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随母改嫁,我跟继父约法三章>第1章 娘亲要改嫁
  大周三十一年。

  永安府焦县常家村。

  暮色中,梅娘看着后院里正赶鸡入圈的儿子,心里愁肠百结,她不知道如何跟儿子开口,但这件事已经不容她再拖了。

  她今年二十五,儿子常顺已经七岁半了,六年前相公去府城院试,途中遭遇滑坡没了人,一同去的同窗没了好几个,别人都找着了,只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花光了家里的银子请人找,给出的结果是,肯定落到一边的深崖下,好几日了,尸骨肯定是没了的。

  紧接着,本就体弱的公公病没了,婆婆伤心太过,缠绵病榻两年,外面借了一屁股债,人还是没留住。

  这两年,债主们纷纷上门讨要,该卖的都已经卖了,她实在撑不下去了。

  三日前,娘家大嫂来说,娘家不远的万家村里有个人来提亲,人很不错,服了七年兵役回来,父母都走了,兄嫂分了家,如今光身一个人,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特别是对方愿意接受孩子一起过门。

  娘家大嫂劝她,这样合适的人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那个店,上无老人管,下无继子女养,这样的人家才不会为难孩子。

  她动心了。

  不是想嫁人,而是大嫂说,对方愿意给一笔聘金,如果卖了田地,还了债多出的银子还可以给儿子上私学。

  她儿子那么聪明,已经到了开蒙的年纪了,哪怕是用这些银读上两三年,将来也能去镇上当个小帐房,比地里刨食强,何况他亲爹本就是一个读书人。

  不要孩子的人家,她也不会去,七岁的孩子留下能活吗?就是给族亲照顾,人家得了田地,未必会好好照顾你的孩子,所以娘俩死也要死在一起。

  这个儿子人小鬼大,自两三岁起就很有主见,根本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在村里到处玩耍,小小年纪就帮她抬水做家务,没事还会挖蚯蚓养鸡。

  还别说,孩子养了十个鸡,每个月卖鸡蛋的钱基本可以维持娘俩日常的开支,但这些也不够啊,她不是有本事的女子,不敢一个人去集上做生意,也不知道做什么可以赚钱。

  唯一不错的就是厨艺,可这有什么用,一个人没法子撑摊子,也没有本钱开铺子,绣活一般,一个月卖不了几个钱,外债欠了十六两五,这点钱够干什么?

  娘家本就穷,这些年已经拖累他们不少,她实在不忍心再拖累他们,面对着要债的族人,她只能低着头,一遍一遍地小声道,会尽快还的。

  可怎么还?娘儿俩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一年也存不下二两,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的,更是不剩下什么,这么多银子要还到何时?

  等孩子长大,起码还要十年,这十年怎么过?债如何还?债主可等不及了。

  家里只有几间房,一亩田一亩地,再就是一堆破破烂烂的衣服被子。

  “大顺,你过来,娘有话跟你说。”

  常顺看着娘亲目光有些躲闪,欲语还休,“娘,你可是有了为难的事?”

  梅娘点点头,可话到嘴边却说出口,难道要她跟儿子说,娘想嫁人了,带着你一起改嫁。m.xiumb.com

  这话她说不出口,村里的寡妇不是她一个,有儿子的基本不会改嫁,就守着儿子过日子,因为改嫁的人,一般都带不走孩子,真的带走了,一个拖油瓶也难有好日子过。

  “没什么,快过来洗手吃饭。”

  小妇人急匆匆去了后厨,家中再难,一日都是三餐,如今正是阳春三月,野菜都出来了,今日的晚餐就是野菜粥。

  桌上就一碗咸菜,几块蒸腊肉,就着这些菜,常顺乖乖地喝着粥,娘亲的手艺很好,简简单单的饭食,进嘴里也不难吃。

  梅娘看着一小口一小口进食的儿子,那种文皱皱的模样像极了他爹,他爹就是那样的一个人,哪怕吃着野菜,也跟吃着山珍海味一样。

  曾经她爱极了他。

  如今人已经没了六年,再多的不舍也被日子磨完了,自己想活下去,儿子想平平安安养大,债务想还清,她就只得嫁人。

  不然她也是愿意守着儿子过一辈子的,等上十年,她就能当上婆婆,含怡弄孙,可惜不行。

  等儿子放下碗,她咬咬牙说话了,“大顺,娘决定改嫁了。”

  常顺只觉得脑子一懵,真的必须走上这一步了吗?

  据他所知,改嫁很少能带儿子过去,就是带过去了,拖油瓶也不好当,何况族长也要脸,常家的男娃带去别姓养,他们会没面子的。

  但他今年才七岁半,一个人根本不能生活,他爹这一支三代单传,祖父没了,父亲也没了,最近的亲戚就是一堂伯,已经隔了三代,看在田地的份上,收是会收的,养却未必。

  乡下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能做不少事了,如果真那样,他以后就是个人人能欺负的小可怜,无依无靠的小豆丁。

  梅娘看儿子惊讶地张着小嘴,明显带着恐惧。

  “大顺,娘亲也想守着你过日子,可为你祖父祖母治病,银钱花光了,还卖了田地,如今只剩下一亩田一亩地,债务却有十六两半,去年起,就不停地有人来讨要了。

  人家要债也是应该的,毕竟已经好几年了,这几年咱们得了一点好东西就给这些人家送去,只为偿还一点人情,但如果再不还债,这些人情就根本维持不住了。

  你外婆家对面村子有一个服兵役回来的人,跟兄嫂分了家,上无老人,他答应能带你过去,不然娘亲哪怕是死,也会跟你在一起的。

  你大舅母说,那人愿意给一笔聘金,有了这些聘金,咱们再卖了田地宅子,还清了债务,还能多出一些银子,娘亲想用这些银送你去私学,就算将来不能科举,读上几年书,去镇上做个小帐房也极好。”

  常顺心一松,如此也不是不可以。

  曾经这个家有五口人,现在只剩下他们娘俩,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娘儿俩辛辛苦苦过日子,还得小心不让人说闲话。

  “娘,你见过这个人吗?”

  梅娘红着脸:“我都还没有跟你说好,怎么可能见人家?”

  这个常顺是相信的,他娘就是典型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确干不出背着他改嫁的事。

  “娘,我可以同意随你改嫁,但得先见过这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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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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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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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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