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还担心殷珊珊会不会通过樱桃推测出她和陆映的关系,没想到这姑娘压根儿就没那个脑子。
她用团扇遮住下半张脸,故作懊恼:“呀,被妹妹猜到了我的心思呢,这可如何是好?”
“哼!”殷珊珊又是得意又是不屑,“你不就是恨我进门以后,被征郎独宠吗?你羡慕我有个厉害的大哥,也嫉妒我大哥在太子跟前得脸,而你却是个无依无靠生不出孩子的可怜妇人!可是沈银翎,你再恨我,你也不应该在太子殿下的赏赐上面做文章!你知不知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太子的赏赐是绝对不能随便扔掉的?!这次幸好被我捡了回来,否则,你这身皮子都要被打烂!”
她说的头头是道,一副很了解宫中规矩的模样。
“阿弥陀佛!”高母连忙念了一句佛号,又后怕地拍了拍胸脯,“珊珊呀,原来京城里面有这么多规矩,我们见识浅陋,都不懂呢。幸好有你,往后,你得多教教沈氏规矩,可不能再叫她犯错!”
殷珊珊自信地点点头:“娘,您就放心吧,我会教姐姐规矩的。”
她穿越过来的身份虽然只是甘州的一个农女,但她在现代世界可是读过无数网络小说!
见到贵人怎么称呼、怎么行礼,她清楚得很呢!
她可不像沈银翎,乡下妇人,胸大无脑!
殷珊珊又劝高征道:“征郎,虽然我还不是平妻,没资格在这里数落姐姐,但姐姐这次确实犯了大错。我看,征郎还是让姐姐去跪祠堂吧,也叫她长长记性,省得今后继续犯错。”
她故意当着高家众多仆妇说这番话。
无疑是想在府上立威。
高征眼神复杂地望向沈银翎。
他不太敢罚她跪祠堂,但一想到她那夜是如何在太子身下婉转承欢的,心底就不自觉浮现出一股对她的轻贱。
沈银翎明明就是个不要脸的浪荡女人,却故意在他面前假正经,还不许他碰她。
她不就是瞧不起他吗?!
可她也不看看她自己什么身份,罪臣之女罢了,太子的一个玩物,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等什么时候太子玩腻了她,她可就随他这个夫君处置了。
他有意在沈银翎面前抖威风,于是皱眉道:“沈氏,珊珊说得不错,你确实应该去祠堂反省反省。”
沈银翎是打算继续住在高家的。
她目前还不想和高征他们翻脸。
于是她可怜兮兮地望了一眼殷珊珊,柔柔弱弱道:“我恨自己暴露马脚,竟然在扔樱桃的时候被妹妹发现……妹妹冰雪聪明,我自愧不如。我这就去祠堂好好反省。”
她团扇掩面,像是哭泣般轻轻耸动肩膀,随即飘飘然转身离开。
她并没有去跪祠堂。
第二天黄昏,她仔细梳妆打扮了一番,就从侧门离开了高家。
今日是七夕佳节,她可不愿意孤零零一个人待在高家。
所以她主动给崔季下了帖子,邀请他画舫小聚。
崔季是个难得的聪明人,在甘州的那三年,她就很喜欢和崔季对弈,可是自打来到京城,她就没和崔季独处过。
她有些怀念和他在棋盘上厮杀时的快感了。
暮色四合,火烧云红透了半边天。
沈银翎刚踏上画舫,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适时挑开船帘。
崔季略一倾身:“沈夫人。”
沈银翎望去,崔季一袭青色直裰,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他的眼眸里似乎永远藏着春山般的温润和清冷,像是在落一场永远不会停歇的春雨。
她微笑:“好久不见,崔大人。”
画舫徐徐穿过水面,崔季看着两岸灯火:“京城的七夕,与甘州到底是不同的。”
百姓夜游喧嚣滔天,摊贩云集百戏游街,可谓万人空巷,河岸边亭台楼阁鳞次栉比,千灯万盏高低错落,整座奉京城宛如一片深金色的灯海。ωωω.χΙυΜЬ.Cǒm
沈银翎漫不经心:“只不过是富庶些罢了。”
崔季的目光落在河岸边。
岸边是一对对出来游玩的年轻男女,少女们身穿今夏新裁的襦裙,梳着各式各样的发髻,髻边或是簪花或是插戴步摇,空气里弥漫着脂粉和玉兰、海棠的清香,几乎人人手上都提着一盏新买的花灯,她们脸上的笑容,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娇怯嫣红。
崔季突然问道:“沈夫人年少时,也曾与人一起看过花灯吗?”
沈银翎没有回答。
却想起年少时,她和陆映曾在七夕的夜里一起看过灯的。
那时她嫌弃陆映清冷寡言,于是总不爱给他好脸,也就高兴的时候会唤他几声陆映哥哥。
她猜测陆映应当也是不喜欢她的。
之所以主动约她出府看花灯,只不过是因为她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
他那个人端肃清冷,一向很重视规矩,干不出宠妾灭妻的事,没成亲的时候他只会对未婚妻好,成亲之后他也只会敬重太子妃一人。
就像现在,他娶了沈云兮当太子妃,所以每次她针对沈云兮,他都要狠狠地惩罚她。
沈银翎想起自己留在沈云兮妆奁最深处的那张字条,不由弯起眉眼。
都两天了,也不知道沈云兮有没有发现那张字条……
就在沈银翎和崔季泛舟河上时,东宫。
今日是七夕。
沈云兮惴惴不安地沐浴更衣:“莲心,你说太子殿下会来找本宫过节吗?”
莲心一边为她梳头,一边小心翼翼地回答:“按照往年的惯例,殿下是要来见您的,再和您一道去乾清宫给皇上和张贵妃娘娘请安,然后回东宫祭拜织女。”
祭拜过织女,就到了沈云兮最期待的环节。
沈云兮脸颊绯红:“只盼着殿下不要被殷珊珊的事情影响才好。对了,本宫今晚要戴那支最华丽的鸾凤点翠金步摇,你快给本宫戴上。”
莲心打开妆奁最底层,正要拿起那支步摇,却看见步摇旁边还躺着一张字条。
她疑惑地拿起字条:“这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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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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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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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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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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