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那两万人还在等待钦刻的消息,结果没想到等到了我们的大军,直接被我干脆利落地干掉了!”
李存孝说得眉飞色舞,激动的时候甚至手都开始比划起来。
这一次的战斗是他打得最爽的一次,陌刀在手就仿佛有一种可以劈开天地的感觉,没有人可以挡得住他一刀。
一个吐谷浑武将甚至想用刀与他单挑,结果被他一刀连人带马直接给砍了。
当时周围人那个震撼的样子,他现在都无法忘记,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简直是酣畅淋漓。
看着他如此嘚瑟,李恪没好气道:“败家子,不是说了战马都是吐谷浑偷我们的吗?那是我们的战马,你居然给砍了!”
“嘿嘿!”
李存孝自然知道主公是开玩笑的,颇为得意道:“主公放心,那一匹马是因为知道与主公为敌,所以无比恐惧,就在我刀下自杀了。
不过为了弥补我们的损失,钦刻的人送来了五万匹战马,加上缴获的那些战马,应该足以让我们用一阵子了。”
五万战马!
李恪微微颔首,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补充。
再加上缴获了三万骑兵的战马,即便是有损失,至少也有一两万,加上原本境内的战马,差不多可以组建一支骑兵。
不过仅仅只是这一点,还是有些不够!
他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买,战马还是需要大量购买,可以通过草原部落,甚至吐谷浑和吐蕃贵族!
军师,这一点你盯着点,不要怕花钱。
未来我们的战争基本上都是远征,如果用脚走的话,那都是跑断腿的,所以战马十分重要!”
益州的地理位置安全不假,但是想要对其他地方出手,那也都是需要长途跋涉。
这要是没有战马,路上行军都要十天半个月,这实在是太耽搁事了,显然不是长久之道。
正因为如此,益州接下来的大动作之中,除了继续开垦荒地之外,就是修建各种驰道。
既然要开发宁州,那么用于商业和军事的道路必不可少,必须要先准备上,
而光有路还是不行,还得需要战马才行,光是这点战马显然不够,所以购买战马这件事势在必行。
“主公,老是购买也不是长久之事。而且一般顶级战马,他们可不会卖给我们,我们恐怕要考虑养马场的事情了。”
姚广孝点了点头,不过却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顶级战马都是战略资源,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人会卖出来之外,其余人可不会卖,所以这就是一个问题。
一旦关键时刻没了战马,总不能骑兵下马作战吧。
李恪微微一笑,沉声道:“南方不适合饲养战马,气候湿热是一回事,关键没有合适的马场。
看来我们需要在吐蕃和边上几个异族部落的地盘上,抢下一个马场了!
这件事让章邯去做,先打下几个异族部落,让他们给我们养马,后面再图谋吐蕃和吐谷浑的马场。”
战马是需要饲养条件的,丰富的牧草和广阔的马场就是第一要素,关在圈里面的战马永远是成不了顶级战马的。
因此牧草很有必要。
既然自家没有,那就得去抢其他人的。
除了吐蕃和吐谷浑之外,边上还有类似党项之类的部落,这些也都是游牧民族,正好可以拿下为自己养马,他们的领土也就征用了。
“主公英明,未来我的飞虎军定然为您拿下吐谷浑,将整个国家都作为您的养马场!”
李存孝眼前一亮,忍不住兴奋道。
有了稳定的养马场之后,自己的飞虎军未来可就能拥有顶级战马,那绝对是如虎添翼的。
这时候,他想到一个问题,不禁兴奋道:“对了主公,这次我在军中发现了一个好苗子。
这家伙当时在伙房偷吃,居然拿着饭桶干饭,活生生一个饭桶,当时我就知道他不得了。
能吃必然能打!
于是我承诺他,只要杀敌十人就给他吃饱饭。
结果这家伙上了战场,直接嗷嗷直叫,杀得敌人丢盔弃甲,硬是杀出了一个百人斩,逼得我杀了一匹马给他吃了......”
“百人斩?”
听到这句话,别说是李恪大吃一惊,连姚广孝也不禁是瞪大了眼睛。
要做到百人斩,这可不是普通高手可以做到的,而是真正的绝世猛将才行,没想到军中居然隐藏着这样的狠人。
李英姿也是吓了一跳。
她父亲就是战场统帅,自然知道要在战场百人斩的难度,那绝对是比登天还难。
此人居然做到了,可见他的实力绝非等闲啊。
她不禁是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见其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暗叹李恪这次又捡到一个大才啊。
“绝世猛将!”
李恪自然也看到了这个年轻人,此人看起来孔武有力,模样还有几分俊朗,不过脸上却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wWW.ΧìǔΜЬ.CǒΜ
这一幕,让李恪想到了未来大学生那清澈憨厚的眼神,此刻这位恐怕就是那个状态了。
只是此人居然有万夫不敌之勇,实在是令人没想到。
“主公,这家伙名字叫做薛礼,可是一把好手,现在我提拔他做我的副将了。”李存孝献宝一般介绍道。
“薛礼?”
听到这个名字,李恪第一印象就是感觉很熟悉,不过却又想不起来。
直到想到饭桶这件事,他不禁是恍然大悟。
卧槽,这不就是自己父皇的应梦贤臣薛仁贵嘛!
名薛礼,字仁贵!
此人勇冠三军,有着“良策息干戈”,“三箭定天山”的美名、打崩了铁勒,干趴了契丹,更是降服高句丽,这都是他的功绩。
他是一名绝对的悍将,也是战场杀神,如果不是最后兵败大非川,甚至有着成为顶级统帅的可能。
如此人物可谓是千金难求,如今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按照原先发展的话,他是贞观末年投军的。当时李世民麾下顶尖武将都老了,于是薛仁贵大放异彩。
后来更是给李治立下汗马功劳,甚至还救了李治。
如今却到了自己麾下,这等于说自己是夺了自己父皇和李治的气运啊。
妙!
这实在是太妙了,上天都是站在自己这边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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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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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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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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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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