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仍在下。
狼骑先锋营中。
一阵又一阵的哀嚎响彻不休。
马鞭划破空气的抽打声,便是下方围观的众人,也觉得心惊肉跳。
寒冬大雪,马鞭抽身。
皮与肉一同撕裂。
那滋味,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负责行刑的兵卒已浑身是血,倘若仔细看,还能瞧见他脸上竟有些许碎肉。
但这惨状,可并非来自他本身。
而是来自他面前的一排人。
他们被扒光了衣服,只留一条裤头。
五花大绑在柱子上。
一轮又一轮地鞭打。
这酷刑令得他们面目全非,血肉模糊。
血流成了泊,空气中满是腥味。
其惨烈程度,便是给他们行刑的兵卒,都因为血肉飞溅,而浑身沾满了血,就像是淋了一场血雨。
场面血腥至极,恐怖惊悚。
“先锋营总旗蔑儿乞,犯私自带兵出营罪!”
“从犯二百零七人!”
先锋营统领曹方,宣读罪状。
说完,他快步走上刑台。m.χIùmЬ.CǒM
拔出腰间匕首,狠狠削去了蔑儿乞一根手指头,剧烈的疼痛使得后者发出震天哀嚎。
“啊!大人饶命啊。”
“我……我是无辜的……”
蔑儿乞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但嘴里还是不肯松,一口咬定自己无辜。
“你无辜?”
曹方怒极反笑,他当场抓到这帮人。
居然还有脸说自己无辜。
他掐住蔑儿乞血流不止的伤口,手指狠狠扣了进去,一点点撕裂开来。
蔑儿乞疼的浑身颤抖,眼睛翻白。
“说,百户陆丰去哪儿了?”
“他到底在什么地方!”
曹方满脸煞气,狰狞厉怒。
蔑儿乞一行人回营,就立刻被他派人抓了起来,扒光衣服绑在这里受刑。
除了一泄心头之怒。
更重要的是,逼问百户陆丰的下落。
他是这支小队的头领。
不将他抓回来,那就不算完。
蔑儿乞痛的面目扭曲,低吼:“陆大人死了……是,是我杀了他!”
闻言。
曹方当即松手,转而抓住他的头发。
厉声质问,“你说什么?你杀了陆丰!”
“到底怎么回事?快把一切老实交代!否则,就让你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
他话音刚落。
便有几个士兵,抬着一排刀具上来。
蔑儿乞看着那十几把剔骨尖刀,心头忍不住发怵,这要是用在自己身上,岂不是如?猪一样,活活把他剔了。
“大人……我……我老实交代。”
“其实这次离营,是陆丰那个王八蛋的主意,他欺骗我们说是将军发了命令,叫我们先行一步。”
“但是路上,我越想越不对劲儿,便与他发生了争执,后来才知道根本没有命令,他是打算带着我们哗变。”
“我和兄弟们都不愿意背叛大将军,就……就联手杀了他,尸体已经带回来了。”
陆丰,就是那被秦赢一枪爆头的百户大人。
回来的路上,蔑儿乞已经全部想好了说辞。
并且跟弟兄们都通了气。
责任全都推到他头上,不管如何严刑拷打,就是咬紧牙关死不认账,给他来个死无对证。
大将军难道还会因为一个死人,而砍了他们二百多号活人?
虽然这样做,很对不起陆丰。
但,死人就不要与活人计较了。
大不了每年的祭日,多给他烧点纸钱。
曹方听到这些话。
果真当场吓了一跳。
哗变!
这可是军营中最大的罪。
并且还是一名百户带头。
要知道,军中百户官职已经不低了。
先锋营除了他曹方之外,就是百户陆丰最大,做到这样还不满足,竟然带兵哗变!
“尸体呢?”
曹方阴沉着脸道:“既然带回来尸体,为什么不早说!”
蔑儿乞一脸苦涩,“您……您没给我机会说啊。”
曹方眼神中闪过一丝尴尬。
他刚才确实太生气了。
抓到人后,什么也没问。
直接抓起来用刑。
倒是差点错过了大事啊。
“你最好不要说谎,否则你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曹方说完,立即下了刑台,前往大将军营帐汇报消息。
此事涉及太大。
已不是他一个先锋营统领能定夺。
必须禀报大将军狐平云,由他决定这帮人是杀还是留。
很快地。
狐平云从营帐中出来。
他走上了刑台。
望着脑袋下垂,披头散发的蔑儿乞,眼神中的鄙视难以掩饰。
“你说,是陆丰欺骗了你们?”
“他打算哗变,而你杀了他。”
狐平云的声音很冷,很阴沉。
透着一股怀疑。
陆丰的为人,他颇为清楚。
不像是那种会哗变的人。
更何况,现在死无对证。
蔑儿乞要泼脏水的话,死人也没办法与他争辩。
蔑儿乞已非常虚弱,他有气无力的道:
“我……确实杀了他。”
“求大将军明查,卑职绝不敢有半句谎言。”
狐平云道:“尸体呢?”
蔑儿乞喘了一会儿气,然后才说道:“就在营外的马车上。”
狐平云使了个眼色。
曹方当即往营外冲出。
不一会儿。
他肩膀上扛着一个白布包裹全身的尸体回来,靠近后可见,尸体少了一颗头。
狐平云检查了一番,确认这尸体就是陆丰。
虽然他没有穿铠甲,但身高外形,还有当年替自己挡了一刀,在胸口留下的伤疤。
全都足以证明,这就是狼骑先锋营的百户。
陆丰!
“他的头呢?”狐平云面色凝沉,冷喝道。
他如恶狼一般的眼神,直勾勾盯着蔑儿乞,似在窥探猎物,充满了压迫感。
蔑儿乞喉咙滚动,狐平云给他的压迫感,丝毫不弱于秦赢,但他还是咬着牙,说出了事先想好的说辞。
“他反抗太激烈,我们没办法,只能用弩箭射杀,正好射在了他脸上。”
“血肉模糊,五官撕裂……没…没法看了。”
“卑职就擅自做主,将他的头砍了。”
这番说辞,也勉强应付得过去。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
他被秦赢一枪爆头。
这要是带回来给狐平云看见了,他岂不是全都明白了,无奈之下只能砍了他的头。
狐平云陷入了沉思。
这番话他并不十分相信,但也不全是怀疑。
如果蔑儿乞真有哗变之心,那他大可带兵走人,天大地大,狐平云也根本找不到他。
何必还要再回来,身受皮肉之苦?
陆丰之事,虽说疑点重重。
但现在死无对证,而且狐平云自己,也没有遭受什么损失,倘若将犯错众人都砍了。
军中难免有人说他残忍。
要是再有人说,是因为狐平云歧视混血,所以才大开杀戒,这可就动摇了军心,太得不偿失。
现在他们已身受鞭刑,皮开肉绽痛不欲生,也算是惩戒了,倒不如就此打住。
一念至此。
狐平云当即道:“这次的事,到此为止!”
“以后谁也不许再提!”
“如果还有人再犯,无论什么原因,必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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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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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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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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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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