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仅是楚白的商队第一次出发前往郡城,也是护卫队和商队的成员第一次离开武家庄,前往那么远的地方。
因此,这些村民们望着商队的眼神,都格外的不舍。
而这其中,就有林仙儿、李涵和苏晴三人。
尤其是林仙儿,她此刻的心情最为复杂。
昨晚李涵进入楚白的房间后,她虽然明知道会发生什么,但还是跟了上去。
听着里面传来的声音,林仙儿感觉自己的脸又红又烫。
她也明白,自己不该留在外面。
可她却迟迟不愿离去,一直过了很久才重新蹑手蹑脚的返回房间。
而且回去之后,她的脑子里面也都是李涵和苏晴发出的声音。
以及,自己幻想出的画面。
这一夜,她几乎都没怎么睡好。
哪怕是迷迷糊糊做梦的时候,脑子里面也都会出现一些十分羞人的画面。
林仙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就算是跟楚白没有同房的时间再长,她也从未想过那些。
可这一次,她的脑子里面却都是那些东西。
这让她不禁怀疑,自己莫非是变成了那种人?
否则,怎么会满脑子都是这个?
随着楚白马上离去,她对楚白的不舍也更加泛滥。
因此,才会在楚白离去之前说出那句话。
若非楚白这次最少也要离开一个月,就算昨晚看到李涵进入楚白的房间,她也未必有这样的勇气。
……
离开武家庄后,商队所有成员的心思也渐渐活络起来。
跟村里的家人相比,他们虽然也有不舍,但更多的还是新鲜感。
他们去的最远的地方,大概就是县城了。
但这次,他们却要去往郡城。
那可是比平安县城还要大上许多倍,还要富饶无数倍的好东西!
而且,那里还有很多他们没见过,甚至是都没听过的好东西!
这次去郡城,别说因为是商队任务,所以还有额外的工钱了。
就算是不要钱,他们都愿意。
只不过,随着漫漫的路途,刚开始的新鲜感逐渐被疲惫和无聊取而代之。
人们在路上,就只有两件事。
一个是赶路,另一件还是赶路。
虽说路上的风景倒是挺美,但这年头全是绿水青山,这些穷苦百姓出身的人又有几个会喜欢游山玩水?
而且,游山玩水是为了玩,他们可是为了赶路!
要说整个商队中还能保持着新鲜感的,大概也就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楚白,他坐在马车上又不需要用腿赶路,自然也就有精力投入到那些山水之中。
另一个则是专门负责探路的老十三。
由于这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土匪,武三叔特意让老十三亲自充当斥候在前面探路。
而为了方便老十三探路,楚白特意把做好的简易望远镜给了老十三。
上次楚白跟赵强用两个磨好的镜片套在一个简易的长筒里面,做好调整后确实能够看到远处的事物。
只不过,看见的东西都是倒立的。
因此,楚白和赵强又连着做了好多次实验,总算是能够正常视物了。
虽说能够看的距离不算很远,而且也不算特别清楚,但也比肉眼强多了。
老十三刚拿到望远镜的时候,还有些不屑一顾。
他作为贴身亲卫中最强的斥候,什么时候利用过外物?
不过,当他第一次使用望远镜之后,满脑子就只剩下两个字。
——真香!
因此,尽管已经把简易望远镜拿到手好几天了,但他依然是爱不释手,恨不能直接把简易望远镜焊死在自己眼睛上。
赶路这件事对于别人来说,确实是一件辛苦活。
但对老十三来说,却早就习以为常,甚至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当初跟着金帅一起征战的时候。
往昔的峥嵘岁月,不断在他眼前浮现。
而且,由于这一路上确实不太安稳,老十三本就是最好的斥候,有了望远镜在手之后,他早早就为商队发现了许多埋伏在路边的土匪。
如果只是小股土匪,楚白毫不介意让护卫队的队员们练练手。
尤其是那些新队员,这正是他们磨炼自己的好机会。
他也不怕那些土匪报复,反正他以后是要经常走这条路的。
只有让这些土匪知道自己不好惹,他们才会不敢轻易对自己的商队动手。
当然,他其实也可以选择另一种其他商队常用的办法。
那就是,给这些土匪都留下买路钱。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组建护卫队的意义就失去了。
但这条商路以后是要经常走的,所以楚白也只是让护卫队队员通过那些小股的土匪练手,而非将所有土匪都当成练手目标。
如果遇到那种人数很多的土匪,楚白宁愿绕一下路,或者在路上多耽搁一些,等那些土匪走了之后再通过。
而且,楚白这一路上也将自己遇到的土匪以及土匪数量全都记录下来。
有了这些记录之后,下次再走这条商路的时候,就会顺畅许多。
其实,宁芷兰早就给了他一份关于这条商路上所有土匪的记载。
只不过,土匪向来多变。
说不定今日还有这伙土匪,到明日就没有了。
因此楚白也要互相对照、印证。
除此之外,他还让人抓了一些土匪,询问附近都有哪些土匪,老大是谁,人数有多少等等。
如此以来,他们走了七八天,结果走了连一半的路都不到。
不过由于是第一次出发,所以他们只求安稳,也没想着速度。
这时候,楚白的新鲜感也逐渐被磨没了。
虽然他可以坐在马车上,但整日无所事事,任谁都会觉得无聊。m.χIùmЬ.CǒM
这又不像前世,哪怕坐上几天的绿皮火车,只要手机有电就无所谓!
别说手机了,楚白甚至觉得哪怕现在给他一本文言文小说,他都能看的津津有味。
更要命的是,他们这一路赶路基本上都在荒郊野外。
偶尔的时候,才会路过几个镇子。
而且,还都是穷乡僻壤,镇上连个可以歇脚的客栈都没有。
因此,这段时间他们基本上都是睡在野外。
直到这天,他们终于遇到了一家客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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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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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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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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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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