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金中岳把事情说完,我不由得一阵好笑。
之前跟这小疯子打过几次交道,给我的印象是心思莫测,惜字如金,只是没想到换了一副面孔之后,倒是一下子变成了巧舌如簧的小骗子。
就连金中岳这样久经风浪的人物,都在不知不觉中入了套。
只是以这小疯子一贯的做派,可绝对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除非是,金家需要她,但她更需要金家!
我忽地又想到了被她拿来做成珠串的七颗补天石,哪怕这小疯子性格再古怪,也不至于拆了一件大名鼎鼎的法器,单纯为了抠七颗石头出来束头发。琇書蛧
七星定风盘最大的效用,就是稳定阴阳两气,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自然是那七颗补天石。
这也就意味着,补天石可以稳定阴阳两气,平衡气息。
那小疯子拿补天石来束头发,很有可能就是为了掩盖她身上的某种气息。
这也是为什么,这人一直喜欢窝在曹家大宅里睡觉,因为曹家大宅和青龙山,属于一阴一阳,曹家大宅看似人气鼎盛,实则为至阴。
所以这小疯子本身绝对有问题,迥异于常人,对方不仅需要用补天石来遮掩气息,更需要金家的鬼咒来对她本身造成牵制。
虽说这只是一种猜测,但完全是说得通的。
“云婵说她从小是个孤儿,也没有名字,那天要跟我们认亲,这才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金中岳轻叹一声,“这孩子也是可怜,不过品性是真好,我和你余阿姨都真心实意地当她是亲的外甥女。”
我本来还有些犹豫,想着要不要把这李云婵的来历给说破,但仔细一想,如果对方真能压制住金家的鬼咒,倒也是一件互惠互利的好事。
而且除此之外,目前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那又何必说破了,让夫妻俩担惊受怕呢?
“我也觉得挺好的,就当成自家人。”我思索片刻,笑着对夫妻俩说道。
以那小疯子的手段,金家这三口人就算绑在一起,恐怕也挡不住人家一个小指头,对他们说来,最好的做法,就是真心实意把对方当家人看待,最起码也别得罪了对方。
“是啊,其他的不说,云婵也救了你金叔一命,是我们一家子的大恩人。”余琴感慨地说道,“更别提这孩子又乖又聪明,我是真心喜欢。”
我心说这“聪明”倒是真聪明,至于这“乖”么,还是不说出来吓他们了。
“对了,她在楼上吧,我去见见。”我笑说。
“那是应该的,咱们一起上去。”金中岳笑呵呵地说道,领着我上楼。
刚上楼梯,正碰上金绣云从一个房间里出来,气呼呼地瞪了我一眼。
“你干什么呢?”金中岳把脸一沉。
“没干什么,我就自己生闷气。”金绣云嘀咕道。
金中岳没好气地问,“你好好的生什么闷气,你妹妹呢?”
“在三楼吧。”金绣云撇了撇嘴。
“过来,陪你林寿哥哥一起上去!”金中岳道。
金绣云也不敢说不,只能跟着我们一起上楼。
途中金中岳给我解释了一下,说他这个外甥女平时喜欢安静,所以就独自住了三楼。
三楼除了一间卧室外,还给她准备了一间书房,另外还有一个房间要做什么,由她自己来拿主意。
我们上去的时候,就见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书房里整理书架上的东西。
“婵儿。”余琴笑着唤了一声。
“舅妈,舅舅,姐。”李云婵手里拿着一本书,笑着回过头来,一口气将金家三口人喊了个遍,最后目光在我身上轻轻一转。
“这是林寿,都是一家人,你们两个以后好好相处。”金中岳笑着给李云婵介绍道。
“嗯。”李云婵拿着书走过来。
我打量了她一眼,笑说,“叫声哥来听听。”
这本就是故意为难她一下,谁知她没有任何犹豫,乖巧地喊了一声,“哥哥。”
声音娇嫩清脆,又软又糯。
就这乖巧的模样,哪里看得出来半分小疯子的模样?
我见桌上搁着几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些字,就跟她之前的笔迹一模一样。
“这谁写的狗爬字?”我好奇地拿起一张,故意问道。
“我的字比较丑,没事就多练练。”李云婵微笑道。
我原本以为,当时那些字是这小疯子故意那么写的,现在看来,倒可能是她的真实笔迹了。
“这习惯挺好。”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说道,“金叔,余阿姨,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都这么晚了,要不住在家里吧。”金中岳挽留道。
我说回去还有事,下次吧。
夫妻俩也只好作罢,准备送我出去。
“金叔,余阿姨你们忙得很,要不还是让云婵妹子送送我吧。”我笑着提议道。
话音刚落,就听金绣云冷笑了一声。
“那也好,要不云婵你送送你林寿哥哥?”金中岳微微有些奇怪,但还是笑着说道。
“好。”李云婵点点头。
把书放回书架,陪着我下楼,将我送出别墅。
“差不多得了,现在就我们两个人,别装了。”等出了门,我就开门见山。
“装什么?”李云婵一脸无辜地问。
“之前我答应过替你办三件事,是不是可以不算了?”我问。
“你答应过我三件事么?”李云婵嫣然笑道,“那挺好啊,我要是哪天心情不好,让你光着屁股绕梅城跑一圈。”
我说,“想什么呢,是不是没睡醒?”
李云婵声音陡然一冷,“你想耍赖皮?”
“终于露出原形了。”我啧了一声。
此时我站在她近处,只觉得她身上似乎有种淡淡的冰凉气息在不停地变幻,那种变化极其细微,常人根本就察觉不出来。
束在她头发上的七颗补天石,泛着一层暗幽幽的光泽,神秘莫测。
“我不跟赖皮鬼说话!”李云婵说罢,就转身返回了别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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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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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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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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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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