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京城创立保和堂,一度掀起风浪,许多人慕名前来看病。
没曾想,时过境迁,如今保和堂竟变成了这副门可罗雀的模样。
沈时鸢在心里叹息一声,迈开步子走进去。
保和堂内没翻新过,还保留着姜青黎在世时的样子。
色调古朴,靠里是一整面墙的药柜,前方是大夫抓药的台子。
大堂左右各有一根红木粗柱直顶房梁,上书:
“但祈世间无人病。”
“何愁架上药生尘。”
沈时鸢看着这一联,内心微微激荡。
开医馆之人,哪个不是想要赚钱的,可姜青黎却宁愿药物蒙尘,也希望世间无人生病。
这也是当初她做医学研究,最大的夙愿。
她这具身躯虽是换了个芯,姜青黎也非她生母,可如今,越过千年,她却感觉到了灵魂的共鸣。
医馆里一股药香味,这味道对曾经常年泡在实验室的沈时鸢来说再熟悉不过。
从踏入这里开始,她便觉得安心。
只是大堂内略显冷清,一个小大夫正趴在柜台后面打瞌睡。
沈时鸢顿了顿,走过去。
听到脚步声,小大夫微微支起眼皮,见到她,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了,整整一上午了,这可是来的第一位客人。
他立刻直起身,“您是看病还是抓药?”
沈时鸢笑了笑,“都不是,我找人。”
听到是来找人的,小大夫眼神瞬间黯下来,又变回了无精打采的模样,“找谁啊?”
“你们这里有一位叫王天增的大夫吗?”
小大夫看了她一眼,“你是王大夫什么人?”
看来王天增还在这医馆里。
沈时鸢略略放下心,“我是王大夫的一位故友,麻烦你能叫他出来吗?”m.χIùmЬ.CǒM
“行吧,你且等等。”小大夫懒洋洋的起身,转身一掀帘,进后堂了。
沈时鸢看着他的背影颇为好笑,这小大夫知道她不是客人,便好似被抽掉了骨头一样。
但转念一想,她又觉得有些心酸。
当年姜青黎一手创建起来,视之如宝的医馆,如今却已经落败成这般模样,哪怕只来一个客人,都能让小大夫如此激动。
如今她接手了保和堂,一定要让保和堂重新回到以前的光彩。
也算帮原主尽孝,致敬前辈了。
沈时鸢正想着,小大夫出来了,后来还跟着一个穿着黑灰色长褂的老人。
“是谁找我……”
老人一边掀帘子,一边开口,还未看见,苍老的声音便飘过来。
沈时鸢愣住了。
“王伯?”
当年她成婚时,二人见过一面。
至此,不过五年未见,沈时鸢实在难以将面前这个,看似老了十几岁的人,和记忆中的王天增结合在一起。
王天增闻声朝着沈时鸢看来,目光忽的一震。
他的嘴皮嚅动了两下,过了半晌,缓缓抬起手,颤抖着指向沈时鸢,“小,小小姐?老……老奴这是老眼昏花了?”
再见故人,沈时鸢心头忍不住发胀。
她露出一个笑容,“您没有看错,是我。”
王天增呆愣了几秒,终于回过神来,赶紧吩咐小大夫,“小杜,快,泡壶好茶,再去外头买些糕点过来!”
“王伯,不用忙了。”沈时鸢赶紧道。
“诶,好,来,小小姐,我们这边坐着说!”王天增眼圈都有点红,赶紧转身朝着西侧走去。
西侧那边有个专门的会客区,有屏风遮挡,私密性不错。
两人坐下后,小大夫过来上了茶,而后好奇的看了沈时鸢两眼,就回柜台守着去了。
王天增的情绪还久久没有平复。
“小小姐,老奴还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老奴再也见不着你了呢。”
王天增带着一丝哽咽说,“没想到啊,老奴这把老骨头,竟还有再见到小小姐的一日……”
王天增看着沈时鸢,“当年沈尚荣将你送到乡下,老奴就没帮上忙,后来你嫁给了镇南王,到底是小姐和镇南王府亲口定下的娃娃亲,老奴还以为小小姐您的好日子要来了,谁知……”
“诶,都是老奴没用,若是知道这镇南王不是个良配,当初怎得也要拼命阻止了这场亲事!”
王天增越说越难过。
小姐对他有恩,他发过誓,这辈子都要效忠小姐。
可如今小姐不在了,他也没有保护好小姐的女儿。
沈时鸢听她一口一个“老奴”,很是别捏,安抚道。
“王伯,您不用自责,其实不论是在乡下,还是在外头,这些年我都过得很好。
还有,我娘去世了,您就算是我的长辈,不要一口一个老奴,听着怪生分的。”
王天增点点头,擦了擦眼角的泪,“是,老奴……我相信小小姐人美心善,不论在何处,都一定能过得很好。
只可惜小姐,遇人不淑,年纪轻轻就……”
提到姜青黎,那个她在这里的母亲,沈时鸢也觉得唏嘘。
“对了王伯,还没来得及问,我记得五年前保和堂的生意还可以,如今为何会变成这般模样了?”
提到这个,王天增神色愤慨,“小小姐你有所不知,自从小姐去世之后,沈尚荣便接手了保和堂,可却又没有认真对待。
他将这保和堂当做盈利的工具,抓药和看病的价格都提高了。这京城又不止一家医馆,自然人就少了。
本来小姐在的时候,医馆还有些积蓄,这几年也都挥霍完了。
积蓄用完后,沈尚荣就开始压榨医馆里大夫的薪水,不出三月,大夫就走的走,跑的跑,现在也就我和徒弟小杜还在。”
王天增一个劲的摇头,“诶,要不是老头子我还念着小姐当年的恩情,不忍心看她的医馆就这么败在沈尚荣手里,也早就坚持不住了……”
沈时鸢听得有些不是滋味。
她知道沈尚荣不是个好人,却没想到他卑劣至此。
这医馆是她娘的心血,他竟如此糟蹋!
“难怪,沈尚荣会这么痛快的便答应将保和堂给我。”沈时鸢低声。
王天增愣了几秒,旋即大怒,“什么?这沈尚荣还是个人吗?
如今的保和堂摇摇欲坠,还欠了不少外债,沈家这时候给您,是要将小小姐往火坑里推啊!”
沈时鸢倒是不在意。
以她的本事,迟早能将保和堂起死回生的。
何况她也不缺这点钱。
她拉住激动的王天增,“王伯,保和堂的事先不急,我今日来,是想和您打听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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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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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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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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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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