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随母改嫁,我跟继父约法三章>161常春风回乡
  次日傍晚,孙思成一行人终于到了永安府。

  并且所有人都直接住进了孙府二进院。

  安排好阿妩住进后院,孙思成立马让大牛去找来葛掌柜。

  “大公子,明管事带人进谷一个多月了,方谷主前几日还到过百草堂,一切都很顺利。

  大公子,要不要我派人通知孙先生他们?”

  “老葛,明日我陪常大人回焦县,一来一去十二三日吧,等我们走后,你派人通知孙文、万里他们,带平安住进孙府。

  另外,大小姐带着她的丫头住在后院,这段时间你娘子主要就是带人管好院子里的事,照顾好大小姐。

  明日我走后,万长生到了医堂,立马把常大人回老家的事跟他说,让他放心,千万不要让他娘子起疑,我会尽可能地帮他。

  这封信你给孙先生,你让他这几日就出谷,上午教平安读书时,可带上大小姐,让平安暂时不要回药庄。”

  老葛当然明白大公子的苦心,这件事怎么也不能让平安母亲知道。

  相公没了再嫁没人说话,如今人活生生地回来了,还高中了进士,当了京郊一县太爷,后嫁的却还是一普通学医的,世人眼里便高下立判了。

  常春风跟于扬住进前院的客房。

  “常兄,明日我就回家了,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回乡?我晚上几日是无所谓的。”

  常春风摇摇头:“大公子答应陪我一起回去,他担心我太激动了受不住,你还是回乡吧,估计你家早已经得了喜讯,父母家人都盼着你回呢。”

  “大公子为人真的好,这次我们在京城麻烦了他良多,还不知道如何报答他呢,常兄,等你见过家人,有空就去我家住上两日,离这里只有一日的路程,五月底我动身去三河县上任。

  常兄,你这次派官张家帮了大忙,如果你曾经真的成过亲,该如何是好?”

  于扬隐隐约约记得常兄是成过亲的,只是年代久远,又不怎么听其谈过此事,所以一直推脱自己并不知晓。

  常春风闭上眼,这事一直在他脑子里翻腾。

  张家无疑是最好的结亲对象,父兄皆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虽然官位不算多高,但京官跟地方官是有区别的。

  张小姐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官家小姐,如果自己真的曾经有过妻,一乡下妇人是怎么也不能跟大家小姐比的。

  但就冲着原配发妻帮他服侍老的,教养小的,他也不能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

  “这事不难,之前都说好了,如果我曾经娶过,这事就算了了。”

  他心里会很遗憾的,但张家小姐估计不愿意做平妻,平妻说到底也是妾,要给正妻奉茶的。

  反过来,他也不是没想过,但此事做不出来,也不能做。

  于扬不再多说,他有一妻两妾,妾不算什么,但妻就是妻,嫡子就是嫡子,这个不能混了。

  次日,于扬跟孙思成再三道谢过,又说好过几日会送来请帖,让他无论如何带孩子过去吃席。

  又跟常春风依依惜别,这方面于扬算是发挥的炉火纯青,孙思成都不得不感叹他是天生的当官料子。

  送走于扬,孙思成道:“时间有限,咱们立马上路,这里到焦县最少也要四日,其实我的小徒弟就是在焦县收的,他父亲是个采药的,姓万,具体住哪里我还不清楚。”

  “哦?那还真是巧了,你徒弟呢?这次不带吗?”

  孙思成摇摇头:“半年没见过了,跟一个老师傅学制药,我们走吧。”

  他再一次回头看看,当然没看到小闺女,阿妩昨日一到后院,便扑向炕,称自己得好好睡上两日才行。

  二十多日的长途跋涉,阿妩还是很有韧劲的,这一点跟平安很有些像。

  平安,你可知道师父为你谋了好多心思?

  这在之前他是不屑如此的。

  常春风昨晚没睡好,一直想着如何解决张家的事,一个小县令,就在京城眼皮子底下,如果六七品官诚心跟你对上,是没办法避开的。

  要说有多后悔答应此事,那也不见得,他那安县比于扬的三河县要好上太多。

  如果有心人相助,稍微做点实事就会被有关部门看在眼里,升职也比偏远地方官快上许多。

  略有颠簸的马车上,常春风在马车上了官路不久就闭上了眼睛,梦里第一次真正看见了爹娘,俩老的拿着大红喜报,高兴的什么似的,直嚷着要办流水席。

  他那小家碧玉的妻则一直抿嘴笑,仿佛公婆说什么都是可以的。

  他心里暖暖的,下意识地找儿子,整个院子都找遍了,就是找不着人,对面下山路上,一堆柴火慢慢往家里移动,只看见柴看不见人。

  突然小妇人迎上去,帮着把柴火搬到院子的一角,他这才看到一瘦弱的少年郎,跟自己像了大半,不再是那笑眯眯的婴儿。

  少年冷冷地看着自己,拉着母亲就走了,他拼命地想追上,哪里能追上人,待他回屋找爹娘,屋里连个人影都没有。

  整个院子就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常春风一下子被梦惊醒,胸腔里的那颗心“扑通扑通”跳着。

  这个梦是什么意思?

  第一次真正见到爹娘的正脸,这让他仿佛像开了挂一样,曾经的记忆陆陆续续接踵而至。

  童年第一次去何村秀才那开蒙,少年第一次去县学,十三岁的县试、府试,爹娘骄傲地听着人家喊自己小童生。

  原来自己是考过县试、府试的,名次还很靠前,十五岁院试前,祖父重病不治,自己守孝。

  因为祖父的病,家道更加中落,父亲身体也开始不好,母亲托人给他娶了何村的梅娘。

  原来自己的发妻叫梅娘。

  第二年梅娘就给自己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因为这个孩子,父亲的身体一下子好了许多,遂给这个孩子起名叫常顺,小名大顺子。琇書網

  他不是很满意这个妻,与他一直想象中的妻有些出入,但也没有多不喜欢,在附近几个村,梅娘的长相都是数一数二的好,说是美人也不过分。

  梅娘好像知道自己嫌弃她不能知书识理,成亲后拿着他用过的书和纸笔,三年时间识了许多字,三字经这些也能朗朗上口,经常母子俩一人背上几句。

  常春风心一下子充实起来,自己也是有妻有儿的人了。

  梅娘,大顺,从今往后,我会好好待你们母子,会让你们过上想象不到的好日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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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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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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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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