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咕噜~咕噜~”
这种咕噜声响起后不绝于耳,好像比大小声一样,响个不停,显然两人都饿了,但是现在正在闹饥荒,林晓身上最后的半块馒头都在昨天晚上啃完了。
昨天她还看着手中的馒头犹豫了好久,才下定决心就着雨水把馒头给吃了,想着就算死,也要吃点东西再死吧,省的浪费了那半块馒头。
没成想居然又赚了一天。
活着真好啊!
自从来到这个苦逼的世界之后,这句话就变成了林晓的口头禅。
是的,曾经生活在和平安全的国度里,林晓从没有真切的感受到过平凡的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不用担心明天就会死掉是多么的幸福的一件事。果然很多事情还是要亲身经历才会真切体会。
就在林晓因饿肚子想到命运悲催又总结出人生哲理的时候,旁边的纪子牙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晓晓,我饿了,我们要去哪里找吃的,我想吃东西。”他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看着林晓,好像林晓可以找到吃的一样。
我也想只知道去哪找吃的。林晓在心里腹诽着,但是又不好跟一个傻子说,只好自己绞尽脑汁的想着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获取食物。
她想了一通,想起来城东还有一户富商。
户主可能脑子也跟这傻子一样不太灵光,都这年头了居然还天天在家门口施粥、发馒头,也不怕那天被人入室抢劫给抢喽。
虽然这是个傻大户,指不定哪天就遭殃了,但并不影响我和傻子过去蹭一顿饭。林晓心中暗想着,就准备带着傻子过去找吃的。
之前都是因为她太瘦小了,在一堆饿的发狂的难民面前根本挤不到前面去抢粥喝,想抢也抢不过,只在旁边捡到了半块馒头。
当时只能望粥叹息,现在好了,虽然傻子脑子不好使,但看起来人高马大的,应该......可以挤到前面抢点粥喝喝吧......应该可以吧。
林晓不确信地打量了纪子牙几眼,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确定以他的体格,抢点吃的应该是没问题的,就算有问题也得没问题啊,不然今天她就得饿死了。
考虑好之后,林晓就拉着纪子牙往城东的方向去了,她努力的凭着记忆里的印象寻找着正确的路线。
实际上林晓是一个不那么纯的路痴,所以她才会在逃荒路上跟家里人走失。
没错,林晓是在原主三岁多的时候魂穿到原主身上的,原主家里重男轻女,让原主小小年纪的干活,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醒来之后就换了个人了。
林晓醒来之后就一直小心翼翼的观察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担心被人发现,结果完全没人在意她......
瞎担心了一阵之后,认命的以王招娣的身份生活了整整十年之久,这其中的心酸简直难以言说。
今年不知为什么从年初开始天上就是不下雨,老天爷不给面子,她生活的这一片区域都颗粒不收,闹起了饥荒。
附近村民都说是因为本朝的皇帝是个昏君,惹怒了老天爷,老天爷这才降下惩罚来。
然而老百姓们的抱怨没人在意,大家只好收拾收拾包裹逃难去了。
有亲戚的就往南寻亲去了,没亲戚的就跟着大部队一路南下,就在长安城附近的时候她跟家里人走失了,也不知是好、是坏。
毕竟一个女孩实在不好在这种混乱的年代生存,可以说除了当乞丐基本没出路。
当乞丐还得伪装成男乞丐,虽说成为乞丐基本都分辨不出男女,但是当乞丐也有被人贩子捉走的风险啊。
“唉——”想到这,林晓不得不为自己悲催的命运长叹了一声。
但继续跟着家里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卖了、吃了,之前在路上的时候她就见到过这样的情况发生。
那天南下的队伍正在集体停留休息。
她正饿的不行的帮家里人煮着为数不多的吃食,饿的眼昏的她盯着锅里的糊糊,但是她知道这没自己的份,只能强行让自己转移注意力,朝四周张望。
然后就看到有两家人正在互换女儿,当时她还有点不太明白他们在干嘛。但是之后的好几天都没在看到那两个女孩出现......她就隐约明白了点什么。
自那之后,心里就一直惴惴不安的,一阵心虚又无力,生怕哪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毕竟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甚至走失前几天,她就看见她奶奶看她的眼睛直勾勾的,渗人的很。
只能找个机会“走失”了。
林晓边走边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眼前开始出现星星点点或靠坐、或躺倒在路边的难民。
这些人因为这边有大户人家施粥,所以都聚集的这附近,导致附近滋生了很多小偷小摸和收保护费的。
就因为这样林晓都不敢在附近停留,都远远的躲着,只敢在饿的不行的时候靠过来。
随着林晓带着纪子牙慢慢的走近,路边或靠坐、或躺倒的人群慢慢的有了点动静,不少人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盯着两人,似乎在判断这两人好不好对付,身上有没有吃的。
看的林晓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忍不住催促纪子牙:“走,快点走。”
“怎么啦?”纪子牙有点疑惑的看着林晓。
林晓不想在这时候多做什么解释,快速地拉着纪子牙往前走。
好在城里虽然涌入了很多难民,但是还是有点秩序的,这边因为有狗大户时不时的发粮,担心会出事。
县令就让府军三不五时的过来巡逻,所以白天的时候过来还好一些,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干些什么,也可能看见有纪子牙这个青壮年在,没人有轻举妄动。
林晓又忍不住的长舒了口气,感叹这世道活着太难了。
又走了一段路,终于看到一个大宅院门口正在施粥、发馒头,那宅子门口的匾额上题着王宅。这八百年前跟原主还是一家呢。
那王宅门口挤满了密密麻麻的难民,发到食物的就自己找个地方蹲着吃起来了,没发到的就不断在发粮食的桌子前挤来挤去。
那桌子周围围了一圈五大三粗的壮汉,四五个丫鬟仆人在发放着粮食,周围不断的有小规模的斗殴发生,但是都没人敢靠近那些壮汉。
还有不少人偷偷摸摸的对付那些领到食物的人,要交保护费。
各种鸡零狗碎的事情发生,乱成一团,但是王宅的侍卫和仆役们都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的执行自己的任务,十分的古怪。
林晓心里是觉得在这种乱局之下,狗大户应该最危险,要明哲保身才对,像这种施粥的事情做多了指不定谁谁谁会贼心大起,趁火打劫也说定。
但是这王宅却明晃晃的在自家门前施粥,好像就怕不显眼一样。
林晓无声的摇了摇头,有钱人的心思猜不到啊。
后面一路上纪子牙都安安静静的没说话,到靠近王宅门口才说话。
“晓晓,我们是来这吃饭吗?”他一脸天真的问道。
林晓看了他一眼道,忽悠道:
“没错,看见前面那人在发馒头了吗?等会儿你挤进去,伸手让人家给你两块馒头,我们一人一块,知道吗!”ωωω.χΙυΜЬ.Cǒm
林晓不敢让他拿太多,省的被抢。
“哦,好,晓晓你等着吧,我肯定可以帮你拿到馒头的。”他傻兮兮的笑了一下,就手脚麻利的挤进人群里面去了。
林晓愣了一会儿,没反应过来,这傻子不仅好说话,行动力居然也这么高。过了一会儿之后又满意的点了点头,觉得真不愧自己带着这傻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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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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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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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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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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