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冕让自己的人去附近找,可找了一天却一点儿踪迹都没有找到。
云隽是在晚上十点下的火车,本以为今天就能见到云熠,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云熠又失踪了的消息。
“从这两次结果上来看,他是自己跑掉的,为的就是不让我们找到他。”云冕看着怔愣不动的云隽说道。
“他为什么要跑?”云隽喃喃问道。
云冕听到他这种愚蠢的问题差点儿笑了出来,“你应该问问你自己,你们这对父母对他做了什么,让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儿宁可在外面流浪,也不愿意回到你们身边。”
“我……”
云隽一时语塞。
他让云熠去给陆旷做配型,可即便去给陆旷做配型,也不会对云熠有什么影响的啊,陆绵绵对他的态度恶劣了一些,可到底是他的亲生母亲。
难道云熠认为,在外面流浪,会比在他们身边生活要好吗?
“云隽,你之前没对我说实话吧。”看着云隽那张和自己有五六分相像的脸,云冕脑海中浮现起小时候两兄弟在一起相处的场景。
小时候的云隽很机灵古怪,但二十多年不见,他已然没有了之前的灵气。
“什么?”云隽下意识抬头问道。
“陆旷是你的亲生儿子吗?”云冕直接开口问道,“我派人去调查过,陆旷出生的时候你还没有结婚呢。”
“我……我和绵绵是先有了孩子之后才结婚的。”
云隽说着低下头,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着难以掩盖的心虚。
云冕也不拆穿他,他知道云隽是怕他知道陆旷和云家没有关系之后,不肯尽心尽力的帮他联系专家团队。
“行,我相信你的说辞。”
云冕点点头,云隽愿意喜当爹,他又有什么好为他打抱不平的。
看他那副糊涂的样子,可想而知云熠在那个家里是处在食物链底端的,难怪他要不惜一切代价的跑出去。
即便是在福利院里生活贫苦了一些,也比日日看着亲生父母去对另一个孩子呵护备至,对自己无比忽视的好。
最起码心理上不会有那么大的落差。
更不用去为了另一个孩子,牺牲掉自己健康的身体。
“大哥,云熠他……真的找不到了吗?”云隽抬头,双眸中满是希望。
“你找到他之后,继续带着他去医院做配型?然后为陆旷奉献自己的一生吗?”
陆绵绵那个女人,之所以会和云隽结婚,只是为了合理合法的有一个孩子,来给陆旷当血包吧。
而云隽他自己心里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他要将云熠带回去,在陆绵绵面前献媚。
云冕冷笑一声,他忽然不想帮云隽去把云熠找回来了。
“如果我们早点儿找到你,或许你就不会这么缺爱,这么执着一个女人了,为了她可以献出自己的所有。”
“但不管怎么样,即便你愿意为陆绵绵献出自己的生命,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不代表云熠要和你一样,要用自己的血肉去供养陆旷。”
云冕的话声音轻飘,好似从远方飘来的,云隽听的并不真切。
可又好似一记重锤一样,重重的捶在了他心口上。
供养?
用自己的血肉去供养陆旷?
所以,云熠是因为这个才会选择逃跑的吗?
可他只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儿啊。
对啊,正因为他是三岁的小孩儿,他没有成年人的那些复杂感情和思想。
最纯粹干净的感受,让他在察觉到自己可能会有危险的时候,选择了逃跑。
“我会继续让人去找云熠,但能不能找到,谁也不知道。”
“毕竟,他是自己想要躲起来的。”
云冕的话让云隽心生希望,但这一丝希望,在未来无数的日夜中,他从来没有得偿所愿过。
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十年。
时光匆匆而过,每一天又好似都很漫长。
转眼十五年过去了,陆旷在国内外专家团队的救治之下,在五年前以病弱的身躯考上了医学院。
想要在医学领域深耕,那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中,以至于身体常常会觉得吃不消。wWW.ΧìǔΜЬ.CǒΜ
再又一次病倒之后,陆绵绵要求他换专业。
母子俩产生分歧,以至于大吵一架。
不曾想这一吵,陆旷病情再次复发,在医院养了一个多月。
新学期开学,陆旷刚来到实验室,就被学长告知教授不在,给他们布置了课业,让他们自己先做。
“教授去哪儿了?”
“去做文化交流了,听说是有一个大一新生,把教授之前没成功的那个实验做成了,教授连夜赶过去的。”
陆旷闻言一怔,冯教授已经是他们研究领域的专家了,他都没有做成功的实验,那就已经宣告这条路不可行了。
一个大一新生,居然能够成功?
是运气使然?还是故意搞出来的噱头?
人无法超越自己认知以外的东西。
陆旷首先认为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当事情发生后自然不认为那会是真的。
而不可能的事情,的确是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半个月之后,冯教授带着最新的研究成果回来了。
“云熠?”
猝不及防的看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陆旷不由一怔。
是重名了吗?
大一新生?十八岁?
全部都是一样的。
陆旷有些精神恍惚,抬头看向前面的冯教授,只能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其他的什么都听不见了。
云熠不知道,他消失在那些人生活中十五年,对陆旷的影响力居然还有这么大。
当然他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有任何的反应。
他和那些人,早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他有着他自己的精彩人生。
“这儿呢。”
听到喊声,云熠循声看去,只见宁山在不远处朝他招了招手。
“我和你说,别总把自己闷在实验室里,那地方空气都不流通,迟早把自己给闷的发芽儿了,多出来走走才好。”
“实验室的空气循环系统很好,不会发芽儿的。”云熠笑着说道。
对于云熠一本正经的冷笑话,宁山很给面子的呵呵干笑了两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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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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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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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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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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