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开局一首诗,震惊满朝文武!>第295章 官道遭遇战,血腥镇压
  “胡人?!”

  秦赢一惊。

  这两个字眼对他而言陌生又熟悉。

  杀胡令距今有二十年。

  而秦赢也不过二十出头。

  胡人肆虐的时候,他还少不更事。

  倒是史书上有记载过几笔。

  这胡人不是已经被驱逐到关外吃风沙去了吗?怎么在关内还有。

  秦赢这正想着。

  那中箭的女子已经到了跟前。

  “快,快撤退。”

  “胡人,很多胡人,快去官府报信,调军队来围剿。”

  这女子声嘶力竭大叫,她脸上的每一片肌肉都在抽搐着,神色发青,好似刚刚从地狱逃脱出来,惊魂未定。

  “撤退?”秦赢咧嘴一笑。

  他身后,铁浮屠爆发出大笑。

  撤退?

  铁浮屠撤退?

  魏人的大军都碾不破铁浮屠,区区胡人,岂能叫我铁马重甲撤退。

  与此同时。

  官道对面烟尘滚滚。

  一群骑兵正冲杀而来,数量约莫二百。

  驰骋于官道之上,滚滚烟尘弥漫。

  为首那人,头戴卷沿胡帽,浓眉深目,眼睛似烈火一般,鹰钩鼻下是满脸连鬓络腮胡须,长相极为粗犷。

  “首领,前面有官兵。”

  一胡人女子骑马靠近说道。www.xiumb.com

  她长着小麦色的皮肤,透着一种健康野性的力量,与汉人女子的白皙柔情截然相反。

  “哈哈哈,碰上官兵是好事。”

  胡人首领拔出弯刀,纵声大笑。

  “哈哈哈,汉朝骑兵?他们太弱小了,不过他们的马可以宰了当粮食吃,哈哈!”

  “可惜没有女人,不然大家又能享乐一番,男人就都杀了!”

  胡人大笑的声音回荡在夜色之中。

  与官兵狭路相逢,竟不退反进。

  可见胡人对官兵的蔑视,对自己的自信。

  这也并不是狂傲,而是他们通过一战又一战打出来的底气。

  当年汉帝就是因为收拾不了胡人,这才颁布杀胡令,用全民皆兵的方式,最终才把他们驱逐至关外。

  胡人的猖狂笑声传到秦赢耳中。

  他也笑了。

  汉朝骑兵是七国之中最弱的。

  马弱人弱。

  这在二十年前是公认。

  但,那是因为二十年前没有铁浮屠。

  ——今夜他们不走运。

  “弟兄们,听说胡人是马背上长大的,擅骑射,马背上天下无敌。”

  “你们信吗!”

  秦赢高声大喊。

  “不信!”

  铁浮屠全员怒吼回应。

  自铁浮屠建立以来,还从没有在马背上输过,二十年前就听说胡人骑射J湛,不知这二十年后的今天,他们是否还行。

  “胡人说,要杀了我们,吃了我们的马!”

  秦赢又怒吼,“你们怎么办?”

  “灭胡!”

  “灭胡!”

  “灭胡!”

  铁浮屠声浪滔天,杀意恐怖。

  每个人眼里都燃烧着锋芒。

  那中箭女子惊呆了。

  这……这支骑兵怎么不怕胡人?

  等等——黑甲重骑。

  难道是,他们难道是铁浮屠?

  秦赢拔刀怒吼,“灭胡!”

  他一骑当先,冲向敌人。

  老黄紧跟其后。

  “兄弟们,拿军功!”

  田战怒吼着冲杀过去。

  铁浮屠的规矩,一颗人口一笔军功。

  只要你有本事,大把的钱给你拿,大把的官给你做,因此铁浮屠每次出阵,那都是疯魔一样。

  在他们眼前的就不是敌人,而是一个个活蹦乱跳等待收割的军功。

  “首领,他们不对劲儿!”

  “他们好像不是普通的官兵,是重甲骑兵。”

  “那面大旗,我好像听人说过,是……是铁浮屠!”

  胡人靠近之后才发现不对劲儿。

  有人的尖叫声划破夜色。

  但,一切都晚了。

  铁浮屠以最野蛮姿态正面碾压过来。

  轰轰轰……

  只一个照面,胡人就感觉到了绝望。

  铁浮屠近乎是摧枯拉朽似的,直接撞开了他们的骑兵阵型,而后狼入羊群,疯狂砍杀。

  秦赢一刀将一个胡人男子的脑袋劈开。

  两名胡人要围剿过来。

  老黄岂会让他们得逞,苍老的身躯好似无穷力量,直接撞翻了他们的马,而后迎接他们的便是无情的战马践踏。

  田战疯魔似的,挥舞着那把只有他才能使用的巨剑,一路砍瓜切菜,转瞬之间,便是生劈了十几个胡人。

  战局刚开始就往一面倒。

  胡人的刀剑甚至连铁浮屠的铠甲都攻不破,只能在乱军之中被砍杀。

  “抓住那个人!”

  胡人首领在乱军之中看到了秦赢。

  凭老辣的眼力,他瞬间就看出这个年轻人,就是这支骑兵的主人。

  只要抓住他,那便可以反败为胜。

  “杀!”

  胡人首领怒吼,朝秦赢冲了过来。

  “找死!”老黄眸间凶光大盛。

  竟然对殿下出手!

