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瑶进宫后,倒是借着越王和江贵妃的身份给小姐使过几次绊子,都被小姐还回去了。
流萤后知后觉地想到,越王殿下提前一年开府,江贵妃的突然病逝,包括越王府里的王妃侧妃是不是都是有人安排的?
流萤惊出一身冷汗,随即宽慰道:“太子殿下不同,他是真心对小姐的。他早过了冠礼之年,依着皇家的规矩,起码可以纳四个侧妃,然东宫里一个都没有。”
“太子可以没有,皇上必须有。”陆知鸢拿了颗果子把玩着:“就算现在没有,以后也会有。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感情。我若嫁的是个平凡人,他变心了,我可以跟他和离。可门外那个是太子,是未来的皇帝。你又见过皇后跟皇帝和离的吗?皇后被厌弃了就只能住在冷宫里。”
“好惨!奴婢不要小姐这么惨!”
“你家小姐不会惨,惨的是辜负你家小姐的那个人。”陆知鸢抛着手里的果子:“别的皇后会认命的住在冷宫里,会认命的喝毒酒,挂白绫,用御赐的匕首抹脖子。你家小姐不会,你家小姐会把皇帝结果了,还做成让御医看不出来的那种,然后风风光光地做皇太后。”
流萤眼睛一亮:“那也成!”
“可他是好太子,日后也会是个好皇帝。他的子嗣未必有他的一半好。于我而言,他是人渣。于百姓而言,他是好皇帝。我若把他结果了,百姓怎么办?综上所述,我可以当太子妃,可以当皇后,但不能与他做真的夫妻。”
流萤被绕晕了,指指陆知鸢,又指指外头刚刚起身的太子殿下。
“这夫妻还能分真假?”
“试试吧。”陆知鸢伸了个懒腰:“信呢,就韩廷和萧夜白给我写的那两封。”
屋外,太子还在想着刚刚那一幕,嘴角微扬,身上热腾腾的。荣华宫外,他的心腹左一靠在墙上,见他出来,忙迎了上去。
“什么时辰了?”
“回殿下,已是戌时四刻。”
“母后还未歇息,随我去一趟凤藻宫。”
“殿下是为了与太子妃大婚的事情?”
“本宫早已到了婚配之年,与阿鸢的婚事亦是七年前定下,大婚不是理所应当吗?”太子回头看着左一:“瞧你的表情,似有难言之语。但说无妨,本宫不会怪你。”
左一拱手道:“殿下对太子妃如何,属下是看在眼里的。太子妃于殿下而言亦是贤内助,大婚理所应当。然属下记得殿下说过,太子妃与殿下有五年之约。还有,太子妃刚刚说的那些话,属下听见了。”
左一欲言又止,鼓足勇气道:“属下的意思是,太子妃既不想做这个太子妃,殿下完全可以另择她人。京中贵女甚多,皇后娘娘那里亦有适合的人选。殿下何必这般委屈自己?”
“娶阿鸢,本宫不觉得委屈。”
“太子妃千好万好,唯独不适合皇家。”左一垂着头:“殿下是储君,储君怎么可能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他日您若为帝,这三宫六院定是不能少的。太子妃没有容人之量,如何当这一国之母?她是妥协了,然她妥协的方法甚是离谱。既与殿下大婚,便该为殿下操持后宫。她要殿下为她保留着太子妃的位置,自个儿跑出去,若是被天下人知道了......殿下,您不能一味的纵容太子妃。”
“左一,本宫记得你比本宫大一岁。”
“回殿下,属下比殿下虚长一岁半。”
“你可有喜欢的人?”
左一先是摇头,而后道:“属下心里只有殿下。”
太子笑了,看着远处的宫檐,轻声道:“本宫自懂事便是太子,知晓何为太子的那一刻便以江山社稷,天下百姓为重。曾经,本宫也像此时此刻的你这般,以为不会有任何女子走进本宫心里。哪怕七年前,母后与本宫谈起,想要本宫娶阿鸢为太子妃时,本宫心中亦是毫无波澜,唯一发愁的便是阿鸢的年纪比本宫小了许多。”
太子叹了口气。
那时候的他觉得娶谁做自己的太子妃都是一样的,只要对江山社稷,对百姓有助益就行。促使他答应下来的原因也只有一个,萧家的江山,无论是皇权,兵权,还是民事民生都需要谢家的帮衬。阿鸢,的确如母后所说是最恰当的人选。
可随着她逐渐走进他的心里,他的想法变了。这些年,他不仅在努力的证明自己,也跟谢家的人一样,时时关注着她的身体,每到一处,都会搜罗一些药方和珍稀药材。既是讨她的喜欢,也是真心希望她的身体可以好起来,与他一同走过更多的时光。
这七年间,他去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新鲜的风景和各具特色的美人。论身段,论美貌,论讨好男子的技巧,她们每一个都有过人之处,是他的阿鸢所不及的。可他对她们毫无感觉,甚至觉得厌烦。
原来,她早在不知不觉间入了他的心。
天大地大,唯愿与阿鸢相守。他知道,在他还没有登上那个位置之前,不能给阿鸢太多的承诺。他答应她的要求,允她出宫,只有让她出去走过,看过,她才会心甘情愿地陪他待在这座宫城里,而他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向她证明,他可以做到她想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左一忐忑道:“万一太子妃走过,看过,更不愿意回来呢?”
太子回头,看向荣华宫里的那盏灯:“那就让她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风筝。”
说罢,看了看自己的掌心。
他相信,他与阿鸢的这七年会成为牵绊住阿鸢的一条风筝线。
夜已深,宫灯铺满整座皇宫,让这里显得既热闹又清冷。太子上了轿撵,轿撵往凤藻宫的方向走去。m.χIùmЬ.CǒM
荣华宫里,陆知鸢靠在枕头上读信。
韩廷还是一如既往的话少,只说她要出宫的话,他在宫门口等着。
萧夜白的风格与韩廷相似,却比韩廷会示弱,会撒娇,信的末尾倒是与韩廷如出一辙。他问她,是否想去南楚看看。他还说,他在南楚为她修了一座院子,跟荣华宫一模一样,只是那些草药种得不如荣华宫的好。
阿罗成婚了,有了孩子,是双胞胎。
若她能早一些到南楚,许能亲眼看着她的孩子出生。
阿罗还说,希望她能为她的两个孩子取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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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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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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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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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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