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还是你对我最好。”
沈忆白像个孩子一样,靠在薄靳修的肩膀上撒了个娇。
薄靳修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很奇怪。
他跟薄婉华的关系几十年来都恶劣到极点。
但是跟沈忆白却很不错。
沈忆白比他小七岁,今年才二十一岁。
他出生之后,薄婉华就离了婚。
那个时候,她像个疯子一样报复沈自山和苏烟。
根本不管这个刚出生的儿子。
直接将沈忆白丢给保姆放在老宅。
沈忆白天天哭,哭的嗓子都哑了。
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毫无办法。
但是突然有一天。
七八岁的薄靳修抱起刚出月子沈忆白。
原本还在哇哇大哭的他突然不哭了。
甚至还笑了。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
两个人的命运有了深深的羁绊。
沈忆白几乎是跟在薄靳修屁股后面长大的。
从一岁到五岁。
他就是薄靳修的小尾巴。
老宅那么多人,他就只黏着薄靳修一个。
沈忆白六岁那年,薄靳修十三岁。
薄婉华突然注意到了自己还有个儿子。
并且已经这么大了。
还成天跟着薄靳修。
薄婉华气的发疯。
想尽办法,让老爷子把他送到了国外。
不过没多久,沈忆白也被她送出国了。
虽然出国之后,两个人并不经常见面。
但是沈忆白总会偷偷的跟他视频。
两个人的关系一直很好。
甚至可以说,沈忆白和他的关系,比跟薄婉华要好一些。
薄婉华对沈忆白的控制欲很强,一心谋划他的未来是继承薄家和沈家的产业。
他对他管教严苛,导致沈忆白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叛逆。
而薄婉华却将沈忆白对自己的叛逆和反抗也算在了薄靳修的头上。
因为相比于这个母亲,薄靳修对于沈忆白来说,是舅舅,是哥哥,是爸爸,是老师,是偶像,是最信赖的亲人。
从海上明月出来。
薄靳修想亲自送沈忆白回去。xǐυmь.℃òm
但是被沈忆白拒绝了。
“你这个全球只有一辆的定制迈巴赫,要是停在破旧的拆迁小区里面,会引起怀疑的。”
“我打车回去就好了,舅舅,再见。”
看到沈忆白背着双肩包,轻快的朝他挥手。
他脸上的笑意灿烂,在路灯的照耀之下,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即便是他。
也忍不住感慨一声,年轻真好。
他的少年时代充满了算计,阴暗,阴谋阳谋和各种手段。
但是至少沈忆白的少年时代,是明媚的,阳光的,快乐的,无忧无虑的。
甚至还能享受恋爱的美好。
薄靳修知道沈忆白身份特殊。
他的另一半必然不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
最终大概率是薄婉华从身份,地位,财富相匹配的大家闺秀之中选一个政治联姻。
但是无论如何,他会竭尽全力的支持沈忆白。
只要他喜欢的女孩子不是扮猪吃虎之流。
沈忆白回到锦绣家园之后,发现姜辞忧并没有回来。
几乎等到凌晨,她还是没有回来。
翌日清早。
沈忆白发现门口姜辞忧的拖鞋,还是昨天摆放的位置。
他知道,姜辞忧一整晚没有回来。
沈忆白早早就起来了。
殷茹云还在厨房忙碌。
他每天都要去学校门口卖早餐。
沈忆白主动去帮忙。
帮着搬东西,还帮着推小车,最后索性帮她一起去学校门口叫卖。
殷茹云特别不好意思。
一个高高帅帅的留学生,还是最要面子的年纪,竟然帮着她卖早餐。
他似乎一点都不介意,手脚麻利,大大方方,自然坦荡。
而且因为他过分阳光帅气的面庞,吸引了很多人。
原本平日里要卖三个小时的早餐。
今天竟然半个小时,全部都卖光了。
然后沈忆白又帮着收拾,推车回家。
殷茹云给沈忆白留了一份粢饭团。
沈忆白一边帮忙推车,一边啃饭团。
明明干的是劳动人民的苦力活。
但是他身上的那种干净,从容甚至他优雅斯文的吃相,都能引得经过的人多看两眼。
“殷阿姨,你和姐姐是什么关系?”
沈忆白吃完,用纸巾擦了擦嘴,随后一边帮忙推车,一边跟殷茹云聊天。
沈忆白对姜辞忧有很多好奇的地方。
她明明很有钱,却住在锦绣家园这种拆迁小区。
殷茹云笑了笑,倒是很自然的回答:“你就当我是她的阿姨好了。”
其实沈忆白通过网络上的一些碎片信息也猜到了。
“殷阿姨,你就是姐姐的亲生母亲,是不是?”
网络上都说姜辞忧是抱错的假千金。
殷茹云眸色变了变,最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是啊,但是可别在她的跟前提这个,现在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我没有养她一天,我从不奢望她认我。”
到今天为止,姜辞忧从来没叫过她妈妈。
偶尔称呼也是叫阿姨。
但是殷茹云真的已经很满足了。
能时常看到她,她还愿意住在锦绣家园的小房子里。
她觉得已经是老天爷对她的馈赠。
沈忆白点了点头:“那姐姐一直住在你这里吗?”
殷茹云摇了摇头:“她是最近才住了几天,她有她自己的房子。”
沈忆白有些担心起来。
姐姐昨天肯定是回她自己住的房子了。
那她以后,还会不会回来了?
“阿姨,我还想问你一件事情,姐姐……”
沈忆白有些不好意思:“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殷茹云有些意外的看了沈忆白一眼。
不过还是如实的说道:“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不过她在我这里住了这么些天,好像是没有吧。”
如果有男朋友的话,她应该不会一下班就回家,总归要约会。
或者谈恋爱的女孩总要打打电话之类。
她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她回来之后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小阳台的院子里给她种的那些黄瓜苗,玉米苗,茄子苗,浇浇水。
沈忆白听完之后,嘴角勾起笑意,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殷茹云看着这孩子的模样,有些不放心问道:“你……你喜欢辞忧?”
沈忆白很坦诚的点头:“在法国的时候,我跟姐姐第一次相遇,我对她,一见钟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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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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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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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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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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