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现在应该叫什么姜令芷了!
红妮和姜令芷在一个村里长大,姜令芷从小就生得好看,性格也讨人喜欢,村子里的小男孩都喜欢围着她玩。
这就让红妮十分厌恶,为此没少找她麻烦。
后来到了七八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个落魄秀才,说要开学堂,村长就让村里的孩子都去学堂念书识字。
刘老四媳妇说让红妮也去学堂学学认字,但红妮儿自己也不想去,这事就算了。
而姜令芷也是上不起学堂的。
渐渐地跟村里的孩子都渐行渐远,人也变得闷闷的,每次见她,不是在喂猪喂鸡干农活,就是在绣花编竹筐,还总是挨那个许芬的骂。
反观红妮儿因为刘家就她一个孩子,刘老四和刘老四媳妇都惯着她,几乎啥活都不让她干,但是她仍然不喜欢姜令芷。
因为她发现姜令芷居然和鹿茸一起去学堂偷听,甚至有次夫子提问,所有人都没答上来,而姜令芷却在学堂外小声作答,被夫子听见还大为夸赞。
红妮儿就觉得凭什么她看不上的学堂,姜令芷居然能出风头?
于是她便告到许芬那里,说姜令芷偷懒不好好干活。
其实姜令芷和鹿茸在学堂偷听了好几年,学堂里的夫子和学生都知道,但是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
因为毕竟姜令芷平时很大方,去他家买肉的时候,要是她在,她都会多给一点,学堂里众人都还挺喜欢她的。
许芬知道这件事后,气不打一出来,回去就把姜令芷关在柴房里狠狠抽了一顿,三天没给她吃饭。
红妮当时还专门去看了一出好戏。
在红妮儿看来,姜令芷不过是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可怜虫,才被扔在这穷乡僻壤的村子。
这样一个从小被她踩在脚底下的贱种,怎么会变成主屋里那个被捧在手心的贵夫人?
可是姜令芷的声音很好认,清脆而又明朗,天生就带着股不服输的感觉。
自小村子里的孩子都对姜令芷服服帖帖,觉得她就该是孩子王!
红妮儿十分不屑,觉得没有一个女人的样子,可实际上她也很羡慕,这种能让人打心底里追随的感觉。琇書網
“娘,”红妮看着刘老四媳妇,问道,“之前不是说灵芝被她爹接回去了吗?你知不知道她亲生爹娘是干什么的?”
“说是个什么大官!”刘老四媳妇把窝好的荷包蛋捞起来放进面里:“反正挺有银子的,以前咱们村里就属那老孔家过得好,就是沾了灵芝那丫头的光!听说灵芝走的时候,她爹又给了不少银子呢,老孔一家还买了一头大黄牛!”
红妮撇了撇嘴:“说得跟她亲爹很疼她似的。就算她亲爹真有那么多的银子,还不是不想要她。”
刘老四媳妇叹了口气,“唉,灵芝那丫头也是可怜,许芬那个人脾气坏得很,那老孔是个凶神恶煞的杀猪匠,几个儿子都好吃懒做的,灵芝可是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红妮儿不满地踢了踢灶里的柴火,冷哼了一声:“她可怜什么?受了几年的罪就飞黄腾达了!我才可怜好不好?我还要在这鸟不拉屎的村里过一辈子!”
自从红妮去镇上赶集,碰巧见着了那从才从津门回来的方员外一家的排场,她就总说这样的话。
刘老四媳妇耳朵都要听出茧子了,她叹了口气,端起两碗面,“那没办法,谁让你就是个托生在安宁村的命呢。”
红妮儿气不打一处来:“我还宁愿我也是爹不疼娘不爱送来乡下养的呢!”
刘老四媳妇不再理她,端起面就出去了。
......
姜令芷和萧景弋吃完了面,洗漱过后,就准备睡了。
外头的雨还是很大,雨水顺着瓦片下来,噼里啪啦地砸在地上,不是还有几道闪电,划破苍穹又很快寂灭,只剩一片黑暗。
萧景弋给熟睡的姜令芷掖了掖被子,他起身到了外间,暗淡的烛火模糊了他英气的眉目,他声音很淡:“什么事?”
狄红道:“打从到了安宁镇,便有人一直在暗处盯着咱们的行迹了,暂时还没有交恶的意思。”
萧景弋并不意外。
虽然他还没有查清楚姜令芷出生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以他对姜川的了解,姜川可不是那种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就迁怒无辜婴儿的肤浅蠢货。
他把姜令芷扔在这安宁村,其中自有他的深意。
萧景弋唔了一声:“这安宁村可有什么不妥?”
狄红道:“方才我和狄青已经将整个村子都转了一遍,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如果没有特殊之处,姜川就不会把令芷送到这里,”萧景弋眯了眯眼,看向外头那一片乌黑:“这里离上京太远,又极其难以寻找,便是不正常。”
“当时对外的说法是,那许芬是提前找好的奶娘,姜川便直接让她把孩子抱回去养大,谁也没想到,许芬是安宁村的人,”狄红皱着眉说:“如今想起来,确实是很奇怪的,若是姜大人要将夫人送走,姜家的田宅庄子多的是,府里的家生嬷嬷也不少,为何会选中一个陌生的奶娘?”
萧景弋笑了一声。
他抬头看了看屋檐,道:“如果我料得没错的话,我们这一趟,还会有些意外的收获。”
......
一场秋雨一场寒,尤其是这种偏远的村里,下了一整夜的雨,第二日起来就越发叫人觉得冷了。
姜令芷早有准备,出发时带的衣裳都是夹棉的,像是披风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她都没带。
她换了身橙红的衣裳,简单梳洗过后,她好奇问萧景弋:“你以前来过这种村子里吗?”
“嗯,”萧景弋点点头,他十六岁就参军,虽然入的是萧家军的军营,但他爹下了命令,让那几个副将往死了训他。
有一次便是将他绑了手脚扔在泥潭里,让他在陷下去之前自己想法子爬出来......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记忆。
他道:“不过那是为了训练。不像现在,带着种游山玩水的心思。”
姜令芷偏头看向他,一张明媚的小脸在金色的晨光中漂亮地晃眼,声息带着些笑意:“不是还有正事要办吗?”
萧景弋哑然笑了,在她眉间一吻:“正事晚上再办。”
姜令芷:“......”
她转过头,瓮声瓮气地说:“正经点吧你!”
萧景弋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心想着都成婚大半年了,我还装什么正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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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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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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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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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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