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把李世民说急了,他想跟我一换一>第752章 饥者有饭食,冻者有衣穿
  程俊低头仔细的织着毛衣,小时候他奶奶最喜欢的就是织毛衣,每年天冷的时候,奶奶都会给家里人织上一件,奶奶自从上了岁数,眼神不济,穿线都费劲,就让他帮忙穿线。m.χIùmЬ.CǒM

  那时候,家里人都曾劝过她,眼神不好就别织了,偏偏老人家固执,非说过年要是不给家里人织上一件,年就过得不踏实。

  当时程俊还小,在大家都反对的时候,他表示支持,但是也觉得奶奶年纪大了,织起来劳神,他便主动代劳,帮奶奶给家里人织毛衣。

  也因为他天赋异禀,学什么都快,打小就练会了这样的技艺。

  不过,连程俊都没想到,小时候学会的东西,穿越之后竟然派上了用场。

  休息了一会,程俊挥了挥手腕,抬头看向众人,发现他们正目不转睛的望着他织出来的半成品。

  看到程俊停了下来,程忠好奇问道:

  “三郎,你这是打算直接织成衣服?”

  程俊笑道:“对。”

  程处默恍然道:“你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这是衣服的雏形。”

  程处亮道:“三弟手艺真好。”

  何止是手艺好,简直称得上是惊为天人......程忠在一旁心里想着。

  在程忠的记忆里,除了兽皮等裘衣外,基本上大唐的衣服,是先纺成纱线,再织出布,由布匹裁剪为衣服。

  程俊却是直接将线织成衣服。

  这等技艺,闻所未闻。

  程忠好奇问道:“三郎是从哪学的?”

  “书上。”

  程俊敷衍的说着。

  程忠闻言,不再多问,因为触及了他的盲区,问道:

  “三郎,像这样织出来一件衣服,需要多长时间?”

  程俊再次织了起来,同时说道:“快的话,两三天,慢的话,一两个月。”

  “忠伯,你跟底下人一起再弄一些毛线出来,我有用。”

  程忠应声道:“是!”

  程处默看着程俊手里的动作,跃跃欲试道:“三弟,让我也试试。”

  程俊闻言,从旁边拿起两根木棍,递给他,然后又给他拿了一团毛线,说道:“你要先这样,然后这样......”

  程处默认真的听着,然后按照程俊教的坐了起来。

  半晌后,程处默额头上青筋暴起,放下手里的木棍,直摆手道:

  “太难了,我学不会!”

  程处亮嬉笑道:“大哥真笨,给我试试。”

  说着,他接过两根木棍,拿着毛线放在小腿上,开始织了起来。

  一刻钟后,他脸色铁青的放下木棍,嘟囔道:“这是人能弄的吗?”

  程俊哭笑不得道:“你俩还是弄帮忙弄毛线吧。”

  让他们动手,属实难为他们了。

  程俊尝试着将织毛衣的手艺教给旁边的仆役们,惊奇的发现,他们竟然学的很快。

  虽然动作慢,但是每一步都没有问题。

  程俊满意点了点头,夸赞了他们几句,同时告诉他们,如果能织出来一件成品,奖赏一贯钱。

  当然,将羊毛变成毛线的流程不能落下。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钱拿,而且还是一贯钱,众仆役们神色兴奋,宛若打了鸡血一般,更卖力的干了起来。

  接下来的四天时间,程俊闭门不出,困了就睡,睡醒就织毛衣,饿了就吃,吃完了继续干活。

  四天之后,程俊不仅织出了一件毛衣,还织出了一件毛裤。

  而其他学会织毛衣的程府仆役们,四天时间只完成了毛衣的五分之一。

  当得知完成了之后,程处默和程处亮飞快的来到他的屋子。

  一同而来的,还有程咬金。

  自从四天前回来听说了程俊要干的事,便一直等着这一天。

  程咬金今日特地请了一天休沐在家,此时来到程俊的屋子,看到程俊的榻上放着白色的毛衣和毛裤,眼睛都看直了,咂舌道:

  “处侠,还真让你弄成了......”

  他仔细打量着,发现尺寸自己好像也能穿得上。

  就在此时,旁边响起程处默的声音:

  “我来试试看怎么样!”

  看着他走过来,程咬金直接将他扒拉到一边,说道:“让老子先试!”

  说着,他拎起毛衣在身上比划了一下,一看便懂该怎么穿在身上,立即脱下衣服,裸着上身,将毛衣套在了身上。

  “还挺合身!”

  程咬金扭了扭腰,伸展了一下双臂说道。

  那是,我就照着你们仨的三围织出来的毛衣毛裤......程俊心里想着,问道:

  “暖和吗?”

  程咬金不假思索道:“暖和!”

  “比去年老子穿的那件衣服暖和!”

  说完,他又补充道:“就是有点扎。”

  “嗯......还有点味道。”

  程俊闻言一笑,“晒上几天就不怎么有味了。”

  至于穿着有点扎,主要还是因为纯手工制作的毛衣,没有经过充分的柔软处理,导致毛纤维较硬且粗糙。

  但这不是大问题,毕竟,他弄出这些初代毛衣,本来就不是给国公这个阶级的人穿的。

  这些毛衣的受众群体,是寻常百姓。

  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过冬对有钱人来说,不是问题,但对于寻常百姓而言,过个冬天,不知道会冻死多少人。

  能有一件毛衣御寒,已经是万幸,不会顾及穿起来扎不扎皮肤,有没有味道。

  程处默这时急声道:“爹,你穿够了没有,让我也穿穿。”

  他一边说着,一边动手将衣服从程咬金身上往下扒。

  程咬金瞪着他道:“你轻点,别把毛衣弄烂了!”

  程处默闻言手上动作立即轻柔了许多。

  程咬金也很配合的将毛衣脱下来,递给了他。

  程处默立即换上毛衣,感受了一下,然后肃然看着程咬金道:

  “谁说这毛衣扎了,这毛衣可太棒了!”

  程咬金闻言冲着他翻了翻白眼。

  程处默则看向程处亮、程俊、程忠以及门口的一众仆役,问道:

  “我穿着怎么样?”

  众人看着纷纷点头,夸赞着好,程忠笑道:“大郎穿着很有气质。”

  程处默咧嘴一笑,摸了摸毛衣,说道:“我觉得冬天的话,穿它就不用穿中衣了。”

  程处亮叫道:“大哥,给我也试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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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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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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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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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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