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书后,我帮娘亲和离休夫>第174章 昔日罪孽(下)
  看到陆知鸢,温良玉有些意外。

  他认得她,谢陆两家的宝贝疙瘩,在谢远道老将军和谢家那三位公子眼里,她比谢家嫡出的那几个孙子孙女还要重要。除了她是谢远道最疼爱的小女儿,谢家三位公子最疼爱的妹妹外,还因为她的身体。

  出生带疾,即便小心养着也难活到及笄。

  谢朝云是低嫁,然陆家并不像外头传的那样在乎她。试问,有哪个丈夫舍得把新婚妻子留在府中,孤身一人去往渭南。就算是为了仕途,也会带上新婚妻子。渭南不是边城,陆侯爷当的还是个闲差,不带妻子必有猫腻。

  宫中亦有猜测,说陆侯爷之所以求娶谢朝云是为了谢家的权势及其财富。果不其然,陆小姐刚满周岁就被以养病为由上送去朝阳别院。谢朝云,北凉唯一的女将军居然为情所困,处处受制于陆家,连亲生女儿都不得见。

  想到这里,温良玉嚼着萝卜,抬头看向陆知鸢。

  陆知鸢背对着山洞。她穿着桃红色的衣裳,衣服上用浅一色的丝线绣着花,风起时,那些花影影绰绰,似随风摇曳。还未入冬,却披了件毛茸茸的大氅,将那张精致的小脸衬得越发小。山洞很暗,陆知鸢的眼睛却很亮,让他瞬间想到了御花园里养的小兔子。

  不,她只是伪装成了小兔子。

  中秋节前,这位在朝阳别院关在了八年的嫡小姐以一个众人想不到的方式亮相,短短时日,便得到了都尉府和守备营的认可。

  一个小姑娘,软软糯糯的,竟能叫都尉府和守备营这两个最难搞的衙门全都听她的,她所依仗的一定不止是谢家。

  温良玉的神经绷紧了。

  “你这个萝卜好吃吗?”陆知鸢蹲在他面前,像个天真的小姑娘那般,用手捧着下巴,头略略歪着。她没有看温良玉,而是看他手里的萝卜,好像关心的只是那个萝卜好不好吃。

  温良玉摇了摇头:“有点儿辣,与我家乡的做法不太一样。”

  陆知鸢跟着摇头:“不是做法的问题,是萝卜的问题。”

  她伸出五根指头,挨着指头数:“白萝卜分为很多种,有一种吃起来甜辣,肉质比较细密,耐储运,适应性很广,适于春秋两季种植。还有一种,表皮是纯白色的,形状酷似圆筒,表皮光洁,吃起来甜辣适中。这种白萝卜,抗病能力强,产量高,最适宜民间百姓种植。”

  温良玉一脸懵地看着陆知鸢,不明白这侯府出身的嫡小姐为何跟他讲萝卜。再看谢屿白,摇着扇子听得极为认真,好像他关心的就是陆知鸢口中的白萝卜。

  温良玉嚼了下口中的萝卜,下意识去想,他吃得是陆家小姐口中所说的哪个品种。

  “你吃的这个叫雪如玉,根皮雪白如玉,表皮光滑,根状均匀,顺直,长圆柱形,须根极少。肉质细腻,脆甜可口,适宜鲜食及加工。护国寺里吃的都是这种萝卜,我在他们的小厨房里见到了。据我推算,这是夏末种得最后一批。虽不是现摘的,口味有所影响,却也不会像你说的那样辣。”

  陆知鸢挑起一根儿萝卜尝了尝,除了萝卜原有的口感外,只有酱料的涩苦。

  这护国寺的做饭师傅手艺着实不咋地。

  趁着温良玉呆愣的功夫,陆知鸢搭上了他的手腕。温良玉下意识回缩,被陆知鸢拽住。

  “你的味觉出了问题。”

  温良玉用力将手挣脱。

  “中毒,慢性的,近几日有加重的迹象。”陆知鸢端起他跟前的碗碟儿仔细闻了闻:“不是饭食里的。”

  温良玉下意识看向腰间。

  腰间坠着一个玉制的小葫芦,小葫芦里装着深褐色的药丸儿。药丸儿是平喘止咳的,谢屿白已命人看过。然陆知鸢又将目光移到了小葫芦旁边那只明显泛旧的荷包上。荷包上有香味儿,香味儿很淡,与太后身上的有些相似。

  下毒之人极其高明。

  药是无毒的,香味儿也是无毒的,一同摄入,能激化他体内原有的毒素。凶手没想到的是,此次太后出行不仅带了他和温良玉,还带了马都尉,带了二舅舅,带了她。

  依着凶手的计划,在太后畏罪自杀当天,温良玉就该毒发死去,将凶手想要掩盖的真相永远的掩盖起来。

  “这个荷包是你娘留给你的。”陆知鸢取下自个儿的小荷包:“跟我这个一样,是用来装铜板,散碎银子或者小零嘴儿的。你留着它是因为你娘亲。在你入宫的这些年,一定舍不得使用它。它上面的气味是你在太后娘娘跟前当差时染上的。”

  温良玉拿起荷包闻了闻,并未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他的嗅觉与他的味觉一样在慢慢衰退,从前不在意,是觉得没什么可在意的。宫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失去味觉和嗅觉对他来说是好事儿。可患病与被人下毒是两码事儿,他迫切地想要知道,那个害他的人是谁。

  “给你下毒的是与你相处时间最长,了解你的生活习惯,且能被你信任的。”陆知鸢拿出一粒白色药丸:“这是我自制的解毒丹。实话实说,解不了你的毒,只能延长你体内毒发的时间,让你在毒发的时候不那么痛苦。甜的,有点儿像小孩子喜欢吃的糖丸儿。你可以留着,可以扔掉。可以现在吃,也可以等毒发的时候吃。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给你下毒的那个人是谁?”Χiυmъ.cοΜ

  “程公公,太后宫里负责膳食的,也是我入宫后碰见的第一个贵人。”温良玉攥着那只荷包:“第一次见他是在御花园,我被当时的主子责罚,而他正巧去给太后送糕点,救下了我。荷包上的血是在那个时候留下的,荷包也是他捡起来递给我的。因为他,我被调去太后宫里,也是因为他,我在太后跟前得到重用,有了随驾出行的机会。”

  “玉观音的线索也是他给你的?”谢屿白开口,声音淡淡:“你温家可有姓程之人?”

  “程?”温良玉有一瞬间的恍惚:“你问这个做什么?”

  “先回答我,你温家可有姓程之人?”谢屿白扣着扇子:“温家灭门,须有内应,即便尊贵如太后娘娘也不可师出无名。这个名,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辞。辞,言辞,借口,这个借口需得从你们温家内部出来才能光明正大,冠冕堂皇。本官这么说,你可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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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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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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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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