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盲眼驱鬼师:我入皇宫以身饲鬼>第二百一十二章:有恶鬼
  小太监要讲白骨无情,我也没法拦他,只能和胡为民边走边听。

  我知道这个故事肯定是小太监听别人说的,但是经过他添油加醋之后,故事听上去还真有点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

  “酒铺子的主家姓胡,不是……”

  小太监这边才开口,我就忍不住笑了:

  “胡大哥,等会到了地方好好打听打听,说不定和你还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

  胡为民瞪了我一眼:

  “别打断小公公说话。”

  小太监也回头撇了我一眼:

  “几步路的功夫,你们就要随着那组人出宫了,这故事再不听可就没人给你讲了。”

  我赶紧闭嘴,单手给小太监做了个“请”的手势。

  胡家酒铺子,当家的是个年不过三十,天生双耳垂缀着红痣的女子。

  女子名叫胡双红,细柳腰,雪白肤,是半个京城里都算得上号的大美人。

  胡双红酿的最好的酒叫千日醉,每次到了此酒开坛的日子,整个袁条路上都挤满了闻香卖酒的客人。

  胡双红是绍兴来京城做买卖的外地人,生意做起来后,就把远在绍兴的老太奶接到了京城里。

  这日,胡双红八十多岁的老太奶在后院洗刷酒具,结果手脚不利索,转身时没站稳,一头栽进了半人多高的酒缸里。

  胡双红和家夫在外面忙着,等他们发现的时候,老太奶早就魂归西天了。

  胡双红悲痛欲绝,她从小没有爹娘,是老太奶一手把她拉扯大的。如今自己好不容易有了点出息,本来想让老太奶过来享几天福,结果却出了这么件事。

  老太奶死在七月,正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胡双红有心把老太奶送回老家安葬,无奈路途太远,只怕人还没到家,就要臭在路上了。

  左右为难中,胡双红看着自家的大酒缸有了主意。

  胡双红酿烈酒,也泡药酒。泡药酒的东西除了常用的人参灵芝等植物类的东西外,也少不了海马长虫等动物系的东西。

  泡药酒用的都是最烈的酒,这样东西泡进去才能不腐不朽。

  于是,胡双红找来一口大缸,装满刚酿好的千日醉,再把老太奶放进去,然后黄泥封口,直接把人运回了绍兴。

  酒铺子离不开人,胡双红只好留下家夫经营生意,自己带着几个伙计送老太奶归乡。

  路途遥远,老太奶去世后要过的头七祭日,也只能放在半路上进行。

  这天,胡双红找了家客栈住下。

  因为怕店家犯了忌讳,胡双红也不敢披麻戴孝,只能半夜里偷偷买了几碗白饭放在酒缸前,三跪九叩后,就只当是给老太奶过头七祭日了。

  按说头七守孝,女子是不能在跟前的。可是押送酒缸的都是店里的伙计,也没有让外人守孝的道理。

  没办法,胡双红只能自己跪在酒缸前,准备捱到天亮,这个礼数就算过去了。

  路上奔波劳累,再加上胡双红痛心老太奶死的突然。心力憔悴中,后半夜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可是,就在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胡双红突然听见酒缸里有了动静。

  胡双红虽是女子,但是做生意出身的,身上多少带着几分胆气。

  再加上死的又是自己至亲的老太奶,胡双红倒也没觉得有多害怕。

  酒缸中的动静越来越大,好像是有人在里面扑腾,胡双红就偷偷睁了眼睛去看。

  结果不看还好,这一看,直接把胡双红的魂都吓没了。

  只见酒缸上的黄泥封口突然裂成了四五块,老太奶那双被酒泡的肿胀发白的双手正推开封口,慢慢从酒缸里站了起来。

  胡双红知道,头七祭日这天,是死人最后吃阳间饭的时候。只有吃了这口阳间饭,死人才能真正离开阳间,安心踏往黄泉路。

  酒缸前,就是胡双红给老太奶摆的白饭。老太奶从酒缸里出来后,就浑身滴答着酒水,蹲在地上吃白饭。

  胡双红知道,这是她和老太奶见的最后一面了。

  可是,老太奶是背对着她的,胡双红看不见老太奶的脸。

  眼看老太奶吃完白饭又要爬回酒缸,胡双红终于忍不住,哭着叫了声:

  “老太奶。”

  胡双红本以为,老太奶还能像以前一样,满脸慈祥的回头看她。

  可是听到胡双红的声音,那个从酒缸里爬出来的老太奶,突然就没了浑身的皮肉,只剩一副白骨架子杵在原地。

  胡双红“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具白骨就猛然转身,伸着一双只剩白骨的手就朝胡双红扑过来。