  他捡起地上一根长矛,猛然掷出。

  咻!

  长矛划破空气,钉在胡人首领的马身上。

  战马嘶鸣倒地,胡人首领重重摔在地上。

  “老黄,要活的!”

  秦赢提醒一声,便再度专心拼杀。

  ……

  一场战斗持续不到半个时辰。

  铁浮屠以摧枯拉朽的碾压姿态,全灭了胡人骑兵,他们根本连逃脱都不可能。

  铁浮屠就像是巨蟒一样缠绕着敌人,直至彻底消灭。

  “殿下,歼灭胡人二百余,生擒首领。”

  田战满身血浆过来汇报,这些不是他的血,而是刚才冲杀太狠了,全是胡人留下的,头盔上还有一坨不知道什么物体,看着好像是脑浆。

  冷兵器砍杀的残忍程度便是如此。

  刀劈在身上,溅出来的是血肉。

  一眼看去。

  地上没有铁浮屠的尸体。

  这一战他们全体无伤。

  秦赢随便找了个已经凉透的尸体,直接坐上去,用水壶清洗着手上的血污。

  他刚才一战,刀都砍卷刃了。

  估计也杀了十几个人。

  秦赢道:“胡人的战马呢,牵过来。”

  很快,战马带到了秦赢面前。

  他定睛细看,直接笑了。

  “好马!”

  秦赢手掌拍了拍马身,不由得赞叹。

  相马经有云:远看一张皮,近看四肢蹄。

  这马体型高大,毛色极为漂亮,四条腿肌肉线条分明,充斥着一股爆炸性的力量。

  难怪当年胡人面对大军围剿,总能逃脱而去,并时常依靠游击获胜。

  除了他们血统民风之外,这马才是重中之重,好马对骑兵实在太重要了。

  这普天之下,要说擅长培育战马的民族,胡人绝对算得上一号。

  田战凑近看了一眼,道:“殿下,何必如此盛赞胡马,咱们大汉的汗血宝马不比他们差。”

  秦赢望了他一眼,道:“汗血宝马是不错,但数量太少了,培育艰难,就你们骑的汗血宝马,那是我花了大价钱在全国境内挑选出来的。”

  “而这胡马,据说生下来就有当战马的潜质,十匹胡马就有九匹可以当战马。”

  “倘若能借胡马的血统,改善一下汗血宝马产量低的问题,那就完美了。”

  秦赢自组建铁浮屠那天起,就一直在想着解决战马的问题。

  汗血宝马是大汉最好的马种。

  可是它的数量实在少得可怜。

  常言道,好马是养出来的,战马是训出来的,这放在汗血宝马身上就更贴切了。

  马种从血统上就要求严格,幼马极容易夭折,扛过了幼年夭折这一关后,才是训练战马的开始,这期间成功率只有五成。

  一年产量不过五百匹。

  五百匹啊!

  这么大个国家,一年竟然只能培育出五百匹汗血宝马,怎么装备军队?

  要不是秦赢是皇子身份,加上舍得花钱。

  铁浮屠的三百汗血宝马,他还弄不到呢。

  相比之下,他能不对胡马感兴趣吗?

  田战有些惭愧,他这才理解殿下的良苦用心,“殿下,要不咱们去关外,抢胡人的马?”

  既然是好东西,那就抢过来。

  秦赢沉吟片刻,道:“以后有机会再说,这些胡马带回去好好喂养,适当时候便配种。”

  “还有,去调查一下胡人的动向,我总觉得这批胡人入关不是意外,说不定胡人想卷土重来。”

  田战领命退下。

  趁着打扫战场的空隙。

  秦赢叫来了刚才那被救下的中箭女子。

  “谢大人救民之恩。”

  女子下跪道谢。

  秦赢道:“过来,靠近一些。”

  她跪近了一些。

  秦赢检查了一下她后背伤口,道:“这是弩箭,好在伤口不深,我帮你折断,回到城里才能拔箭,不然会大出血,这里没有止血药。”

  女子点了点头。

  秦赢上手用力一掰。

  女子疼得直吸凉气,浑身颤抖。

  似乎察觉到母亲受苦,她怀里的孩子哇哇大哭,甚是可怜。

  秦赢迅速在女子背上点穴,暂时阻止了血液渗出,这是老黄教他的本领,还挺实用的。

  “说说吧,你叫什么?”

  “为什么被胡人追杀?”

  做完这些,秦赢才开始盘问。

  “民女名叫夏锦菏,是江南庆阳郡人氏,与夫君开了一家镖局,这次是押镖前往古城。”

  “没想到半路碰到胡人,民女丈夫和镖局二十号兄弟都死了,我带着孩子跑了出来,若不是碰到大人您,只怕也遭了毒手。”

  说完,她抱着怀里的孩子痛哭起来。

  秦赢皱眉,“胡人可恨。你们押送的是什么东西?胡人为何要抢?”

  夏锦荷道:“是送到古城银庄的银子,一共三万两。”

  秦赢陷入沉思。

  胡人抢钱?

  这太奇怪了。

  他们是游牧民族,居无定所,抢牛马猪羊还说得过去,可以用来饱餐一顿。

  抢钱做什么?

  他们又用不上,带着还累赘。

  “好,你下去休息吧。”

  秦赢让人把她带了下去,又道:

  “来人,把那个胡人首领带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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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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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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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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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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