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父子俩摆开棋盘下了三局,当然是亲爹三局两胜,尽管赢的相当险。
父子俩又聊了会天,平安有意让其高兴,把常春风是哄的云里雾里。
平安对亲爹还是满意的,人无完人,可能他有些地方做的不一定好,但对自己还是真心的,这一点,他能感觉的出来。
对继母,他也是满意的,这些年来,每年给他做一两套衣服,偶尔带点吃的,来京城这半年,尽管一直对他客气中带着疏离,如同亲戚般不远不近。
平安觉得这样就很好,不是自己亲生的,能有多少感情?起码继母是个不愿意装的,也没有特地为难你,你还想怎么样?
常春风跟儿子聊了会天,但还是不想走,自儿子一岁半后,他就再没有跟儿子一个炕上睡过,当他跟儿子提出这个想法时,平安有些无语,但还是答应了。
炕烧的热热的,平安很快就睡着了,明日天不亮他就得起来,习武是一日不能停的,吃好早饭就得等师傅接人。
常春风晚上才知道明日儿子还得给人手术,具体给谁做,儿子不愿意说,但跟他透了一句,行医也能广结人缘,对他们父子俩都有好处的。
这不用说,手术对象是个高门大户。
夜色深沉,常春风闭着眼睛,耳畔是儿子浅浅的呼吸声,这是跟他血脉相连的儿子,是他的长子,也是个很有本事的少年人。
他的泪顺着眼角流下来。
蒙蒙亮,平安就起来穿衣服了,尽管他小心翼翼,还是惊醒了亲爹。
“儿子,这么早就起来吗?”
“爹,您还睡会,这些年我习惯了早起,每日习武半个时辰以上,除非有特别的事。”
常春风靠起身,看着儿子快速地穿好薄棉短衫,英姿飒爽,气宇轩昂。
平安知道亲爹在看他,冲他一笑:“怎么样?你儿子不差吧?像不像一个小将军?”
他摆了一个造型,不等常春风回答就出了房门。
常春风翘起唇角,他儿子自然样样都好。
那笑容很随他,也随他祖父。
如果时光能重来,他情愿那次不去科考,退一万步讲,即使被人救了,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人家的求亲,千难万难都要找回家。
如果这样,他们一家五口都好好的。
当然,应该不止五口,平安会有同父同母的亲弟妹。
不难看出,他的一双儿女跟平安都不亲。
也是,很少见面,哪里会亲呢?
人是有偏心的,他也爱这一对儿女,但每每对上平安,自己所有的心思就偏到他身上去了。
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哄自己眉开眼笑,一离开自己的视野,就不由自主的想去找他。
可惜却不能一直住在自己身边。
他不想也不能再束缚儿子,就算是住在这,现在的娘子又有几分真心给这个孩子?
那样父子之间只会越来越远的。
这么大孩子瞌睡最大,却这样的有自制力,实属少有。
他现在睡眠不太好,隔三差五就会睡不着,睡不着就会想起老家的爹娘。
如果不是造化弄人,爹娘不会早已经早地躺在荒山上,发妻不会成了人家的娘子,儿子也不会冠上别人的姓。
常春风深吐一口气,不想了,想这些无益,他还是起了床,待会陪儿子吃些早食。
过年还有好几日,既然儿子定亲没花他什么钱,成亲又是五年后,那他打算让小三子去各大牙行找找,可有什么庄子、铺子,银钱最好还是置了产。
张瑾玉这边同样也难入眠,相公竟然去平安院子睡了,连着三晚上不进卧房,她已经对平安和颜悦色了,他还想怎样?
想不到平安这么大手笔,一个定亲礼竟然花了那么多银子,差不多都能买偏点位置的一个小院子了。
一个七品官员五六年的月俸加起来不过那么多,一下子就花没了。
到底还是没有亲爹教的孩子。
亲娘又是个农家女子。
按理这么大的孩子,手上所有的钱财、产业都得交给大人保管才是。
皇上赐的庄子,平安一次没叫他们过去看,她心里是不高兴的。
但这些话一个字都不能说出来,否则相公真的会跟她急眼的。
这就是理念的不同造成的,在京城,绝大多数人家,只要父母活着,子女除了留下少量的月俸,剩下的全部都要上交的,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
张瑾玉辗转反侧,下半夜才睡着,以至于平安被师父接走时,她还没有醒。
这让常春风心里多了一份不舒服。
但还是放在心里,走进了书房。
儿子说了,大年三十中午会跟自己属下一起过,半下午会回来陪他一起过年一起守岁。
他当然同意。
从官好几年,他哪里不知道手下有能人的重要性?
如今平安能得大公子的帮助,从小就跟这些人朝夕相处,日后感情自必深,真遇上危险,这些人甚至会为他拼命。
平安跟着师傅来到吴家。
吴尚书已经放假,小孙子要动刀,他自然没出去。
平安忙跟着师傅给人行礼,行礼后,尚书大人身上挂的玉佩就到了他怀里。
不要都不行,直说他还是孩子呢。
“思成,可有危险?”琇書網
“大人,任何手术都有风险,但我们会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疼肯定是疼的,前日我跟夫人和少夫人说了,切一个都疼的不行,何况一次性四个。”
吴尚书也心里不忍:“思成,要不就先切两个手指,脚上的等下次再切,起码脚上不疼,十指连心,孩子会好过许多。”
但切还是要切的,读书人脚上是六指,会被人垢病的,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孙思成道:“大人,如此也好。”
这种他也想过了,脚上的余指如果不是很碍事,就是不切也是可以的,反正藏在靴子里没人看见。
不过平安跟他的想法有些出入,认为不如一次性疼完。
眼下吴尚书和夫人、少夫人明显是不愿意冒险的。
他当大夫的自然也不愿意冒险。
吴祁文原是有心一次性切的,疼就疼一次。
父母跟妻都不舍得,那只能分为两次手术了。
平安心里是跟吴祁文一个想法的。
想想还是提了一句:“大人,真正说来,切这些最好的时间就是三到六个月,一次性虽疼些,但不至于受两次苦。”
吴夫人摇摇头:“思成,平安,我们还是先切手指吧,不然孩子太遭罪了。”
当白嫩嫩的婴儿在睡梦中被抱到临时手术台上时,吴家人的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
连平安都于心不忍。
文竹关上房门,今日是他跟如意两个当助医。
“平安,你动手吧,师傅有点下不去手了。”
平安无语,他难道就心肠格外硬些?
不再犹豫,他很快给孩子灌了麻药,被惊醒的孩子哭闹起来。
平安不为所动,很快又给两只小手扎上银针。
门外的吴家人听到孩子的哭更揪心了,连原本想一次性切的吴祁文都动摇了。
不多时,孩子的哭声渐渐的小了,直到什么声音都没有。
孩子已经麻晕了。
“师傅,我动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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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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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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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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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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