  老太奶虽然皮肉尽失只剩白骨,但是她朝胡双红扑过来的架势太过凌厉,能明显感觉到她是带着戾气和怨气过来的。

  胡双红吓坏了,她不知道生前和蔼可亲的老太奶,怎么突然就凶神恶煞起来。

  “老太奶,是我,我是双红啊。”

  万般恐惧中,胡双红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她以为已成白骨的老太奶听到她的名字能恢复神智,能和她温情又感人的做个最后的道别。

  可是胡双红想错了,老太奶只是怨恨她扰了自己吃白饭,根本不记得她是谁。

  白骨老太奶扑到胡双红面前,双手下了死力气的掐住了胡双红的脖子。

  胡双红又惊又吓,根本无力挣脱老太奶的白骨双手,只能满脸惊恐地看着眼前的白骨,嗓子里发出嘶哑到不成调的“啊”声,连唤人来救她都做不到。

  就在胡双红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一声公鸡的叫声。

  公鸡叫,天将亮,天亮阳气就生。那些只能在阴气中活动的鬼祟之物惧怕阳气,都只能遁隐起来。

  胡双红的白骨老太奶也是一样,在听见公鸡叫的瞬间,就反身逃回了酒缸中。

  胡双红捂着被掐出青色淤痕的脖子瞪着酒缸,久久地震惊着。直到外面有伙计敲门,她才回过神来。

  胡双红准备起身开门,可是回头看了一眼酒缸又不动了。

  封酒缸口的黄泥已经碎了一地,如果让伙计们看见酒缸里的“东西”,那还不吓死他们。

  慌乱中,胡双红捡起掉落的黄泥块,用祭给老太奶的白饭勉强糊巴糊巴,又把酒缸口给封住了。

  一波三折中,老太奶终于被运回了绍兴老家。

  到了老家,胡双红匆匆把老太奶下葬,然后一刻也不敢停留就回了京城。

  胡双红本以为老太奶入土后这件事就算完了,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噩梦才刚刚开始。

  那天夜里,胡双红和家夫忙完酒铺子的事正要休息,突然听见后院里传来一阵刷洗酒缸的声音。

  起初,胡双红的家夫说,可能是哪个伙计在干活。

  但是胡双红觉得不是,伙计们早在睡觉前就把活干完了,不可能还有人这会起来刷洗酒缸。

  老太奶变成白骨的事,胡双红一直没敢告诉家夫。这会虽然觉得后院的动静异常,也不敢让家夫去看,只能自己咬牙过去。

  可是,就在胡双红蹑手蹑脚走到后院时,身后却传来家夫的一声惨叫。

  胡双红大惊失色,她顾不得看后院的动静,又跌跌撞撞跑向家夫身边。

  十几步的距离,胡双红一直在心里求告老天爷,希望是家夫不小心摔了碰了,也万万不敢是别的什么事。

  可是,当胡双红真正看见家夫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坏事了。

  家夫正在被一具白骨开膛破肚,满地鲜血中,家夫早已气绝身亡。

  胡双红一声惨叫还没来的及喊出,那具白骨已经朝她扑了过来……

  天大亮,睡在外院的伙计们起来做工。等他们把酒铺子里一应事务都准备好后,还没有一个人看见胡双红夫妇现身。

  胡双红向来是个勤快的女子,从来都是起的比伙计还早。像今天这都已经日上三竿,还不见他们两夫妇人影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

  其中一个伙计也没多想,径直去正院准备叫他们起床。

  可是一进正院,那个伙计就感觉不对劲。

  空气中除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外,还有一股瘆的人头发根都要倒立起来的阴冷之气。

  这要是一般人,感觉不对劲也就扭头走了。可偏偏这伙计是个胆大的人,而且在酒铺子干的时间长了,直到胡双红夫妇都是和善之人,就硬着头皮过去敲了敲门。

  没人开门,那伙计看着从门缝底下流出的一滩红色液体,再加上周围阴寒至极的空气,开始头皮发麻了。

  这是泡了什么东西的药酒被摔碎了,还是……

  慢慢的,伙计推开了门……

  可是,还没等他看清楚屋子里什么情况时,一双白惨惨只剩骨头的手突然就从黑洞洞的屋子里伸出来,一把将他扯了进去。

  酒铺子里已经有客人上门买酒了,那个去正院请胡双红出来做生意的伙计还没回来。

  外边人手不够用,另一个伙计匆匆忙忙跑进正院去叫人。xiumb.com

  只不过这个伙计也迟迟没有回来。

  紧接着是第三个伙计……

  第四个伙计……

  终于,有一个伙计发现事情不对。

  这个伙计不敢独自一人去前院查看情况,便出来挡了正在路上巡查的五城兵马司的人,和他一起去了后院。

  那天带队五城兵马司的人正是那个皂班,他一进正院就立马停下脚步:

  “不好,这里有恶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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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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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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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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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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