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帮亲戚口头上答应,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来。
主要他这帮亲戚现在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跟兰富贵不是一路人,没必要自讨没趣。
到时候人家一帮有钱人有说有笑,自己一个穷光蛋啥也不懂,给别人看笑话?
而且听说程家人也在,这可是超级大城市里面的人,一个乡下人去那里跟人家能聊什么?告诉别人怎么种地,怎么插秧?
搞不好程家人问当初为什么那样对待兰富贵和程桃,怎么回答?
如今家里又不缺大鱼大肉,不差那一顿吃的。
兰富贵的亲戚们出奇一致,他们嘴上客气答应,但是没有去的打算。
他们现在靠卖各种农产品给兰富贵,日子也变好起来,顿顿有酒有肉。
不仅他们,全村的人日子都变得越来越好,不少人喊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女回家来发展。
等到吃饭时间,也就冷常山、王老田、贾大福过来。
贾大福现在完全就是冷常山和兰富贵的小弟,他表面是村长,实际上是兰富贵的广播工具人。
兰富贵一有什么要通知就喊他去村委给全村广播。
但是贾大福很乐意,虽然被使唤,但起码跟兰富贵搭上关系了。
他知道跟着兰富贵混吃不了亏,哪怕喝不着汤,舔碗底也是村民种地所不能比的。
贾大福之前本以为自己这村长做到头,结果冷常山和兰富贵都不愿意做,还推荐他接着做。
村民原本以为冷常山和兰富贵会竞选,他们就没参加竞选,因此大岭村村长就让贾大福接着做。
贾大福因为兰富贵推荐接着做村长,他感恩的不行,这段时间他帮了兰富贵不少忙。
也因此兰富贵才会叫他过来吃顿饭。
至于王老田,他跟兰富贵和冷常山关系好,还救过程桃,叫他来吃饭很正常。
过来时候王老田表示今年帮他们杀猪。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下冷常山不用担心猪挨捅刀子还能跑两圈了,今年也能吃上血肠。
叶林他们准备好一大桌菜,大家上桌。
因为村里吃饭没有使用公筷的习惯,兰富贵特意跟他们解释夹菜时候要用公筷夹菜,用公勺打汤。
这是程桃特意交代他说的,不然的话筷子放进嘴里再去夹菜,程家人会介意的。
王老田和贾大福觉得城里人吃饭规矩也忒多了,不过他们还是很注意,生怕自己让别人有意见。
就是回到家普普通通的一顿饭,没有太多规矩,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叶爱国和苏晴在县里忙着订婚宴的事情没有跟着下乡,但是叶雪跟着来了。
叶雪怕无聊,还拉着陈思琪一起下乡。
程老太太看着满满一大桌菜就知道不是兰富贵做的。
她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没见哪次兰富贵做过这样的菜,自己这女婿没这个手艺。
下午,兰富贵跟叶林一起待在厨房,显然这些都是叶林做的。
程老太天问道:“小林,这些菜都是你炒的?”
叶林笑道:“姥姥,一些是我炒的,一些是呦呦炒的,还有晨晨也炒了。”
程太太太一听就迫不及待拿起筷子:“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
兰晨晨邀功说道:“姥姥,这个红烧猪蹄是姐姐、姐夫教我做的,你快尝尝。”
程老太太笑呵呵夹起一块,吃了一口,夸赞道:“软软糯糯的很好吃,我们家晨晨真厉害,学习好还会做饭,也不知道以后便宜哪家的姑娘。”
陈思琪闻言羞涩低下头,脚趾紧紧抓地。
叶雪一天跟她到处玩,程桃没机会给程老太太介绍陈思琪。
听到自己老妈这话,程桃赶紧介绍道:“妈,忘了跟你介绍,晨晨旁边这个是他的好朋友,叫做陈思琪。”
程老太太看出端来,谁家好同学带回家吃饭的?还害羞成这副模样?
她夸赞道:“这姑娘长得俊啊,思琪,尝尝晨晨做的猪蹄子咋样。”
程老太太赶紧夹过去一块猪蹄到陈思琪碗里。
“谢谢~”
程老太太夹菜给自己,陈思琪那叫一个受宠若惊,她脸更红了。
小吃一口,羞羞说道:“很好吃~”
“很好吃~”叶雪心里嘟囔一句,她是第一次见自己这好闺蜜害羞成这副模样。
想想当初这家伙喜欢自己老哥的时候,那比张飞还猛,现在娇滴滴的,瘆人。
程老太太夸完兰晨晨,借机开玩笑说道:“苏杰,学学你表弟,学会做饭才能讨女娃子喜欢。
看你多大一个人?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要不是今年来你姑家过年,我都不让你进家门。”
程苏杰一脸尴尬的笑着,随后借着项目的事情跟叶林聊天去了。
程苏杰说到项目这事,叶林才想起来,黄金龙好像就在秀水乡,忘记叫他了。
好在现在刚刚吃,来得及,开车到村里也就十几二十分钟。
叶林赶紧联系黄金龙,问他是不是在乡里面?
黄金龙确实是在乡里面,此时刚刚跟自己老婆准备吃饭。
叶林先抱歉,说下午忙着做饭,忘记叫他来吃饭了,随后让他赶紧到村里吃饭,顺便聊聊项目进度怎么样了。
听到叶林这话,黄金龙把做好的饭菜拿去给下属加餐,随后带着老婆来大岭村。
等黄金龙来到,叶林给大家介绍了一声,毕竟有人不认识。
听到是秀水乡开发项目的总负责人,金龙地产的董事长,贾大福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朝一日能跟这种大佬喝酒。
在贾大福心中,黄金龙是最令他震撼和不可接触的。
感觉是市长来自己家里一样,气场太大了。
王老田同样是这种感觉,
当他们看到这么有气场的一个人,此时正在客客气气跟叶林说话,他们才回过神,这里叶林才是真正的大佬。
叶林腾出个位置让黄金龙坐,接着让程苏杰也换位置过来。
三天坐在一起好聊事情。
主要叶林跟兰富贵、冷常山、王老田、贾大福他们没什么话题。
虽然他们聊的热火朝天,但是叶林听着不关自己的事,有点无聊。
黄金龙这一来,叶林这就热闹了。
叶林、黄金龙、程苏杰三人边吃边聊工程进度。
黄金龙表示新村和游乐园正在挖地基,但是有点麻烦,因为有个人突然不愿意让出他的地,临时加价。
同意加价,别人肯定也来闹,不同意他天天守在工地那里没法动工。
叶林一听这话,表示明天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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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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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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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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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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