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被甩后,我一周一首霸榜金曲>第214章 盛大节日,正式开始
  阿爹方学明早就为沈闲准备了一套民族服装,红色蜡染,版型很好,在阿莲的指导下裁剪成了类似于中山装,将沈闲那修长的身材完美的展现了出来。

  看起来就是苗寨土生土长的年轻俊阿生。

  方莲看到沈闲后,脸色顿时一红:“阿哥真俊啊。”

  “小帅啦。”沈闲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新皮肤,别说,有那味了。

  当阿莲换好衣服的时候,沈闲也是看的一呆。

  全身上下都由纯银打造,非常的华丽,举手投足之间,透露着高贵而优雅的气质。

  一套下来最低都得十几万。

  很多女孩子从出生开始,父母就开始打造银饰,在节日或者出嫁的时候,盛装出席。

  其他的队员们在看到沈闲和方莲的时候,脑海中只有一种感觉——郎才女貌。

  二人并肩站在一起,就连阿爹方学明的脑海中也升起了一个诡异的念头——还挺配。

  当沈闲到了雷山县体育馆的时候,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声势浩大。

  体育馆上,站满了穿着民族服装的人们。

  年轻的女孩子很多,初步估计都有七八千人了,皆是身穿银饰。

  苗族的服装也各不相同,有蓝色的,白色,红色的。

  眼花缭乱。

  而且体育场比一般的体育场要大,单单就是操场就比沈闲见过的要大上三五倍。

  总场地加上观众席,初步估计可以容纳十万人。

  在体育馆的中心,还有一个中央舞台,那里有巨大的投屏。

  只有站到那里的时候,沈闲才可以被所有人看到,包括桃子宝宝。

  操场上用石灰线分割出了无数的小方阵,每个方阵都可以容纳20-50人的团队表演。

  每个方阵内,都有几面大鼓以及音响设备。

  随着时间的推移,体育馆中人越来越多,还有很多外地游客前来拍照打卡。

  到早上九点钟左右的时候,体育馆中已经人山人海,初步估计现场人数已经超过了五万人!

  沈闲眼睛不断的在场内扫视着,寻找桃子的踪迹,随即就放弃了。

  想在五万人中寻找桃子宝宝,跟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wWW.ΧìǔΜЬ.CǒΜ

  轰轰!

  体育馆外,升起了一束束烟花,标志着这一届的鼓藏节正式开始!

  中央舞台上,首先是分管文旅的领导讲话,然后是几个苗王发言。

  每个苗寨都有苗王或者苗圣,一般都是寨子里德高望重的人。

  “我宣布,这一届的鼓藏节,正式开始!”一个面容威严的苗王说道。

  而后,体育馆内响起了咚咚咚的鼓声,四面八方有鼓手开始敲鼓,气势恢宏,苗寨的人皆是发出了阵阵欢呼声。

  这是属于苗寨的节日。

  十三年一次,阿莲也是第一次参加鼓藏节,激动的小脸通红。

  很快,阿莲就去抽签,抽到了北一区七号。

  体育馆内一共分成了八个区,每个区十个方阵同时参加表演,由现场的十个评委进行打分。

  也就是说,在北一区,沈闲他们这一组是第七号上台表演。

  等待席位上,阿莲和沈闲坐在最前面,安心的看着先抽到签的团队表演。

  首先上场的是来自于冒峰寨的人,也是十个男人十个女人,男人都手捧芦笙,吹动着,十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则是在原地跳着有节奏的舞蹈,背景音乐也是他们早就录好了歌曲。

  这样的景象同时在场内的所有方阵中进行着。

  一时间,体育馆中非常的热闹。

  在观众席位上,无数外地的游客激动的鼓掌,或者是拍着视频,觉得非常的有意思。

  在南二区的席位上,桃子宝宝满脸的哀伤,眼眶红红的,今天倒也是盛装出席。

  她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奶奶,正坐在不远处,一边咳嗽一边看着自己。

  杨大平站在一旁,漠然的盯着自己。

  相比于同龄小姐妹身上的服装和银饰,她的穿戴就不那么鲜艳和明亮了,很多银饰,都是奶奶当年留下的。

  杨大平夫妇,根本就没为桃子准备什么。

  如果不是杨大平进了局子,恐怕这身上的银饰都会被送进了当铺,换成了赌资。

  在杨大平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肥胖的年轻男人,戴着眼镜,正是朱浩然。

  此刻,朱浩然正在跟叶元有说有笑着。

  而叶元则是很新奇的看着体育馆内的景象,掏出手机不断的拍照。

  “看到姑娘们腰间的花带了没有?”朱浩然指着那些姑娘。

  叶元看向不少女子的腰间,有一根彩色的腰带,蚕丝编织而成的,色彩明亮鲜艳。

  叶元点点头。

  朱浩然道:“等表演完了之后,喜欢哪个妹子,就到她的面前,找她要花带,她要是愿意给你了,就说明了她喜欢你,并且会把花带挂在你的脖子上。”

  叶元很是惊奇:“那如果有妹子看上了男人呢?”

  朱浩然哈哈一笑:“那妹子会主动给你送花带,并且会把头上的银饰送给你,挂在你的芦笙上面。”

  “可是芦笙我不会吹啊。”叶元说道。

  朱浩然摇摇手:“那都不是事,只要装作吹的样子,喜欢你的人,才不会管你吹的好不好听,等会我指一个姑娘给你看,你要是喜欢,就去要花带,相信我,她不会拒绝你的。”

  叶元听了有些心动。

  多年单身狗的他,在见到这么多姑娘,而这些姑娘又不同于大都市里面的都市丽人的时候,倒是有了想谈恋爱的想法了。

  “你什么时候去找那个方莲?”朱浩然随即看向了一旁的杨大平。

  杨大平立刻低头:“我已经安排人去看在哪个区了,找到了后,我亲自过去一趟。”

  朱浩然点点头,随即看向了桃子宝宝的所在的方向。

  顿时惊为天人。

  她坐在那里,就算是一句话不说,也都成为了现场的焦点,寨子里不少年轻人眼神时不时都会落在她的身上。

  尤其是她的脸色有些哀伤,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升起一股保护欲。

  而台下不少正在表演的男人们,也都是努力的吹动着手中的芦笙,吸引桃子宝宝的注意。

  桃子宝宝见到杨大平没有关注自己,对旁边的小姐妹说道:“阿静,你带手机了吗?”

  阿静点点头:“带了。”

  桃子宝宝心中一喜:“借我用一下可以吗?”

  阿静随即掏出了手机,递给了桃子宝宝。

  桃子宝宝是记得沈闲的电话的,立刻拨打沈闲的电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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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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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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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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