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应该没有机会反省了,因为他会把她留在战场上,成为他功勋里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可是呼延浩达不知道的是,霍云卿不仅要亲自上场厮杀,更是要打头阵。
张先启等人都劝过,但是敢死队的例子摆在前面,他们知道她的决定无人撼动,便只能由着她。
齐扬他们早就商议好了,听从主将安排是他们应该做的,在战场上保护主将也是他们应该做的。
战鼓声起,黑压压的匈奴军如潮水般涌来。
霍鹤川毫不犹豫,同样高举手中的鼓棒,听到战鼓声的那一瞬,霍云卿扬起手中的银枪,高喊道:“杀!”
冲锋的厮杀声此起彼伏,两军交锋的瞬间便是鲜血飞扬,一望无际的战场上,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满身鲜血的将士们瞪着血红的双眼,面目狰狞的咬紧了牙,在一声声喊杀中冲进敌军阵营。
银色与黑色的战甲混在一起,扬起的鲜血溅落在彼此的盔甲上,血色蔓延之下,激起了所有人的杀意!
野兽般的嘶吼声响彻整片草原,青绿色的草原在铁蹄之下染成了红色。m.χIùmЬ.CǒM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倒下的将士也越来越多。
战场的无情从来不是说说而已,霍云卿能做到的就是和他们一起战斗!
她手中的银枪所过之处皆是亡魂,惨叫声不绝于耳,飞凤之名,让争先恐后冲上来的匈奴军失去了斗志。
战鼓声不断,他们不敢退,便只能冲上来送死。
他们何尝不想杀了霍云卿,如果能把庆军将领的首级取下,必定是最大的功劳,可是他们连近她身的本事都没有。
她不过是一名女子不是吗?为何有这般能力?
霍云卿平日里只用刀剑,无人知晓其实她最擅长的是长矛银枪,前世在战场上,她不得不握起银枪,只因那是战场上最合适的兵器。
当她手中的银枪再一次刺穿匈奴军的脖颈时,她听到呼延浩达的鼓声变了,也就在这时,锋利的箭矢破风而来,霍云卿有所防备,只见她身子往后仰,几乎躺在马背上,手中的银枪横扫,划破了三四个匈奴军的脖颈。
在战场上,她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箭矢贴面而过,霍云卿索性抓住缰绳,顺势翻身下马,她并未放手,而是跟着战马的速度,重新投入到战斗中。
一支支利箭从头顶飞过,霍云卿利用了她在身形上的优势,当她不在战马上的时候,弓箭手想要取她性命,先取的只怕是自家将士。
不乏有匈奴军因中箭而倒下,他们身上的箭矢有匈奴军的标记,当他们看到战场上的同伴死在自己人手里的时候,内心的绝望几乎灭顶。
一双双腥红的眼睛在狰狞的面孔上闪烁着仇恨的光芒,他们没有退路,他们只能以命拼杀,才有可能活着回去。
霍云卿看到了他们眼中的杀意,她并不意外,为什么他们看到自己的同伴死在自己人手中还是选择往前冲,因为一旦后退,那些锋利的箭矢必定会射中他们。
战场上人的,要么生要么死,没有逃这一条路。
霍云卿握紧了手中的银枪,接连刺死了冲上前来的匈奴军。
混乱中,她听到一道浑厚的声音:“飞凤,本将前来会你!”
那道声音冲破人群,她只见一抹银光闪过,本能的顺势上马,来到了战马的另一边。
战马的哀鸣声响起,鲜血顺着马腹流淌而下,霍云卿皱了皱眉,无奈的松开了手。
她的战马受了伤,再用只会让她陷于被动。
此刻的她没了战马的助力,速度慢了下来,顷刻间被敌军包围在内,那名刺伤她战马的人手握马刀,刀尖指着她道:“飞凤将军,可敢与本将一战!”
霍云卿看了眼他裹着白布的手,那块白布已经被鲜血染红,依稀还能辨得出原是白色的。
她眯了眯眼睛,这块白布上染的可是大庆将士们的血!
霍云卿将手中银枪别在身后,抽出腰间长刀,刀尖对准了他,轻蔑开口:“你来送死,本将顺你心意。”
话音未落,霍云卿已经冲了上去,她脚下生风,手中的长刀倒映在银色的盔甲上,直击那人面门。
对方嗤笑一声,似乎在嘲讽霍云卿这一招太过简单,可就在他自信迎战的时候,只见那长刀脱手而出,旋风一般朝他袭来。
周围都是两军的将士,他无从躲避,只能步步后退,而霍云卿已经使出第二招,她再度握紧银枪,如一道风般掠来,对方瞪大了眼睛,想要从腰间取出他的佩刀,却因手指不便错失最好的机会,他心中大骇,眼睁睁看着那长刀没入他的胸膛,霍云卿的银枪紧随而至,利落的刺穿了他的喉咙。
不过两招,便取了敌军副将的性命。
匈奴军见状,忍不住都是后退了一步。
霍云卿抽出银枪,顺势抽出没入他胸膛的长刀,目光冷冽的扫过匈奴军,高声下令:“杀!”
跟在霍云卿身边的大庆将士眼睛亮堂堂的,嘶吼着冲入敌军杀了个痛快。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霍云卿杀了匈奴军的副将,匈奴军接连后退,一个接着一个倒在大庆将士们的长矛下。
头顶的箭矢不曾停过,霍鹤川也绝不相让,他们的箭矢照样袭来,齐扬带领的弓箭手在战场上绝对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存在。
“霍云卿,我来助你!”
说来就来,齐扬的声音由远而近,霍云卿回眸望去,扬声道:“借你战马一用。”
齐扬不疑有他,立即把战马送到她身边,他手握弓箭,一箭一个,有准又很!
霍云卿知道弓箭并非齐扬唯一的优势,也不担心他的安危,她直接骑上齐扬的战马,而后立于马背上。
齐扬瞪大了眼睛,他从未见过还能这样?
只见霍云卿一脚踩在马鞍中间,一脚缠着缰绳控制着战马,她的银枪不知什么时候别在后背,此时的她手握弓箭,拉开了弓弦。
交错而过的箭矢在她身边掠过,她穿梭在箭雨中,不断靠近呼延浩达所在的方向。
齐扬明白了她的意图,连忙高声下令:“牵制敌军,保护飞凤将军!”
他手底下的将士闻言立即调转方向,掩护霍云卿。
霍云卿立于马背之上,利箭对准了呼延浩达,找准时机毫不犹豫的松开了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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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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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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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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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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