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走到店前,往店里看,这家店面积不大,顶多也就十多个平方,里面也是满满当当的摆满了书。
可以说,能用的空间都充分地用上了,两边靠墙的书架上摆满了书,紧挨着书架又是一排摞成一摞摞的书,中间是比较宽的并列排成的一摞摞的书,形成了一个U字形。
全是旧书,以文史哲类书籍为主打,其它种类的旧书也有一些,虽然有些拥挤、杂乱,却充满了浓浓的书香气息和浓郁的文化氛围。
过道窄得只能容两个人侧身而过,体宽的大胖子挤过去,自己没事,但是书肯定会被挤掉下来的。
看到里面有两个顾客在店里面找书翻书,加上老板三个人应该已经是极限了,看着人只能踮着脚搜罗高处的书,或者弯着腰侧着脑袋扫描低处的书,可想而知空间多狭小,和书多拥挤了。
王可都准备走了,看到这家旧书店,就想着买两本书回去吧,也不算空手,店里他就不进去挤了,在外面找两本吧。
眼睛看着有一些旧书,充满了年代感和破旧感。
王可来到之后,对着斌子三人说道:“我翻找一下,看看有什么感兴趣的书,买两本回去,看着都是旧书应该比较便宜。”
说完,王可就在外面的小摊上,翻翻看看。
其他三个听到之后,也是走上前来,看着那么多的旧书饶有兴趣的翻翻。
店里的老板看到之后也没吱声,这种场景他太熟悉了,很多人都是图新奇看看,买的人很少,旧书的利润很微薄,他也不讲究挣钱,也是随人看,随人挑,一副姜太公钓鱼的样子。
王可在摊位上挑挑拣拣,最终选出来了两本。
一本是《伟人选集》,一本是《平凡的世界》。
看着都比较老旧了,但是保存的很完好,没有损坏。
两本书一共花了二十块钱,不讲价。
付完钱,看着其他三人没有要买的意思,王可也就拿着两本书离开旧书店,几人继续往前走。
其实,也没多少家店和露天摊,因为马上到头了,那边的店面倒是还有一排。
过了一会,出了文化市场的集市,又在这边店面里面逛了逛,里面的东西果然比较贵。
逛完之后看了一下时间,下午五点半了,也该结束了。
还得找地方吃饭,吃完饭也得晚上八点钟了,浩哥还得坐车回去整理东西,明天正式开课,而王可三人明天也是要上班工作。
于是,几人就商量了一下,在附近找地方吃饭,然后各自回家。
最终几人找了家“草原地道烤全羊”,看到宣传图上的烤羊比较有食欲。
进去之后点了一只烤全羊,加上几种小菜,除了羊是荤菜,其他的都是素的,又要了一箱啤酒。
过了一会,菜就上来了,不过羊是现烤的,得再等一会。
几人也是不等了,逛了一下午,累了也饿了,随即也是开酒,先吃着喝着。
过了有不到二十分钟,一只烤全羊被服务员抬上来了,羊看着也不大,都已经给切好,摆了一下,边上还有蘸料。
期待已久的烤全羊,终于上来了,众人也都不客气了,纷纷品尝起来。
“嗯,不错,不错。”
“味道可以。”
“好吃,就是这个味。”
……
王可几人吃着刚上来的烤全羊,都陆续表达自己品尝后的感受。
烤全羊的味道堪称一绝。
这道菜真是色香味俱佳,让人垂涎欲滴,食欲大增,不仅鲜美可口,还散发着迷人的香气。
羊肉经过烤制后,原本的腥味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香味。
加上孜然、辣椒等佐料的点缀,整道菜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再蘸一下店家的秘制蘸料,真是相得益彰,羊肉十分鲜美,香气四溢,味道好极了,每一口都让人感到满足。
酒杯摇晃,笑声中央,几人快乐坐在一起,吃着美味的烤全羊,抒发着情感,畅谈着今天的经历。
不时地酒杯的碰撞声,夹杂着同学们的哈哈大笑声,让人感受到相聚的热络与欢乐。
不过,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一晃就过去了。
众人吃得是心满意足,酒足饭饱。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时间马上也八点钟了,也该各自回家了,明天也都有各自的事情。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两天吃的开心,玩得开心,已经非常可以了。
现在几人都在泉城,相聚也比较简单,也就没有那么多离别的多愁善感。
饭局即将结束,斌子起身准备付钱。
不过,王可也起身把斌子拦了下来,说道:“我来付钱吧,下次吃饭,你们再请。”
不过斌子没有同意,开口说道:“算了,阿可,前面几次都是你付得钱,这顿饭还是我来付吧,轮着来,不能你老请客啊。”
这时,宇哥和浩哥也开口了。
“对啊,阿可,吃饭请客轮着来。”
“是啊,这次让斌子请吧,下次我再请你们,也不能让你一直请客啊。”
王可见状只能作罢,让斌子去付钱了。
付完钱,也吃完喝完了,几人就拿好东西,起身离去。
因为浩哥的目的地是自己一个方向,王可他们三人顺路,所以就打了两辆车。
浩哥先坐车离去。
然后,王可三人上了一辆车,需要在半道斌子宇哥两人住的地方停一下,让他俩下去,最后再送王可。
上车之后,和司机师傅说了一下,就开始出发。
汽车一路疾驰。
四十分钟后,就到了斌子宇哥住的小区附近,然后他俩下车。
王可和他们相互告别,汽车继续出发。
又过了十来分钟。
出租车来到了王可住的小区门口停下,付完钱,拿上东西,感谢客气了一下,然后下车。
出租车也随即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今天,王可很清醒,毕竟一人才喝了四瓶啤酒,对于全国酒文化最浓郁的省份,酒桌文化盛行,孔孟礼仪之乡,“大汉”也不是白叫的,那真是“白酒两斤半,啤酒随便灌”。
入乡随俗给你整得是明明白白的,热情似火,不喝你都不好意思。
王可手里拿着东西,走进小区。
等上了楼,打开屋门,看着开着灯,一人正在扫地打扫卫生。
见状,王可连忙说:“哈喽,你好,这些东西你不用弄,一会我来收拾就行。”
原来客厅里有些乱和有一些垃圾,都是早上浩哥搬家的时候留下的,当时光想着搬东西,也没有打扫。
那个人也笑了笑说道:“呵呵,没事,我也是刚回来,比你早一点,看着乱就随便打扫一下,也不费什么功夫。
对了,你朋友搬走了吗?”
王可听到之后,也是客气的说道:“那就谢谢你了,垃圾明天上班我丢就行。
我同学的话,已经搬走了,他昨天刚回来泉城,晚上也喝酒了就待了一晚,今天一大早就帮他搬家,他明天还得上课。”
那人扫着地,对王可说:“行,客气了。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叫啥?”
王可关上屋门,进来之后,正拿钥匙开自己卧室门,耳边听到问题也是马上回答道:“奥,我叫王可,可乐的可,你呢?”
那人听了也是直接说道:“你好,王可,我叫孙亚云。”
王可听了也是打招呼,开门把东西放屋里,又出来和孙亚云寒暄几句,他也把垃圾都收拾好了。
又感谢了一下他,客气之后,随后各自回卧室做自己的事。
王可也是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
坐床上拿手机往群里发了一个到家的消息,看到浩哥发消息说也已经回到培训机构了。
随即,他自己又想起,今天晚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事还没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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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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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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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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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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