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看的越发古怪,却也顾不上多问,只想赶紧离开,可谁知那祝家人非但不放人,反而将我囚禁了起来,又在铁片上雕刻出一道符箓,用火烧红了,烫在我的脸上,之后又打用精铁打了个头套!”
潘子美讲到当年的惨事,直把潘荣给气得暴跳如雷。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祝家之所以给我烫上符咒,戴上头套,是让我不受那香气的影响。”只听潘子美接着说道。
“那小门之内,养的就是当年祝火云找到的肉灵芝,他们把肉灵芝养在了酒窖地下,为了让肉灵芝长大,这祝家居然用自家的子弟去喂养!”
虽然我们之前已经有所猜测,但听潘子美亲口说出来,还是觉得毛骨悚然。
“其实那祝火云比我二爷爷还要大不少,可最令我没想到的是,当时我二爷爷已经过世多年,但这祝火云居然没死!”潘子美声音中充满了惊骇之意,微微有些发抖。
“原来那祝火云回来之后,就把肉灵芝秘密养了起来,原本是想用这肉灵芝来救治那些中邪之人,可后来他发现,那些人服用肉灵芝之后,身体就产生了怪异的变化。”
“祝火云大吃一惊,立即停止了使用肉灵芝,他也觉得这东西太过怪异邪门。”
“从此之后,那肉灵芝就被他封镇在了酒窖地下,一晃就是数十年。”
“那时候祝火云已经垂垂老矣,可他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居然打起了肉灵芝的主意,于是他解开酒窖的封禁,并且取了一块肉,给自己服下。”
“结果这一服用,那祝火云就变成了个老妖怪,他果然因此延长了寿命,可身体却是依旧不停地衰老,但老而不死!”
这也就是那祝火云身上死气沉沉,满身腐朽味的原因。
那老妖怪虽然活着,却跟死了也没有太大分别。
“在我被囚禁之后,那祝火云曾经来见过我一次,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我。”潘子美涩声道,“他还说,当年就应该听我二爷爷的,不该把这东西带回来,他又说,这哪里是什么延年益寿的肉灵芝,那是吃人的黑太岁!”
“我也就是在那时候,知道了黑太岁,那祝火云虽然保住肉身不死,但其实已经成了那黑太岁的奴隶,每隔一段时间,都必须把祝家的血脉供奉给黑太岁,以换取黑太岁一小块肉。”
“这祝家除了祝火云之外,也有不少人服食过太岁肉,但往往只过了数年,就莫名其妙地进了小门,被那黑太岁给召唤过去,成了黑太岁的一部分。”
“最后只有那个祝萍萍,似乎得到了那黑太岁的青睐,从那以后,每次供奉黑太岁,都是由那祝萍萍来主持。”
听潘子美说完,祝家这内情大致也就明白了七八分。
这祝火云想着靠吃黑太岁来长命千岁,可谁知反成了黑太岁的傀儡,他想吃黑太岁,却被黑太岁给吃了子孙!
而祝火云之所以会加入弥天法教,那也只是想利用弥天法教的势力,借以供奉黑太岁。
只不过后来弥天法教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让祝火云措手不及,直到曹雪蓉成为明王之后,更是变本加厉。
于是祝火云决定先下手为强,做掉弥天法教,并且趁着驱鬼大祭的机会,召集附近人群来到土堡楼,想要在此放出黑太岁,将人群全部吞噬!
“这祝家真是丧心病狂!”潘荣破口大骂。
孙小何则是低着头脸色苍白,显然是又想到了祝萍萍,要不是中间了出了点岔子,那他就是彻头彻尾成了祝萍萍玩弄在股掌之间的棋子。
“哥,我担心我姐他们……”孙小何忍不住道。
我回头问潘子美,“弥天法教千山鬼祭,是不是真的?”
之前孙小何只是从祝萍萍口中得知了这个事情,对方的目的是借第九局的力量来除掉弥天法教,但事情究竟如何,那也还是未知之数。
“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但有可能是真的。”潘子美也无法确认。
我看了一眼外面连绵不绝的大雨,回头对潘荣道,“你陪着老爷子在这里歇息一下,我们得进山一趟。”
“你们要去鬼祭么?”潘荣吃了一惊。
见我点头,潘子美老爷子却是撑着站起来道,“我们也一起去,如果是鬼祭的话,我这把老骨头还是有点用的。”
“我爷爷对鬼祭一道研究挺深的!”潘荣连忙解释道。
“老爷子能不能撑得住?”我问。
潘子美忙道,“没事,我这把老骨头在祝家都能活下来,更何况这点雨!”
我一听也就没再多说什么,众人稍稍休整了一下,就由孙小何带路,投入雨幕之中,向着千山方向赶去!
其实真要说起来,我和小疯子、方寸山顶多是元气耗损不少,受伤最重的,还是要数胡搞。
尤其是胸口那一道伤口,更是触目惊心!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这货倒也挺光棍的,双手抱胸,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惹得潘荣和孙小何都是又敬又佩,每称呼胡搞,都是“仙家,仙家”的。
不过以胡搞的肉身之强悍,这伤势看似严重,对他而言倒也不算什么。
空中阴云密布,雷声隆隆,暴雨如注,依旧没有任何停歇的意思!
潘子美把铁头套给戴了回去,用其来挡雨,潘荣背上他就一路跟着我们狂奔。
虽然背着个人,他的身法却是着实不慢,几乎能赶上了孙小何。
进山之后,就顺着崎岖的山路一路疾行,大雨滂沱,打得山林之中雾气腾腾,要不是孙小何带路,想在这种环境下快速找到地方,还属实不易。
在泥泞崎岖的山路中疾奔了有小半天时间,已经来到了千山腹地。
“应该就在前面了!”孙小何稍稍停了停,环顾四方,又继续带着我们向前疾奔。
接连穿过几片林子,只见前方一条崎岖的石道弯弯曲曲地通往上方。
殷红的血水顺着石道冲击而下,红艳艳一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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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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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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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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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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