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宋雪娇来咬牙切齿,胡一民觉得老婆嘴碎。
“你管她钓没钓凯子,都住一个家属院,抬头不见低头见,这话可别出去说,传到宋家人耳朵里多不好。”
现在家属院的邻居都夸宋雪娇是个孝顺闺女,上大学多有本事,做家教挣了多少多少钱。
他老婆要是这时候说宋雪娇在学校钓到了凯子,那不得被家属院的邻居喷!
宋雪娇又和他们家没关系,走不走歪路更和他们没关系。
胡大嫂不服气,瞪了丈夫一眼,“你当我傻,我也就和你说说。”
胡一民不敢说话了,他老婆没坏心,就是有点嘴碎,这也不是啥问题,很多老娘们都爱传闲话。
顾承泽发现他媳妇今天心情特别好,一进门,就听到媳妇在哼歌,那歌他还没听过,什么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这时候大家哼的多是甜蜜蜜,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爱听这么甜腻的歌曲。
还是他媳妇这歌唱得好,这歌他没在别的地方听过,还以为这是姜瑶自创的呢?
顾承泽心底泛起波澜,他媳妇就是厉害,还会自己写歌。
姜瑶要是知道男人心底的想法,肯定十分无语。
听到动静,姜瑶从厨房里探出头,“你回来啦,洗洗手,准备开饭。”
后世小情侣约会,开一瓶红酒,找个气氛不错的餐厅,听着优美的钢琴曲,享受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吃过饭,可能会去酒店做点少儿不宜的事情。
姜瑶前世没谈过恋爱,穿书后已经和顾承泽结婚,后来两人又做了真夫妻。
顾承泽是个好男人,对她还不错,就是她也没享受过甜甜的恋爱。
男人应该是喜欢她的,不然晚上那种事也不会一直折腾她。
所以两人这是先婚后爱啦!
生活要有仪式感,姜瑶下班之后专门去买了牛肉,还有吃西餐用的餐具刀叉,又买了一瓶红葡萄酒。
还专门买了两只喝红酒的高脚杯。
晚饭做了牛排,自己煎牛排,也不讲究几分熟,吃着不错就行。
八十年代,去西餐厅绝对是时髦的事情,顾承泽倒是听过西餐,却没吃过。
81年河山市还没有西餐厅。
姜瑶又找了两根蜡烛。
把灯关掉,至于优美的钢琴曲嘛!
条件有限,两人又没啥艺术细胞,那么较真干啥。
“这是?”
顾承泽看着姜瑶点亮蜡烛,又看着桌上摆着的刀叉。
姜瑶抿唇,“烛光晚餐啦!”
真是的,这种事情,本来都应该男人来安排嘛!
要她一个女同志安排,自己男人骨子里也不是啥浪漫主义,姜瑶也就不为难他了。
谁安排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气氛。
配上顾承泽这张帅脸,就是吃糠咽菜,也别有一番味道儿。
顾承泽很紧张,他根本没吃过西餐,慌得手心都出汗。
他想去厨房拿两双筷子,又怕媳妇不高兴。
于是坐下,跟着姜瑶学习,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姜瑶怎么做,他就跟着怎么做?
男人力气大,很快把自己盘子里的牛排切成适中的小块,发现媳妇还在和盘里的牛排较劲。
顾承泽把自己切好的牛排,推过去。
“媳妇,你吃这份儿!”
蜡烛的光照在顾承泽脸上,有种朦胧的美感,姜瑶笑了,“好。”
男主还是很暖男的嘛!
还懂得给她切牛排。
姜瑶吃着男人切好的牛排,嘴角微勾,心也甜得冒泡。
打住,姜瑶,你个大傻蛋,你忙碌了一下午,他只是切了一下牛排,你就感动得不行啦!
稳住,可不要这么恋爱脑。
告诉自己不要乱,对上顾承泽含笑的眉眼,姜瑶心还是跳得厉害。
那样一张帅脸,看着都能多吃两碗大米饭。
她这反应也正常嘛!
谁说模样不重要,长得再好看,看久了,也就那样。
姜瑶要反驳一下,结婚找个帅哥和武大郎肯定不一样。
找个帅的,吃饭都香,找个丑八怪,看到就不想说话了。
这穿书不亏,吃得是真好!
姜瑶笑得温柔。
顾承泽发现媳妇笑眯眯看着自己,并不知道姜瑶在欣赏他的帅气逼人。
于是,把自己盘子里的牛排又推了过去。
虽然牛排很好吃,如果媳妇想吃,当然都要给媳妇吃啦!
姜瑶眨了眨眼睛。
“干嘛!”
咋又把他的牛排推过来。琇書蛧
“媳妇儿,都给你吃!”
顾承泽眼神温柔,姜瑶却一噎。
大哥,你以为我还是两百斤吗?
我现在饭量可吃不了两份牛排。
姜瑶觉得吧!
她就不该对男主抱有幻想,他是一点儿浪漫细胞也没有。
“媳妇儿,咱们家好吃的,都是你的,你吃肉,我啃骨头。”
姜瑶无语,“吃饭吧!”
真是直男,要是原主没爬床,这么直男,会不会打光棍呀!
想想又不可能,毕竟原书中男主是和女主宋雪娇在一起的。
想到宋雪娇,姜瑶好笑,真是人傻钱多呀!
顾承泽发现媳妇儿好像不高兴了。
难道她不喜欢吃牛排。
男人咀嚼着牛排,不会呀!
明明就很好吃。
直男的顾某人吃晚饭,麻溜地起身去收拾碗筷,去厨房洗锅刷碗了。
姜瑶看着男人在厨房里的身影。
不浪漫就不浪漫吧!
不还张了一张帅脸,让她心情舒畅嘛!
小鲜肉还小,不能要求太高。
他又不是情场老手,姜瑶轻易就说服了自己。
顾承泽收拾好厨房的一切,姜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八十年代,电视节目也很单一。
她想起前世的事情,小时候,她问妈妈为啥电视上的人流的是黑血。
妈妈耐心地给她解释,因为她们家的电视是黑白电视。
小小的她,愿望就是家里能有一台彩色电视。
一群小孩会因为唐僧的袈裟是红色黑色争论不休,甚至还会动手。
原来这都是上一世的事情啦!
姜瑶感慨,看着朝自己走来的顾承泽,姜瑶莞尔,这一世,她会弥补前世的遗憾,活出自己的精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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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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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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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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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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