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天温初心要挑选婚服,让林云梅和沈似锦陪同。
还找了个理由,沈似锦要是不愿,那就是心里有芥蒂。
温初心毕竟也是从小在她身边长大,林云梅也希望她俩能好好相处,便主动说和,带着沈似锦一块前往。
裁缝店里,温初心挑选着婚服。
如今这年代,还没有婚纱,一般结婚都是穿喜庆的红色。
温初心作为沈家的养女,她出嫁,沈家自然不能亏待了她,于是便找了上好的裁缝店。
“小姐,这是龙凤褂,也是现在最流行的喜服。用了金丝银线的刺绣技艺,还结合了龙凤呈祥的传统纹样,很多新娘子都喜欢。”老板热情地说道。
沈似锦瞧着那喜服,觉得还挺漂亮的。
结果温初心只瞥了一眼,就拒绝了:“我不喜欢这种,还有其他款式吗?”
“有有,这边请。”老板说着,又将其他几款比较受欢迎的喜服拿出来。
可惜,温初心一个都看不上。
“初心,这就没一件看上的?”林云梅诧异,“我瞧着第一套的龙凤褂就不错。”www.xiumb.com
温初心娇嗔地说道:“妈,毕竟我这一辈子也就结这一次婚,婚服当然要最特别的。”
虽然林云梅不是她的亲妈,但她叫得顺溜。毕竟原文里,亲生父母已经去世,沈家是她唯一的仰仗。
见她这么说,林云梅只得说道:“行,那要不去其他裁缝店转转。”
“这些都没我喜欢的,听说国外都在流行结婚穿婚纱,不如让嘉诚哥买一件婚纱寄回来。”温初心笑盈盈地说道。
沈似锦挑眉,见她终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那婚纱听说是白色的,穿婚纱怎么合适。”林云梅皱眉不赞同。
“这都什么时代了,咱们也要与时俱进,我觉得婚纱还挺漂亮的,我要成为第一个穿婚纱的新娘。妈,咱们就买婚纱吧。”
温初心一直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那天,哪怕到了这年代,她也要穿婚纱结婚。
在温初心的软磨硬泡下,林云梅最终还是答应,让远在国外的沈嘉诚挑件适合的婚纱寄回来。
“国外结婚都流行有伴娘。似锦,你做我的伴娘,怎么样?”温初心笑眯眯地看着她,眼神里略带挑衅。
抢了她的婚和男人,要是再让她做伴娘,温初心想想就得意。
沈似锦自然清楚她的用意,爽快地应道:“好啊。”
见她轻易答应,温初心反而愣住了:这么蠢?
只见沈似锦长睫毛扇动,满是期待的说道:“你放心,到时我一定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艳压群芳。要是不小心抢了你的风头,可别见怪,毕竟……”
沈似锦笑容艳丽:“我长得比你漂亮……得多。”
“你……”温初心气得紧咬牙齿,这才想起在学校迎新晚会里,她画着最精致的妆,却被素面朝天的沈似锦抢走所有的风头。
而那,也是她最初霸凌沈似锦的原因。
沈似锦转身,拉着林云梅的手,雀跃地说道:“妈,我要挑一件最漂亮的裙子,好好打扮,为温初心的婚礼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温初心不想在婚礼那天,还要被夺走全部的关注,立即说道:“不用了,我不需要伴娘。”
“那可不行,你已经成功勾起我的兴趣。”沈似锦拒绝。
温初心求助地看向林云梅:“妈……”
林云梅头疼,温和地说道:“似锦,咱们这不流行伴娘,还是别了吧。”
“这可是她提起的,不也是想膈应我。”沈似锦勾起唇角,“请神容易送神难。除非,她求我。”
重活一世,这种委屈她不受。
温初心双眼一瞪,猛地提高音量:“你让我求你?”
“你可以拒绝。”沈似锦神色如常,“我会努力给你一个毕生难忘的婚礼。”
想起迎新晚会上的场景,温初心胸腔起伏。
她不想唯一的婚礼被毁,更不想沈似锦借此风光无限。
思及此,温初心紧攥着拳头,不情愿地憋出一句:“我求你。”
“什么?”沈似锦掏掏耳朵。
温初心气红了脸,提高音量:“我求你别当伴娘。”
见她气恼却又无可奈何的模样,沈似锦心情畅快。
林云梅心中疑惑,为什么她总觉得,沈似锦变得和之前不同?
见买得差不多,沈似锦率先出了裁缝店。
“沈似锦?”
一道声音响起,沈似锦随意地循声看去,只见一名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正看向他。
看到女孩的脸,通过记忆搜索,沈似锦立刻知道,她是曾经和她一块下乡的知青—林安安。
“你在那村里待得不挺好的嘛,怎么回来了?”林安安凉凉地说道。
“林知青这话说的,过得好也没必要留在那。就像林知青的爱情也在那,最后不也做出那种事,提前回来吗?”
沈似锦笑得人畜无害,林安安的脸却是一阵红一阵白。
当初上山下乡的政策被取消,但已经下乡的知青却没办法第一时间回来。
后来允许部分知青返乡后,一些知青为此甚至走了极端,林安安便在其中。
林安安紧了紧手中的书,轻蔑地说道:“这里没有那些捧着你的糙汉,是不是不太习惯?”
“还行,比乌烟瘴气的知青所好点。”沈似锦瞧了眼她的书,惊讶道,“林知青提前一年回来,还没考上大学吗?”
林安安神色一窘,傲慢地应道:“不用你管。”
说完,林安安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随后从她的身边走过。
见状,沈似锦耸了耸肩。长得漂亮的女孩在哪都容易给自己惹来麻烦。
当初在知青所,林安安没少背后使坏针对她。
看到林安安离开,温初心微微地眯眼,眼里闪过算计。
从裁缝店离开,沈似锦和林云梅直接回了家。
刚到家,刘婶正在接电话,看到沈似锦,连忙说道:“我们小姐回来了,请稍等。”
说着,刘婶捂住听筒,对着沈似锦说道:“小姐,你的电话。”
“找我?”沈似锦纳闷。
在这时代,她并没有认识的人。
虽然好奇,但沈似锦还是走了过去。拿起听筒,放在耳边接听:“你好,我是沈似锦,您是哪位?”
电话里,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传入她的耳膜里:“沈同志,我是傅亦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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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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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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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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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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