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京城到兖州,走官道,日夜兼程需得半个月,这还是在天气晴朗,没有杂事烦扰的情况下。有韩廷和谢家兄弟打前站,他们不着急,一个半个月内赶到即可。
离开京城后抵达的第一个小镇春风镇,很是热闹,尤其到了夜里,一眼望去,灯火璀璨。
陆知鸢许久没逛过街了……不,不是很久,是很多年都没逛过街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逛街是跟叶白一起的。那是他们第一次单独出任务,活着回来且拿到了佣金。他们揣着巨款,像两个二傻子似的在街上逛,看见什么都新鲜。
就跟那些短剧里演的似的,他们进了一家看起来很是高端的服装店,被里面的店员嫌弃,说他们是乡下来的乡巴佬,让他们不要随意触碰那些衣服,还说光是看见他们站在那里就觉得整个店都脏了。Χiυmъ.cοΜ
叶白没说话,去商场旁边的银行里提了笔现金,让银行的工作人员找了个纸袋装着回到店里,往柜台上一搁,让服务员拿验钞机来验现金。
肉眼可见的,服务员的眼睛里全是光。
叶白靠在柜台上问她,够不够买下她们店里所有的衣服。
服务员点头,态度立马变得热情无比。
验钞机都验冒烟儿了,叶白却拎着钱,带着她去了隔壁店,当着那个服务员和她经理的面,把隔壁店的东西都给买了。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隔壁店老板那笑颜如花的模样,且大方的给了他们一张五折卡。羞辱他们的那家店铺,从经理到服务员脸都青了。据说那家店没多久就黄了,原因是看碟下菜,瞧不起穿戴朴素的客人。
那会儿年纪小,有些恶趣味,等他们再次上街的时候,气场与初出茅庐时全然不同,即便穿着路边摊也没人敢小看他们。
往事一幕幕从脑海中滚过,陆知鸢摇着头笑了笑。太子紧盯着她,虽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嘴角的弧度却跟着扬起。
他们穿得是便服,且捡了相当低调的颜色,但架不住女美男帅,光是在那里站着就吸引了一众目光。
风起,撩起陆知鸢额前的发丝,她还未动手,太子就将发丝拂到了一边,柔声道:“阿鸢可是想到了开心的事情?”
“没有,就是觉得这个小镇挺热闹的,可以买很多稀奇的,京城里没有的小东西。女子,爱逛街,爱买东西是天性,太子哥哥不会反对吧?”
最后那句是压着声音说的,两人离得接近,鼻息扑到对方身上。太子蓦地红了脸,却又舍不得移开目光。陆知鸢瞧出他的害羞,故意盯着他看。目光缠缠,太子忍不住上前,想要一亲芳泽,触及她唇角的笑,恍然回神,止住脚步。
“阿鸢喜欢什么,为夫买给你。”
陆知鸢点头,背着手走到一个卖首饰的小摊前。角落里摆着一对儿不起眼的手绳,手绳上各拴着一块儿玉。一块儿红的,一块儿绿的,放在一块儿格外相称。
陆知鸢将那一对儿手绳拿起来,红的对着自个儿的手腕儿比了比,绿的那个递给了太子。
“阿鸢要把这个绿的送给我?”
“夫君可是嫌弃它不够名贵?小是小了点儿,成色却是极好的。”陆知鸢将那根拴有红玉的手绳戴在手腕上。她的肤色本来就白,将这红玉衬得越发好看。
摊主见状,立马夸道:“这玉遇到姑娘是它的福气,瞧瞧姑娘您把它衬得多好看。不瞒姑娘,这玉是极好的,是我娘家那边的玉矿出产的。这种小的是边角料,做不了别的,便被我拿来穿在了手绳上。您别看这玉小,质地和成色都是极好的。跟您说句实话,这手绳,有钱的看不上,嫌小,戴着不如那玉镯,金镯显贵气。没钱的买不起,这玉再小也是好玉,单这一根就要一两银子。寻常人家,哪舍得用一两银子买这个。况且我这手绳不单卖,要买就买一对儿。”
太子示意,左一送上二两银子。摊主喜笑颜开,又送了他们两只香包,香包也是一对儿的,上面的绣花很有意思。男的那只是墨绿色的,上面綉了綉了一树玉兰。女的那只是红色的,上面綉了两只蝴蝶。
太子将手绳递给陆知鸢:“阿鸢帮我戴,我觉得阿鸢戴得好看。”
“夫君是真想戴,还是为哄我高兴才戴?”
“为夫想与阿鸢成双成对儿。”
这太子,自打成婚后越发肉麻了。
太子闷声一笑,刮了刮她的鼻尖儿:“夫人莫要想歪,为夫的意思是与夫人戴一模一样的东西。”
说着,将自己的手与陆知鸢的手放在一块儿:“成双成对儿!”
“切!”陆知鸢冲着太子呲了呲牙,惹得旁边的摊主捂着嘴笑。
太子扭头冲摊主道:“多谢摊主的手绳!有件事摊主错了,不是姑娘,是夫人。阿鸢是我明媒正娶的新婚夫人。”
摊主赶紧道:“郎才女貌,甚是般配!”
太子道:“是我的福分,我比我的夫人年长许多,幸得夫人不嫌弃,才能抱得美人归。”
油嘴滑舌。
陆知鸢拧了他一下,继续在街上看。如她所言那般,看得都是些小玩意儿。太子见她高兴,也不拦着,让左一把钱袋给他,只管付钱拿东西。
此时,一对儿领着孩子的妇人在后面说话。
“听说了吗?黑娘娘又要祭品了。”
“唉!这孩子都是爹娘的心头肉,不知明日倒霉的是哪户人家。”
“还好咱们家帽儿是男的,若是个女孩儿,怕是今个儿夜里都睡不安稳。”
“别说了,叫人听见还以为咱们是在炫耀。”男人又叹了口气:“二弟家的翠儿是不是满五岁了?这祭祀的事儿该不会轮到二弟家吧?”
“今早问过婆母,说是翠儿到下个月才满五岁。”妇人跟着叹气:“二弟是个好的,只可惜娶了那么个二弟妹,害得翠儿从小受苦。我这个做大伯母的心疼反倒心疼出错来。婆母虽是母亲,奈何二弟妹不敬长辈,不日日顶撞就不错了,哪里还会听劝。”
“唉!”男人又叹了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咱们还是先管着咱们自己吧。”
话落,停下脚步,对着自家儿子道:“帽儿,听爹娘的话,自明日起好好待在家里,等祭祀日过了再出去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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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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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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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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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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