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家族修仙:我以子嗣登仙>第三百一十二章 血魔分身,父子会师
  鉴于曹泉的实力远超郑玄宗。

  所以,曹泉有资格知道内情,与镇魔司杨氏合作,并且从中分到一枚筑基丹的。

  按照他们的计划。

  这是准备培养两位吞魔修,然后一家一枚。

  如今大乾真君不在,而袁商不久前又辞去了镇魔司指挥使的位置。

  指挥使的位置再度落到杨氏之人的手里。

  他们自己就是大乾境内最大的荡魔势力,想要替整个大乾遮雨很难,但是只给自己撑伞,那就不在话下。

  天时地利皆在,他们当然要寻求机会谋划筑基丹。

  曹泉能以一介散修的身份,修炼到筑基六层,并且攒下偌大的身家,他是从来都不缺乏狠劲的。

  这种人,下起黑手也更加高明。

  他不像郑氏仙族一样,直接明目张胆屠戮云武郡的练气仙族。

  因为前面已经有倒霉蛋检验过了。

  一个小郡,即使在“百户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屠戮的情况下,最多也只能养出来一位筑基魔修。

  这不符合曹泉的预期。

  所以,他选择了比较心黑的打法,那就是直接让族人加入魔教。

  以魔教的名义,可以将猎杀的范围最大化。

  而且,这一次有杨氏的背书。

  哪怕是各郡百户所的镇魔军士们,他们也可以作为袭击的对象。

  因为百户全部都是自己人,不用担心有筑基会下场。

  这事情算是做得十分露骨了。

  如果传出去,镇魔司杨氏也讨不了好。

  正是因此,曹泉才选择接受了这个看似与虎谋皮的方案。

  ……

  陈青易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心中先是照例骂了一句大乾鹰犬,转而又看起了热闹。

  毕竟,大乾鹰犬的高层勾结外人,放任他们自己人被屠戮,化作吞魔功的养料。

  这心也是够脏的。

  不止如此。

  曹氏仙族这群练气九层的吞魔功种子们,他们之间也存在“大鱼吃小鱼”的关系。

  胜者为王,败者都将成为他人的养料。

  陈青易抓到的“曹堂”,是种子之一,所以知道不少的内幕与注意事项。

  他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

  不仅可以浑水摸鱼,把水彻底给搅浑了,吸引更多的散修筑基下场。

  而且还能捞走一枚正品筑基丹,可谓是一举两得。

  正好,陈青易掌握了天魔功,靠着对魔功与生俱来的理解,将自己的“血魔人傀”进行了调整,化作更为强大的“血魔分身”。

  这血魔分身的厉害之处,在于可以将人化作一道能操纵的行尸走肉。

  曹堂这个送上门的种子,融合了“血魔分身”之后,短暂成为陈青易的血魔分身。

  他操纵着这具血魔分身,加入了猎杀者的大军。

  陈青易当年就是靠着猎杀练气修士起家的。

  不管是猎杀魔修还是散修,陈青易都堪称祖师爷级别的人物。

  再加之,如今陈青易还是黑魔教的高层。

  这让他可以轻易获悉,各大魔教在诸郡的分舵详细情报,吃里扒外更是轻松。

  血魔分身上残留了他的神识力量。

  只要一个照面。

  其他的练气九层就会受到影响,然后干脆利落的被陈青易操纵的“曹堂”给击杀。

  没费多少工夫。

  在陈青雉的操纵下,曹堂就脱颖而出,得到了曹泉的重视。

  他们这些人都称得上是曹氏的敢死队。

  能有资格接触吞魔功,这本身就代表着极高的忠诚性与保密性。

  曹泉对于曹堂,那也是相当看重的。

  因为等曹堂突破到筑基境之后,亲手杀死他的人很可能就是曹泉。

  而且,曹泉如今吸取了教训。

  他不能像云武郑氏那样,把事情给闹大,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筑基魔修,容易被人捷足先登。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吞魔筑基形成之时立刻将人击杀,夺走吞魔修身上特有的“魔修精华”,送到仙门交换筑基丹。

  如今,曹堂的进度明显领先他人。

  这算是提前预定了其中一尊筑基吞魔的位置。

  接下来,只要把族里其他的吞魔种子喂给他,曹堂就差不多可以突破了。

  除了曹堂,另外一位吞魔种子的争夺仍然显得激烈。

  曹泉选择先给曹堂补上了一部分已经出局的练气修士作为养料。

  出于安全起见,他不打算再让曹堂外出猎杀,防止被人给捷足先登了。

  殊不知。

  曹堂这个前台的提线木偶更多是负责牵制。

  陈青易自己躲在幕后,也没有老实。

  他要吸引那些潜在的筑基散修下场,就得制造出一个已经有人当出头鸟的假象,尤其是要将曹泉给激怒。

  论起这事,再没有比屠戮曹氏族人,让他们的吞魔种子消失,更加快捷有效的办法。

  经过数月的折腾。

  曹氏仙族在零陵郡的驻地,被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士袭击。

  这引得曹泉震怒,提着本命法宝,联合零陵郡的百户一起,追查那贼人的下落。Χiυmъ.cοΜ

  零陵郡城里。

  陈青易刚顺应完本心,易容成了一个体虚又肾虚的富家少爷,扶着墙走出来,一时引得旁人侧目。

  嘲笑、鄙夷、羡慕、嫉妒……各种眼神应有尽有。

  唯独没人会怀疑,这家伙的身份。

  陈青易刚走没几步,忽然有人无声无息来到他身旁,一把揪住陈青易的耳朵,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

  “不成器的逆子,还不滚回家去!”

  他一转头,发现这般胆大包天的,是一个同样打扮富态的老头,五官与他易容的富家少爷还有些神似。

  莫不是撞到正主了。

  但这关他屁事,筑基魔修的爹,那也是谁都能当的?

  陈青易刚准备发作。

  可是他在感受到对方身上的那股气息之后,立刻丧失了反抗的想法。

  因为这不是假爹,而是真爹。

  陈景安一路揪住儿子的耳朵,来到了一处豪华的府邸里,这府邸里甚至还置办了侍女与奴仆。

  陈青易目光扫视,等到左右无人,这才感慨道。

  “姜还是老的辣!”

  “爹你为了一个假身份,还特意置办了一座府邸,做事周到,孩儿不如也。”

  陈景安不紧不慢:“这可不是爹置办的,我不过是学你,将别人的身份与府邸,暂时借来用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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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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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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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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