃餐桌上挑美食,把黄娘子留给春花去开解,毕竟女人在一起话题会多一些。

  离石拉着喃喃在在挑餐桌上的各种南朝小吃,月饼、汤圆、蒸包,南万小吃主要素的,不像北秦,净是些肉食,烤肉、炸肉丸、炸鸡、炸兔肉等等。

  北秦做的食物,凡是肉食,不是烤的,就是裹面炸的,没有南朝的食物做的别致。

  嗷呜突然挤了进来,把小女孩喃喃,吓的马就要哭了。

  离石见到小女孩要哭,急忙命令嗷呜伸舌头,举爪子,最后小女孩喃喃,被嗷呜挤眼睛的傻样子给逗笑了。

  离石从餐桌上拿起来了一只荷叶鸡,扔给了嗷呜,让嗷呜安静了下来。

  正要带着小女孩继续找小吃时,小女孩的父亲被侍卫护送到府里,小女孩一眼就发现了她的父亲,在离石没发现时,挣扎下了离石的怀抱,跑向她父亲。

  离石回头一看,好嘛!

  长的快像一个怪物了,那名男子吃力的抱着小女孩,头还很正常,长的眉清目秀的,光看头,算得上一表人才。

  可要是再往下看,那就跟怪物差不多,全身上下瘦的皮包骨头了,但是他的肚子,却大的惊人,甚至比临盆快生的孕妇肚子还大一倍,简直看了让人害怕,生怕大肚子爆裂了。

  离石一看这个样子,立马就联想到血吸虫病,它是一种由吸血吸虫引起的传染病,通常情况不会人与人传染。

  只要满足人体宿主、钉螺繁殖、粪便入水、接触疫水等这几个条件,它就会抓住机会找到新的宿主。

  离石想起这些,身上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没想异世界也有这种要人命的病,怪不得这个年轻人,居然失去了干体力活的能力。

  他吃下去的营养估计全部都喂了寄生虫。

  难怪他连抱自己瘦小的女儿都显得吃力,估计他在家中连端盆水都会费力。

  这倒是一个大问题,他记得,前世伟人已经消灭了血吸虫,他也是通过资料才了解伟人干了许多伟业,而消灭吸血虫,就是其中的功绩之一。

  而吸血虫应该在异世界也具有相同的特性,前世一年四季都有可能感染血吸虫病,4月至10月最容易感染,以春夏两个季节感染风险更大,外出蹚水时更需谨慎,谨防感染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及时发现并治疗很重要。

  若不及时治疗,会迅速出现消瘦、贫血、营养不良性水肿和腹泻,可导致死亡。

  大部分急性血吸虫病可通过治疗完全恢复,但延误治疗或患者体质较差可能导致慢性血吸虫病,晚期难以治愈。

  而治疗的方法他也知道,但效果如何,他可就不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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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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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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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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