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司摇说完,将万民伞收拢。
这可是万民伞啊。
大周建朝至今已有百余年,宋司摇收到的是大周史上第二把万民伞。
第一把万民伞已经是五十年以前的事了。
“乡亲们,留步,我们后会有期。”宋司摇说完,带着万民伞转身上了马车。
万民下跪,齐声高呼,“恭送宋二小姐!宋二小姐一路平安。”
在众人的瞩目中,马车启动,宋司摇他们启程回京。
燕国,皇宫。
文韬坐在轮椅之上,燕帝高坐在上,横眉冷眼,声音冷厉。
“承王,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燕国的名声都被你败坏了!如今天下皆知,堂堂燕国竟然对大周手无寸铁的百姓下毒,还屠了他们一座城,现在九州所有人都在指着朕的鼻子骂,你让朕的脸往哪儿搁?”
文韬低着头,心惊胆战。
他之前被宋司摇直接扔在燕国边境,几经波折才回到皇城。
可他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谣言就从四面八方攻来,将燕国置于风口浪尖。
于是,他被燕帝召进宫,劈头盖脸的一顿骂。
文韬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父皇,儿臣是在树立我们燕国的威信,让天下人知道燕国不可欺!”
“你在胡说八道!”燕帝更愤怒了,“我燕国本就是九州霸主,何须用这种低劣的手段树立威信?你偷鸡不成蚀把米,把燕国推入了万丈深渊!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文韬早有准备,“父皇,您可还记得大周的宋长枫?”
“当然记得,他曾是大周不败的神话,如果没有他,我燕国早就占了大周的半壁江山!”
燕帝盯着文韬,“你提他作甚?他不是早死了?”
“父皇,他是死了,但是,他的儿子还没有死,就是那个一战成名的少年将军宋司砚,他若是成长起来,将来会比宋长枫更可怕。”文韬解释。
燕国和大周的最后一战是文韬带的兵,取得了最大的胜利,那一战更是证明了燕国在九州的地位。
所以,燕帝对文韬有一定的信任,自然相信他的推断。
可是,他依旧有疑惑。
“当年一战,燕国大胜,你向朕禀报说宋长枫和他的几个儿子都已经死了,现在你又来告诉朕那个最让人恐惧的小儿子没死,文韬,这到底怎么回事?”
“父皇,此事说来话长,儿臣深知大周是燕国在九州最强大的敌人,所以儿臣一直在注意大周的动静。”
文韬将此次去大周下毒的具体原因告诉了燕帝。
“儿臣发现宋长枫唯一活着的女儿宋司摇突然变聪明了,而且,大周皇帝十分信任她,器重她,儿臣担心她将来会对燕国完成威胁,所以特潜入大周,对大周百姓下毒,引她过去,将她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在那里。”
文韬提到宋司摇,他害怕又憎恨。
“要杀一个人何必如此大费周章?直接派人潜入大周京城,将她杀了即是,现在闹得沸沸扬扬,你也没能杀了她。”燕帝十分不满。
“父皇,宋司摇太强大了,她武艺高强,医术超群,之前一直跟在儿臣身边的八大高手,被她一招制服,她仅凭一根银针在一瞬间取了八大高手的性命。”
文韬回想起当时的画面,此时依然心有余悸。
燕帝闻言也变得严肃起来,他是知道文韬身边的八大高手的。
那八大高手一起发起进攻,他们可以一抵十。
而宋司摇能够一招制服他们,可想而知,宋司摇有多可怕。
“你刚刚说这宋司摇是突然变聪明的,一个突然变聪明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厉害?这其中有什么蹊跷?”燕帝问。
文韬见燕帝已经进入了他预设的套路,他说出自己的怀疑,“父皇,这宋司摇就是宋长枫的小儿子,儿臣怀疑她根本没有死,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失去了记忆,一点不记得之前的事,她还向儿臣打听当年那场大战的真相。”
“死的是宋长枫的小儿子,活着的是宋长枫唯一的女儿,你怀疑这两者是一个人?可有证据?”燕帝语气凝重。
即使时隔多年,燕帝依然记得当年宋司砚大杀四方,震慑燕国的场景。
那个时候,燕国士兵只要听到宋司砚的名字都会瑟瑟发抖。
更有人说,燕国士兵见过宋司砚杀人的样子以后夜夜做噩梦。
“父皇,宋司摇和宋司砚使的招数一样,整个九州,儿臣再未见过其他第三人使用过同样的招数。”文韬道。
燕帝陷入沉思,良久以后问,“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文韬终于等到了这句话,“父皇,儿臣请求带兵出征,诛杀宋司摇,为我燕国彻底绝了后患!”
“你能确定杀得了宋司摇?”燕帝问。
“父皇,儿臣能杀她一次,就能杀她第二次,况且,儿臣和她多次交手,熟悉她的招式,谋略。”文韬眼里翻滚着恨意,宋司摇带给他的羞辱和痛苦,他一定要亲手加倍还回去。xǐυmь.℃òm
燕帝可不听文韬夸海口,他问了一句,“既然你对她如此熟悉,为何第一次没能杀了她?”
文韬早已准备好了说辞,“父皇,儿臣当初的确亲手杀了她,可她如今还活着,这其中必定有诈,说不定还有其他人掺和其中,儿臣趁此机会正好可以调查清楚。”
他又加了一把火,“父皇,这次九州那些对燕国不利的谣言也是宋司摇命人散布的,儿臣去杀了她,也是挽回燕国的名声,让天下人知道,燕国没有错,燕国最强大!”
燕帝终究是被文韬说动了,“好,朕给你这个机会,如果你能杀了宋长枫的女儿,此次你偷偷潜入大周给燕国带来的不好影响,朕可以既往不咎,不然,朕将加倍处罚!”
“是,父皇。”文韬握紧拳头,心血澎拜,他终于可以去战场上挑战宋司摇,杀死宋司摇。
而此时的宋司摇已经在回京的路上,还有三天,他们就可以抵达京城。
现在,天色渐晚,他们要找落脚的地方。
在他们前面一里路的地方有一客栈,只是,这客栈一直不太平。
客栈落在塔山的脚下,而塔山是大周著名的土匪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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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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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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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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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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