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队拔营完毕,组队出去探地形、消息,有收获或遇到危险,向东早上日出方向下午日落方向追寻队伍。
骑兵队分成两队岀去探索地形,营地已经做好准备开始出发,骑着大青牛率先出发,嗷呜躺在为它专门准备的牛车上体息不肯下来。大队伍赶着牛羊群在后面跟着,老人小孩和身体弱的妇女也坐在为他们准备的牛车上代步,年轻的牧人骑着马放牧牛羊群跟随。
队伍慢慢向东面行走,像大篷车队,乌泱泱一大群简陋的牛车,马牛羊在牧人的驱赶下缓慢跟随。骑着大青牛一牛当先带领队伍前进的方向,大青牛很享受这种感觉,像重回牛群当头领的感觉,而队伍比以前牛群要大好多。
摇摇晃晃的缓慢行走到日落时分,队伍开始扎营,才发现队后居然变大了,多出好多牧人和羊,叫来王翻译一问,才知道是路上遇到的牧人,那些部落前天被狼群攻击,跑出就他们,部落其他人和牛羊都被狼群吃了,听到这里就明白了,可能是那晚被杀的狼群,要是有狼王的原来狼群,那些牧人应该是全被吃掉,不可能有漏网之鱼。Χiυmъ.cοΜ
牧人在放牧途中,那些逃出来的牧人自己祈求庇护加入队伍,牧人请示翻译,翻译看那些逃亡的牧人都是青壮,便同意祈求说大王会同意,便收留下逃亡牧人。
唤来王翻译问问怎么回事?
王翻译丢下安排牧人扎营的工作,跑过来汇报。
奴家擅自作主,请大王恕罪。
好了,以后不要自称奴家,称属下。
是,大王。
说说,怎么回事?指着那群新加入正在扎营的逃亡牧人。
大王,那些牧人的部落昨天晚上遭到狼群袭击,他们部落大部分族人和所有牛羊被吃掉,只有他们逃了出来,属下看他们都是青壮而且男子居多,女人是少数,但那些女子都是健壮妇人,能干活会放牧,加入我们会壮大队伍,所以没有请示大王就同意他们加入队伍了。
大王不是说要组建骑兵壮大队伍嘛!
嗯!会思考,能决断,不错,以后照此办理,不用再请示。
谢大王夸奖!
大王,他们加入时问属下,他们加入的是什么部落?向什么部落尽忠?请问大王,属下该如何回答?
嗯!是秦部落,是汉人分支,但是独立自主。
是,大王。
今后收留牧人问问他们,哪里有汉人?
投靠的牧人有多少人,一会你去统计一下,再把他们打乱分散安排到我们的队后,分人分组管理他们,明天预计还会遇到要加入队伍的逃亡牧人,你要有效管理,有不听话的老规矩,先抽鞭子再不听挖坑埋了。
去忙吧,把他们们尽快融入秦部落,尽快适应秦部落的规矩,营地的秩序不能混乱。
打发走王翻译,让大青牛自己去吃草,带着嗷呜绕着新扎的营地走圈,嗷呜在走动的过程中留下体液,标明势力范围,这对单个的狼很有威慑力,能驱赶想要靠近营地的野兽,让营地内的牧人和牛羊群产生安全感。
等嗷呜画完地盘,便带着它回营,营地也已经扎好了,走到自己的帐篷前,翻译和春花她们也跑了过来。
大王,新加入秦部落130人,男人70,女人60人,他们原来的部落3000人,被狼群攻破营地,部落还剩多少人不知道,他们原来的部落叫乃蛮部落,是东胡人的分支,原部落有汉人奴隶,只是前天晚上死光了,不过听他们说他们王部有许多汉人奴隶。
这样啊!春花你带嗷呜去查查,看他们中间有杀汉人的没?有的话让嗷呜咬死挖坑埋了。以后收人就按这个标准,手上有汉人血债的,一律杀挖坑埋了。
嗷呜你跟着她去镇场子,她让你咬谁你就咬谁,镇完场子回来等你一起吃饭。
春花兴高采烈战战兢兢地带着嗷呜去完成她的工作。
秋月我看你喜欢骑马放牧,骑术也很不错,你现在从妇人中招人组建女骑兵,主要维护营地内的秩序和救护照顾伤兵,一切训练、武器装备、伙食待遇仿照骑兵队。
谨遵王令!
秋月兴奋的高声应道。
嗷呜完成任务回来了,吼着让开饭,让牧人随便从牛圈中拉出只宰了,内脏给嗷呜先吃,剩下的砍一半给嗷呜留着,另一半烤了。
牧人们吃狼肉,还有好多的狼肉,够他吃好一阵子,只能吃肉没有粮食吃的真是让人无法忍受。但是牧人好像很适应,这就是生活习惯的差别。
吃完饭还是老规矩,在帐篷外铺上垫子,躺在上面望星星睡觉。
又是个晴朗的一天,迎着初升的朝阳从垫上爬起,穿上皮衣去厕所放水,营地内陆继有起来开始准备拔营,见到自己过来连忙抱拳行礼,点头示意打过招呼,抱拳行礼是新教的,在秦部落全面施行,以后普通见面以行礼只抱拳鞠躬,不在跪拜,翻译说这是汉礼,看来相似的地方还很多,这让翻译更坚信大王是汉人分支的说法。
这以前对大王说自己是秦人,是汉人的分支,她是有点不信的,因为除了样子、说话和她们一样,除此以外大王更像野蛮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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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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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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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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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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